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連鎖經營企業營銷渠道
連鎖經營,是指在流通領域中,若干同業商店以統一的店名、統一的標志、統一的經營方式、統一的管理手段連接起來,共同進貨、分散銷售,共享規模效益的一種現代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其實質是把現代化的大生產的原理應用於商業流通領域,達到提高協調運作能力和規模效益的目的發展連鎖經營,可以改變我國商業中陳fl!的經營觀念,落後的經營管理模式,改變低效率的物流運作方式,完善經營機制,為商業企業的經營管理注入新的活力可以促進大流通、帶動大生產,改進傳統商業,提升流通產業競爭力,推進流通現代化,從而提高企業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增強競爭力連鎖經營在我國沿海地區和部分大、中城市已經起步,而且發展速度逐步加快,日益顯示出其經營優勢已成為我國零售業、餐飲業和服務業普遍應用的經營方式和組織形式,並加快向汽車、醫葯、煙草、家居建材、加油站等多業種滲透,顯示出廠強大的生命力和發展潛力 連鎖經營的優勢是明顯的,主要表現在理論和物流管理兩個方面: 一、連鎖經營的理論優勢 1、優化資源配置連鎖經營的「八個統一」是基本的要素:統一店名,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價格,統一服務,統一廣告,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實現這些統一,就使商業企業在經營管理方面互相協調起來,因而有利丁資源的配置,使得企業資源共享,不會出現浪費現象,既節約廠費用,又提高}一作效率和效益 2、提高市場佔有率連鎖經營要想實現規模效益,必須在分店的設置上多動腦筋在合適的地理環境中,開設數量合適的分店,這樣可以擴大企業的知名度,打『大產品的銷售量,從而提高產品的市場佔有率連鎖經營的規模效益不容忽視,這是發展連鎖經營必須重視的關鍵問題規模效益正是連鎖經營最吸引人的優勢 3、強化企業形象良好的企業形象可以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收益,連鎖經營企業通常選擇統一的建築形式,進行統一的環境布置,採用統一的色彩裝飾,設計統一的商徽、廣告語、吉祥物等,這種形象連鎖是一種效果極佳的公眾廣告企業要實現規模效益,就要在各地開設分店不同地區的顧客,反復接受同一信息的刺激,久而久之,會由陌生到熟悉,再到認可,進而發生興趣,這對丁樹立與強化企業形象極其有利連鎖經營企業的}一作人員,統一著裝,包裝物上統一印刷圖案,這些都能給顧客一種整潔、規范的感覺,使顧客願意光臨,而且通過顧客無意識的宣傳,提升廠企業在公眾心目中形象,為企業贏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奠定廠堅實的基礎 4、提高競爭實力連鎖經營的各分店在資產和利益等方面的一致性,使得連鎖企業可以根據各分店的實際情況投入適當的人力、物力、財力來實施經營戰略,可以對原先獨有的銷售措施、廣告策劃、硬體設施進行不斷的改革與創新,使整個連鎖企業的經營管理能力始終保持在一個很高的水準上;同時,靈活的經營管理又使連鎖企業的優秀管理制度、方法、經驗能迅速有效地在各連鎖分店內貫徹實施,這些都大大加強廠連鎖企業的總體競爭力 5、降低經營費用連鎖經營企業以顧客自我選購、自我服務的經營方式為主,減少廠售貨勞動,因而雇員相對較少,節省廠}一資成本,節約廠場地費用在連鎖超市中,商品明碼標價,顧客可以自由挑選,顧客節省廠購物時間,也節省廠企業的經營成本同時,加快廠顧客的流通速度,增加廠客流量總之,連鎖經營與非連鎖經營在總成本費用上的差距很明顯我們對同樣數量的兩種企業進行抽樣調查顯示,連鎖經營企業的費用較之其他零售商場約低10個白一分點 6、引導生產領域連鎖經營企業通過擴大規模而增加效益企業在各處設立分店,商圈很)』一,因而對眾多消費者的需求有比較全面、客觀的廠解進貨時,可根據顧客需求,結合市場供求來大批量進貨這樣一來,連鎖經營企業在市場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成為連接生產與需求的橋梁生產商可根據企業進貨的數量、種類等來進行生產,從而使生產與消費緊密掛鉤,不致出現浪費生產資源和貨物奇缺等情況 7,增加就業機會連鎖經營企業的低成本、高效率使得所售商品價格大幅度明顯降低,等丁增加廠消費者的可自由支配收入,使他們能更多地購買其他商品或服務,乃至進行其他方面的投資,從而擴大廠社會總需求從社會整體來看,必然會進一步促進社會各行業的就業人日總量的增加,增加廠就業機會
⑵ 連鎖是不是分銷渠道管理的一種啊
你說的是2個東西
⑶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主要區別是什麼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主要區別如下:
一、三者主要權利不同
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
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
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二、三者所處環境不同
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不受分銷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
代理商必須固定地從事受他人委託的活動,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3)加盟店的分銷渠道擴展閱讀:
經銷商的管理模式
1、總部與經銷商、加盟店之間建立一個覆蓋全面的交流體系平台,保持兩者之間的及時聯系,方便雙方業務交流。比如任我行內部的天通系統,能夠及時、准確的發布產品業務信息,及時與50萬家代理商共享。
2、公司總部要保持自己的強勢地位,不能使下面的經銷商、加盟店輕易脫離或自立門戶。始終確立公司總部才是該經營模式的合法擁有者、擁有品牌知識產權,比如商標、專利、包裝設計等全歸屬於公司總部。
3、經銷商及加盟店與總部簽定責任書,規定兩者間的責任與義務,兩者按規定行使責權及義務。
4、經銷商、加盟店必須按照總部規章制度行事,不能另行一套自己的規章制度。總部與其應及時溝通交流,使經銷商、加盟店保持和總部一致的服務標准及價格體系。
5、經銷商、加盟店的店內外要求裝修一致、標志統一,不允許隨意更換。
⑷ 什麼是分銷渠道
分銷渠道是指"當產品從生產者向最後消費者或產業用戶移動時,直接或間接轉移所有權所經過的途徑(企業或個人)。
菲利普·科特勒認為:"一條分銷渠道是指某種貨物或勞務從生產者向消費者移動時取得這種貨物或勞務的所有權或幫助轉移其所有權的所有企業和個人。因此,一條分銷渠道主要包括商人中間商(因為他們取得所有權)和代理中間商(因為他們幫助轉移所有權)。此外,它還包括作為分銷渠道的起點和終點的生產者和消費者,但是,它不包括供應商、輔助商等。"
科特勒認為,市場營銷渠道(Marketing channel)和分銷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他說:"一條市場營銷渠道是指那些配合起來生產、分銷和消費某一生產者的某些貨物或勞務的一整套所有企業和個人。"這就是說,一條市場營銷渠道包括某種產品的供產銷過程中所有的企業和個人,如資源供應商(Suppliers)、生產者(Procer)、商人中間商(Merchant middleman)、代理中間商(Agent middleman)、輔助商(Facilitators)(又譯作"便利交換和實體分銷者,如運輸企業、公共貨棧、廣告代理商、市場研究機構等等)以及最後消費者或用戶(Ultimate consumer or users)等。
①食品加工商A通過"收購商"向"食品生產者"收購原料,同時向其他供應商取得其他生產資源。這些貨物由供應商存在倉庫,並根據A公司加工廠的需要情況有計劃地運往工廠。
②A公司通過"食品經紀人"向各種批發商(如獨立批發商、自願連鎖、零售商合作社等)推銷產品,通過他們轉賣給各種零售商店(如方便商店、超級市場等)。
③市場營銷渠道包括食品生產者、食品收購商、其他供應商、各種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和消費者等。
④分銷渠道則包括食品加工商、各種批發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費者等。
美國市場營銷協會是美國市場調查者、市場學教育工作者以及在工商企業和政府部門從事市場營銷工作的人員等所組成的組織,其總部設在美國芝加哥。美國市場營銷協會早在1931年就有定義委員會,但到1960年該委員會才給分銷渠道下了個定義,即:分銷渠道是指"企業內部和外部代理商和經銷商(批發和零售)的組織結構,通過這些組織,商品(產品或勞務)才得以上市行銷。"這個定義只著重反映分銷渠道的組織結構,而沒有反映商品從生產者流向最後消費者或用戶的流通過程。
分銷渠道的概念可以從三個要點理解:
1、分銷渠道的起點是生產者,終點是消費者或者用戶。銷售渠道作為產品據以流通的途徑,就必然是一端連接生產,一端連接消費,通過銷售渠道把生產者提供的產品或勞務,源源不斷地流向消費者。在這個流通過程中,主要包含著另種轉移:商品所有權轉移和商品實體轉移。這兩種轉移,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商品的實體轉移是以商品所有權轉移為前提的,它也是實現商品所有權轉移的保證。
2、分銷渠道是一組路線,是由生產商根據產品的特性進行組織和設計的,在大多數情況下,生產商所設計的渠道策略充分考慮其參與者——中間商。
3、產品在由生產者向消費者轉移的過程中,通常要發生兩種形式的運動:一、作為買賣結果的價值形式運動,即商流。它是產品的所有權從一個所有者轉移到另一個所有者,直至到消費者手中。二、伴隨著商流所有發生的產品實體的空間移動,即物流。商流和物流通常都會圍繞著產品價值的最終實現,形成從生產到消費者的一定路線或通道,這些通道從營銷的角度來看,就是分銷渠道。
⑸ 什麼是分銷渠道,分銷渠道有哪些類型
分銷渠道是讓產品以正確的數量、正確的時間和正確的地點運送。實體分銷渠道特別符合網路營銷。電子制定訂單和通過網際網路提高交流速度的能力,減少了營銷渠道的低效、成本和過剩。
類型:
一、直接分銷渠道:直接分銷渠道是指生產者將產品直接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沒有中間商介入。
二、間接分銷渠道:間接分銷渠道是指生產者利用中間商將商品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中間商介入交換活動。
三、長渠道和短渠道:分銷渠道的長短一般是按通過流通環節的多少來劃分。
四、寬渠道與窄渠道
渠道寬窄取決於渠道的每個環節中使用同類型中間商數目的多少。企業使用的同類中間商多 ,產品在市場上的分銷面廣,稱為寬渠道。
企業使用的同類中間商少,分銷渠道窄,稱為窄渠道,它一般適用於專業性強的產品,或貴重耐用的消費品,由一家中間商統包,幾家經銷。它使生產企業容易控制分銷,但市場分銷面受到限制。
五、單渠道和多渠道:當企業全部產品都由自己直接所設的門市部銷售,或全部交給批發商經銷,稱之為單渠道。多渠道則可能是在本地區採用直接渠道,在外地則採用間接渠道;
(5)加盟店的分銷渠道擴展閱讀
分銷渠道的功能主要包括:
1、研究,即收集制訂計劃和進行交換時所必需的信息;
2、促銷,即設計和傳播有關商品的信息,鼓勵消費者購買;
3、接洽,即為生產商尋找、物色潛在買主,並和買主進行溝通;
4、配合,即按照買主的要求調整供應的產品,包括分等、分類和包裝等活動;
5、談判,即代表買方或者賣方參加有關價格和其他交易條件的談判,以促成最終協議的簽定,實現產品所有權的轉移;
6、實體分銷,即儲藏和運輸產品;
7、融資,即收集和分散資金,以負擔分銷工作所需的部分費用或全部費用;
8、風險承擔,即承擔與從事渠道工作有關的全部風險。
⑹ 分銷渠道的功能有哪些
1、研究功能。分銷渠道的部分成員收集、整理有關當前消費者與潛在消費者、直接競爭者、替代品競爭者、其他參與者及營銷環境其他方面的信息,並及時向分銷渠道內的其他成員傳遞相關信息,實現渠道內的信息共享;
2、接洽功能。渠道成員可以在廠家的支持下,通過各種促銷手段,以對消費者有吸引力的形式,把產品或服務的有關信息傳遞給消費者,激發消費者的消費慾望,促成交易成功;
3、促銷功能。設計和傳播有關商品的信息,鼓勵消費者購買;
4、實體分銷功能。能夠儲藏和運輸產品;
5、談判功能。分銷渠道的成員之間,為了轉移貨物的所有權,而就其價格及其他有關條件,通過談判達成最後協議;
6、配合功能。按照買主的要求調整供應的產品,包括分等、分類和包裝等活動;
7、融資功能。能收集和分散資金,用來負擔分銷工作所需的部分費用或全部費用;
8、風險承擔功能。分銷渠道各成員在分享利益的同時,還要共同承擔由商品銷售、市場波動等各種不可控因素所帶來的各種風險。
(6)加盟店的分銷渠道擴展閱讀:
分銷渠道的類型
1、直接分銷渠道
生產者將產品直接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沒有中間商介入。形式是:生產者——用戶。直接渠道是工業品分銷的主要類型。例如大型設備、專用工具及技術復雜等需要提供專門服務的產品,都採用直接分銷。有利於產、需雙方溝通信息,可以按需生產,更好地滿足目標顧客的需要。
2、間接分銷渠道
生產者利用中間商將商品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中間商介入交換活動。形式是:生產者——批發商——零售商——個人消費者(少數為團體用戶)。有助於產品廣泛分銷。中間商在商品流轉的始點同生產者相連,在其終點與消費者相連, 從而有利於調節生產與消費在品種、數量、時間與空間等方面的矛盾。
⑺ 分銷渠道和銷售渠道有什麼區別
銷售渠道是指企業生產或代理的商品從企業到最終用戶之間的所有環節和渠道。一般來說銷售渠道有流通渠道和直營渠道之分,流通渠道是指通過各級中間商完成最終銷售的渠道。而直營渠道只指公司直接向最終用戶提供商品的渠道,有公司店面直銷、網路直銷、人員直銷等。
分銷渠道一般是指在某一中間商環節之下的商品流通渠道,比方說廠家在某區域市場採用代理商銷售,那麼廠家就有責任敦促和培養代理商在該區域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分銷渠道。
⑻ 分銷商和經銷商的區別
分銷商與製造商(manufacturer)之間的關系是買者和賣者的關系,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與代理商不同,分銷商的經營並不受分銷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他的業務是他自己的業務,因此在他是否接受分銷合同的限制時,他所考慮的是自己的商業利益。分銷商用自己的錢買進產品,並承擔能否從銷售中得到足夠盈利的全部風險。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區別
1、分銷商(distributor) 是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常見的分銷方式有:經銷、批發和零售等。
2、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3、分銷商和經銷商是產品銷售的不同層面的兩個重要角色。 一般產品流通流程: 製造商-代理商-分銷商-經銷商-消費者。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而經銷商主要面對終端客戶。 分銷商承擔壓貨風險,相當於產品方的物流倉庫,需要很大資金的底盤,各經銷商從分銷商的拿貨價一般較固定,可根據情況享受不同的帳期;經銷商通過在廠方的備案,如銷售到一定量,可以從廠方拿到返點,而增強他們成為經銷商的積極性。
4、製造商授權與否不同。分銷商獲得製造商的正式授權,一般可以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雖然能夠在製造商處購買產品,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5、分銷商不承擔推廣品牌的義務,而經銷商需要。
(8)加盟店的分銷渠道擴展閱讀
銷售:是指以出售、租賃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行為,包括為促進該行為進行的有關輔助活動,例如廣告、促銷、展覽、服務等活動。或者說:銷售是指實現企業生產成果的活動,是服務於客戶的一場活動。
⑼ 加盟代理和代銷分銷
分銷:是建立銷售渠道的意思,即產品通過一定渠道銷售給消費者。從這個角度來講,任何一種銷售方式我們都可以把它稱之為稱為分銷。亦即分銷是產品由生產地點向銷售地點運動的過程,產品必須通過某一種分銷方式才能到達消費者手中
代銷:網店代銷,又名網店代理。網店代銷基本上分虛擬物品代銷和實物代銷兩種。代銷是指某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者能提供批發貨源的銷售商,與想做網店代銷的人達成協議,為其提供商品圖片等數據,而不是實物,並以代銷價格提供給網店代銷人銷售。一般來說,網店代銷人將批發網站所提供的商品圖片等數據放在自己的網店上進行銷售,銷售出商品後通知批發網站為其代發貨。銷售商品只從批發網站發出到網店代銷人的買家處,網店代銷人在該過程中看不見所售商品。網店代銷售後服務也由批發網站行使。
⑽ 開設連鎖店是不是市場營銷營銷渠道的一種模式
連鎖是一種銷售渠道,更是一種成功營銷模式的體現。
只有一家店經營成功,才有資格復制擴張,擴大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