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盟連鎖直銷和傳銷有什麼區別
連鎖銷售是說用一個公司名字在不同的區域開店銷售,傳銷—那是犯法的,直銷———是說一個公司的在下面開的店直銷公司的商品
B. 連鎖經營與傳銷的區別 – 網資是什麼好做嗎
區別:
是否有合法經營的手續。是否以銷售產品為企業營運的基礎。連鎖銷售以銷售產品作為公司收益的來源。而傳銷則以拉人頭牟利或借銷售偽劣或質次價高的產品變相拉人頭牟利,甚至根本無產品。
連鎖銷售參與者不必通過繳納高額的入門費或被要求先認購一定數量的產品。傳銷參與者必須通過繳納高額的入門費或被要求先認購一定數量的產品以變相繳納高額入門費作為參與條件,鼓勵參與者不擇手段的騙人來加入以賺取高額利潤。
是否設立店鋪經營。連鎖銷售設立開架式或櫃台式店鋪。而傳銷的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組織網路從事無店鋪或「地下」經營活動。
是否有退出、退貨保障。連鎖銷售企業為顧客提供完善的退貨保障。而傳銷卻沒有退貨機制,參與者已購的產品不能退貨。然而,很多傳銷團伙從來不肯承認他們是在搞傳銷,一直都強調說他們是連鎖銷售或直銷,導致大多數人上當受騙.
C. 傳銷與連鎖業的區別是什麼
我國《刑法修正案(七)》對傳銷所下的定義:「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傳銷表面上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為目的(相當於一般連鎖店),但實際上不是。普通連鎖店的資金來源方式是來推銷商品、提供服務所獲得的盈利,源頭是 消費者 。的傳銷最大的資金來源是參加者所繳納的費用,以及購買商品的投入,源頭是 參加者。正是因為傳銷表面上與普通連鎖業是一致的,所以才會有很多人被騙。
D. 連鎖經營跟傳銷有啥區別謝謝各位越詳細越好。
1、模式不同。傳銷是從國外引進來的一種商業模式,由於「倍增式」的經營模式,迅速被企圖分子利用,法律的滯後性,導致傳銷現在已經散布全國,不能產生經濟價值。
連鎖經營是在產品的基礎上進行的商業活動,相當於擴大生產規模和增加市場佔有率。
2、意義不同。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個企業,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化分工,並在分工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把獨立的經營活動組合成整體的規模經營,從而實現規模效益,是一種經營模式。
3、制度不同。傳銷:1990年從國外引進的,當時由工商總局與美國雅芳公司為首的十家公司簽訂了為期五十年的合同,如安利、完美、玫琳凱等,允許以傳銷的模式在中國運行,其實在國外它不叫傳銷,它是叫多層次分銷,國家領導人引進它肯定是有目的,是為了解決十年改革開放帶來的下崗就業問題。
連鎖經營:連鎖經營是一種商業組織形式和經營制度,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個企業,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化分工,並在分工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把獨立的經營活動組合成整體的規模經營,從而實現規模效益。是一種經營模式。
由此可見,傳銷的前身是一種商業模式,多層次分銷,顯然這樣有利於技術、資源的整合利用。
4、連鎖經營為社會創造價值和就業,而傳銷只是一種非法聚集財富。
傳銷導致大多數消費者和投資者的最終權益得不到保障。傳銷與正常營銷逐一對照,供大家辨別。
消費行為與經營行為模糊,傳銷者用一些「伎倆套路」。前期給你宣傳的是投資經營行為,後來你不知不覺成為了消費者;或者宣傳的是消費行為,後來讓你變成了投資者;甚至引用「消費資本化」之類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資與消費之間。這樣給你在法律上的維權帶來很多困難。
註:消費行為與投資經營行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適用法律分別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合同法》。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項目投資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投資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在《禁止傳銷條例》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比如:村級社區商店商品,就有五六個級別並且層層加利,這是正常銷售。所以說,傳銷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傳銷常伴隨偷稅漏稅、哄抬物價等現象。侵犯多個社會關系和法律客體;主要客體要件必須有二項:
1、欺詐性(侵犯公民財產所有權);
2、擾亂社會管理秩序與經濟秩序。
E. 傳銷與加盟店的區別
加盟店只是一種營銷策略。而傳銷是直銷行業衍生出來的一種另類產物也就是一種行業 它們之間沒有可比性。 就好像石頭與青菜一樣,它們之間一樣不存在可比性。我簡單的說一下,直銷與傳銷的區別吧目前,傳銷組織普遍運用的模式:1.異地運作模式(大鍋飯、集體宿舍、串體系等)。(不包括:遠程教育、電子商務、電話卡、軟體等傳銷組織,這類傳銷組織多在網上開發客戶,也出現一些本地化運作模式)2.加盟費多以:2800.2900.3800.3900.4200金額不等(目前,遠程教育,電子商務,電話卡等,也出現上百元的加盟費,而以政府工程、原始股票等為誘餌的非法傳銷組織的加盟費也高到6萬或7萬每單)3.制度多以五級三階制(或稱為等腰梯形)、雙軌制度等為主。4.普遍宣揚所謂的「三商法」他們的運作模式還是非常相似的,但有不同之處以下提供直銷與傳銷的區別,希望能夠幫助您!簡單的說一下1、正規的直銷公司必須在公司所在地(中國大陸范圍)的工商局注冊,並且注冊資金不少於8000萬和2000萬的保證金。而非法傳銷組織則是不存在公司,或者是打著其他合法公司的旗號,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當然了,也有一些傳銷公司為了增加它的信譽度問題,也出現在當地的公司注冊一家小的傳統公司,或者虛構注冊公司。2.產品:正規的直銷公司產品屬於多元化的,並且,大多數產品都屬於其公司自己研發生產的,而只有少部分屬於代理,或不代理其他公司產品。傳銷組織的產品,一般情況下比較單一,而且大多數產品都屬於三無產品。也有很多非法傳銷組織會假借其他知名公司的產品(但,其產品屬於假冒偽劣產品),近年來出現了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傳銷產品,比如:遠程教育、集資、政府工程、網上店鋪、原始股票等等3、教育系統正規的直銷公司有完善的教育系統,以及教育專家講師團隊等而傳銷組織,則只有團隊成員組織的培訓。4.正規的直銷公司的直銷員必須在所從事直銷活動的省市,有自己的服務網點(公司辦事處、分公司或專賣店),而傳銷組織則沒有。5.有無完善的退貨和換貨系統。以上是辨別直銷與傳銷的方法,希望能夠幫助您!如果您准備從事直銷行業,建議您選擇一家適合自己運作的直銷公司,這樣會增加成功的幾率,也會更容易操作市場。還有什麼問題不明白的,咱們繼續交流!
F. 什麼是傳銷和連鎖業有什麼區別
指的是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發展人員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購買商品、服務或者是項目投資經營為名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
傳銷產生於二戰後期的美國,成型於戰後的日本,發展於中國。在國外傳銷和直銷是一個意思,在中國傳銷指的是虛假的公司,虛構的產品,通過拉人頭,從入會費或者加盟費中獲得提成。
其行為危害方式表現為帶有一定的欺詐性和擾亂社會管理秩序與經濟秩序。一般具有三個特徵如入門費、拉人頭、計酬方式。
與連鎖業不同之處主要為以下幾點:
1、合法性不同。
傳銷在中國是非法組織,無工商、稅務等相關登記許可;連鎖是合法經營模式,符合工商、稅務等准入登記許可。
2、獲利模式不同。
傳銷是通過發展下線或者拉人頭,通過收取費用獲得收益;連鎖是通過正規店鋪和商品經營,獲得營業收入和利潤以及加盟費等方式獲利。
3、經營手段不同。
傳銷主要是通過誘騙、洗腦、上課、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發展下線;連鎖的經營手段主要是通過訂立連鎖或合作協議,開設實體店鋪,銷售產品方式開展經營活動。
(6)加盟店和傳銷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傳銷的特徵:
1、入門費,加入者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成員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3、計酬方式,通過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傳銷慣用名詞:
1、北部灣建設、資本運作、1040工程、自願連鎖、民間互助理財;
2、消費返利、連鎖銷售、特許經營、點擊廣告獲利、愛心互助、消費養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資、電子幣買賣;
3、靜態收益、動態收益、直推獎、層推獎、對碰獎、見點獎、領導獎、培育獎、報單獎、管理獎、小區業績獎。
G. 連鎖經營和傳銷有什麼區別
你可能只看到比較表面的,感覺好像都是在發展「下線」,傳銷和連鎖經營是有很多共同點但,也有本質區別。
1、傳銷:1990年從國外引進的,當時由工商總局與美國雅芳公司為首的十家公司簽訂了為期五十年的合同,如安利、完美、玫琳凱等,允許以傳銷的模式在中國運行,其實在國外它不叫傳銷,它是叫多層次分銷,國家領導人引進它肯定是有目的,是為了解決十年改革開放帶來的下崗就業問題。
由此可見,傳銷的前身是一種商業模式,多層次分銷,顯然這樣有利於技術、資源的整合利用。
2、連鎖經營:連鎖經營是一種商業組織形式和經營制度,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個企業,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化分工,並在分工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把獨立的經營活動組合成整體的規模經營,從而實現規模效益。是一種經營模式。
3、綜述,傳銷是國外引進的一種商業模式,由於「倍增式」的經營模式,迅速被企圖分子利用,法律的滯後性,導致傳銷現在已經散布全國,不能產生經濟價值;而連鎖經營是在產品的基礎上,相當於擴大生產規模和增加市場佔有率,兩者的本質區別就是在於,一個為社會創造價值和就業,一個只是一種非法聚集財富。
H. 連鎖銷售和傳銷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嗎
傳銷在中國稱為「傳銷」,在國外它不叫傳銷,而叫做「無店鋪銷售」,或者統稱之為直銷。它起源於德國,發展於美國,在美國此模式已經運作了130多年,已經給它立了法。直銷顧名思義就是廠家直接面對消費者,而取消了傳統銷售模式裡面的代理商、中間商、批發商及零售商、取消這一系列的環節之後的中間費用,就是直銷行業里的推銷員。
在中國,直銷的模式和概念被傳銷份子歪曲並且用來騙取他人信任,從事賺取下線錢財並破壞正常經濟秩序的非法活動。因為直銷在我國有嚴格的規定,真正的直銷企業需要獲得國家頒發的直銷牌照,目前我國只有少部分公司可以從事直銷經營。我國也通過立法的形式明確了傳銷是違法的,而所謂的連鎖銷售就是傳銷的模式之一。也就是說,連鎖銷售的本質就是傳銷,本質上跟傳銷是沒有區別的。二者的區別在於,連鎖銷售只是傳銷的一種表現形式,傳銷還包括諸如陽光工程,消費投資等騙局。
I. 連鎖經營業和傳銷有什麼區別
你可能只看到比較表面的,感覺好像都是在發展「下線」,傳銷和連鎖經營是有很多共同點但,也有本質區別。
1、傳銷:1990年從國外引進的,當時由工商總局與美國雅芳公司為首的十家公司簽訂了為期五十年的合同,如安利、完美、玫琳凱等,允許以傳銷的模式在中國運行,其實在國外它不叫傳銷,它是叫多層次分銷,國家領導人引進它肯定是有目的,是為了解決十年改革開放帶來的下崗就業問題。
由此可見,傳銷的前身是一種商業模式,多層次分銷,顯然這樣有利於技術、資源的整合利用。
2、連鎖經營:連鎖經營是一種商業組織形式和經營制度,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個企業,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化分工,並在分工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把獨立的經營活動組合成整體的規模經營,從而實現規模效益。是一種經營模式。
3、綜述,傳銷是國外引進的一種商業模式,由於「倍增式」的經營模式,迅速被企圖分子利用,法律的滯後性,導致傳銷現在已經散布全國,不能產生經濟價值;而連鎖經營是在產品的基礎上,相當於擴大生產規模和增加市場佔有率,兩者的本質區別就是在於,一個為社會創造價值和就業,一個只是一種非法聚集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