A. 加盟奶茶店,只簽了合同,不想做了,能退款嗎
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屬於特許經營,簽訂合同需要遵守關於特許經營的法律規定,在加盟商沒有實際使用對方公司經營資源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冷靜期的規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並退還加盟費,協商不成可以起訴或者仲裁!
B. 簽了加盟合同是不是就不能解除了
要考慮有沒有解除權,沒有的就是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有解除權的,通知對方即可。
解除權存在以下幾種情況:1.在合同中找解除合同條款,符不符合該條件;2.和對方協商解除,建議可以訂立一個解除合同的協議;3.不可抗力;4.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會履行;5.對方遲延履行,催告後仍不履行;6.對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7.承攬合同中的定作人有任意解除權。
C. 請問,簽了加盟合同沒開店能退回加盟錢嗎
你好,簽合同是件很嚴謹的事情,關於你簽了加盟合同沒開店,交納的加盟費能不能退換,主要看合同條款,合同有明確條款規定必須開店才退的,這種情況就不會退你加盟費。如果沒有這個規定,就可以私下協商解決。簽合同要謹慎,看清楚條款再簽。
D. 簽訂了加盟合同,但是沒有開店,可以要求退款嗎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連鎖加盟行業有了管理規章。
《條例》規定「兩店一年」准入制度。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至少擁有兩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一年,違反者不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還將被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規定特許人備案制度: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特許經營合同樣本、特許經營操作手冊、市場計劃書等。未備案者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條例》規定特許人應當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特許人應在訂立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合同文本、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和商業信譽記錄以及特許經營費用及收取辦法等。
E. 加盟了一個店,合同簽了,錢交了,但還沒開始做可以退錢嗎
買了一個合同,你把合同簽了錢也交了,但是現在要臨時退,不想開始想退錢的事應該是不可能的,至少要賠償很大一部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