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百勝小肥羊直營店轉加盟員工合同詐辦
詐辦
『貳』 公司在直營期間轉代理商,員工算解除合同嗎
工作地點有沒有變更?代理商是否具有用人資質(有沒有營業執照),如果代理商有營業執照,可以與代理商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待遇必須與之前一樣,還有要註明之前在某某公司的工齡連續計算,如果代理商拒絕,你就不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結清工資。
『叄』 公司直營店承包出去店裡的員工和公司還存在勞動關系嗎
《勞動合同法》對這方面有規定。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既然不影響勞動合同,公司當然得交社保。
『肆』 請問直營和加盟的區別 收入怎麼分配
簡單理解就是:直營是公司總部自己直接投資的,收入完全由公司總部掌握;加盟是加盟商自己投資的,扣除加盟相關的費用後收入歸加盟投資者自己。
1、加盟: 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特許者)以合同約定的方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被特許者)有償使用其名稱、標志、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經營模式。
2、直營: 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形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
直營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4)直營店轉加盟店員工擴展閱讀:
1、加盟的優點在於:特許者只以品牌、經營管理經驗等投入,便可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不僅能在短期內得到回報,而且使無形資產迅速提升。被特許者可以在選址、設計、員工培訓、市場等方面,得到經驗豐富的特許者的幫助和支持,使其運營迅速走向良性循環。
缺點是自負盈虧,公司提供協助,主要經營者是自己。說白了經營好壞,是賺是虧看自己怎麼經營了。
2、直營的優點在於:公司統一管理,統一調度,能夠使品牌影響力最大化,同時能夠使信息及管理資源等共享化。
缺點是資金投入更大,成本更高,而且靈活性差,營銷調整速度慢,很難做到因地制宜。
『伍』 在肯德基的加盟店工作晉升空間跟直營店有什麼區別有前途嗎資深些的給回答下。。。謝謝啊。
1,老闆不同,加盟的是私人老闆,市場店是直接由總公司管理。2,加盟店人員結構相對來說:比較少 也就是說升職的機會相對不多,我們一起培訓的,(加盟)我幹了一年還是助理 ,人家(市場)的早就升副理了 畢竟人家市場的店多,升職的機會相對來說也高 但是加盟店有一點好的就是他就是這個區域范圍 ,就是調店,對你的生活都不會有太多影響。反之市場店就隨安排,哪裡需要你就調你去那裡 。兄弟自己選擇吧 祝工作愉快
『陸』 直營店轉加盟店,降工資,員工不想幹了,有什麼賠償
1、員工主動辭職應該是沒有什麼賠償。
2、依照勞動法規定企業員工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就不違規。
3、企業調整工資只要在合法范圍內是企業內部調整國家不會干預。
4、企業只有主動辭退員工才會給相應的補償。
5、但首先要滿足被辭退員工沒有違反公司規章未被處罰的情況下。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柒』 公司有直營門店變加盟門店,要求我自動離職,不給予賠償
回答
公司有直營門店變加盟門店,要求我自動離職,不給予賠償?
簽訂合同工作地點是廣東肇慶,肇慶直營門店變加盟門店,公司說可以調我回廣州直營門店,我不同意就要我離職,廣東分公司要把除廣州之外的門店直營變為加盟門店,現在公司要求我自動提辭職,不給任何補償,我簽訂合同工作地點在肇慶,公司有權力調我回廣州嗎?如我不同意去廣州就要我提辭職,現在公司要求我在2019年12月31號前提出辭職,肇慶門店於2020年2月1號開始正式變為加盟模式,營業執照申請好,但是公司一直不跟我簽解除勞動合同,要我自己提,如正式啟動加盟模式我是否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要求公司跟我解除勞動合同,給予我該有的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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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公司
『捌』 全家會把直營店轉讓給加盟者么
你好,很高興回答問題。這情況不太可能
『玖』 直營公司在員工不知情下轉成加盟,公司讓我門簽解聘合同,不按勞動法來賠償,該怎麼起訴
直營公司在員工不知情下轉成加盟,公司讓我門簽解聘合同,不按勞動法來賠償,該怎麼起訴?
應該可以直接起訴,你們有合同有工資流水,起訴可以成功的.
『拾』 我以前在直營店上班的,牽拉勞動合同,後來掉到加盟店,要重新簽合同嗎,原來的合同還有效嗎
不一定要看合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