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根據勞動合同加盟商算不算總部員工
勞動合同沒有說加盟商的內容,加盟商與公司只是一種商業合作關系,不存在勞動關系,所以不能算總部員工,引起的糾紛也是屬於經濟糾紛,不屬於勞動糾紛。
❷ 我們店要轉給加盟商做,我們要怎麼維護自己的利益,我跟公司是簽了勞
加盟商會考慮到運營成本,導購肯定要比公司直營的人少,裁員是肯定的,但是你的勞動關系在公司,你要求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
❸ 勞動仲裁,我在總公司的加盟網點上班,出工傷了。
鄙視那些黏貼黨。
1、有工作牌足夠了。
2、再找些其他證明你和這家公司有工作接觸的書面證據,比如銀行發放工資記錄或者工資條、工作文件之類的。這些估計也不難吧?
3、醫院的診斷記錄,有記錄受傷原因的吧?如果有現場的人員證明最好。
4、企業如果要撇清勞動關系,是需要他們自己舉證的。
你現在需要做的事情是首先由勞動部門認定勞動關系,再依法索賠。
❹ 在一茶一坐服務10年以上,中途外派到加加盟店,最終加盟店倒閉,總公司沒任何說法,請問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署書面勞動合同,現在您首先應當明確,您現在的勞動關系在公司,還是在加盟店,如果勞動關系還是在公司,則加盟店倒閉,您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安排其他工作,或者在單位合法解除合同的情況下,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關系在加盟店,則加盟店倒閉,您可以直接要求加盟店支付您相關的勞動待遇,包括在加盟店工作期間的經濟補償金。如果上述單位拒不履行自身義務的,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但是提醒您一點,首先要搞清楚自己的勞動關系現在在哪一家,不然仲裁或者勞動監察大隊是無法支持您的訴求的。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❺ 如何證明和加盟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讓公司給你開一個證明呀!
❻ 加盟店員工的勞動關系和誰建立
加盟店也是需要注冊的,和注冊後的這家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不是和加盟的品牌總店建立關系。就是和加盟店的小老闆建立勞動關系!
❼ 在絕味鴨脖加盟店上班和絕味公司有勞動關系嗎
沒有的,加盟店有自己的營業執照,你在加盟店工作,是與加盟店算存在勞動關系的,如果是絕味鴨脖的直營店,直接歸公司管理,那算是與絕味公司簽訂了合同的,應該以你上班時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的,看看合同中公司的名稱是誰
❽ 公司直營店承包出去店裡的員工和公司還存在勞動關系嗎
《勞動合同法》對這方面有規定。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既然不影響勞動合同,公司當然得交社保。
❾ 給加盟店老闆打工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給加盟店老闆打工要簽訂勞動合同。
發生勞動關系的原始證明就是勞動合同。打工原則上是要在簽訂勞動合同後才正式上班的。
擴展閱讀: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
(1)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書要在雙方介紹各自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簽訂。用人單位應如實介紹本單位生產、工作環境和條件以及具體生產任務。勞動者應如實介紹自己的專長和身體健康狀況。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取得一致意見後,簽名、蓋章。用人單位要蓋法人章。勞動者須本人簽名或蓋本人名章。
(2)鑒證勞動合同。根據勞動部頒發的《勞動合同鑒證實施辦法》(勞力字[1992]54號)的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由勞動行政部門為當事人提供鑒證,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利於勞動合同的認真履行,而且一旦發生勞動爭議時也便於調解和仲裁。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