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合夥人是什麼意思
合夥人是指投資組成合夥企業,參與合夥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夥企業的主體。合夥企業中首先具備的是合夥人。合夥人在法學中是一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夥人應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第一與人合作經營一種企業、生意或參與同一活動的人,一起工作的人;第二與別人共同從事於任何活動的人。以營利為目的共同經營某項營業而合夥的兩人或多人中的一個;第三被認為類似於與他人具有共同的權利與義務的這種夥伴的人(如在一企業中);第四由合夥組織結合在一起的;第五一個與另一位合作或協助他執行任務或為他服務的人;第六同夥,作為共享者而與另一人聯合的人。
❷ 合夥開加盟店需要注意些什麼
第一、首先合夥人要建立共識,創業之路的方向要基本異同,而且還要彼此信任,如果一開始大家都有懷疑對方,那麼是之後的合作肯定會出現嚴重的問題。
第二、然後合夥人要建立一套正規的合夥規則合同。一切按合作的規則辦事,不能只憑感情處理問題。商量好的日後誰管人事,誰管客戶,那日後就一定要一直這么下去,就算其中有一人占股份多,那也不能幹涉。不能說你有一個朋友想進來,你就可以讓他進來,最終一定要管這一塊的人同意才行。創業初期大家一定要明白自己的職責。大家千萬不要覺得都是親戚或朋友的,不好意思拒絕,在這里一定不要心軟。只要是原則的問題,一定要「斤斤計較「
第三、之後要保持經常交流和溝通。這是日後共事非常重要的一點。這么做不僅可以不斷加深合夥人的彼此信任。因為彼此有了多交流,多了解,日後還能更好地協調工作。如果發現有了問題,因為經常交流,也可以及時化解雙方的矛盾,不讓其發展壯大。
第四、關於財務一定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有能力一定要一個人請會計,一個人請出納,過一段時間大家在交換。合夥做生意就是為了賺錢,如果財務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誰貪污了誰,那麼肯定是失敗的。如果合夥人當下還請不起財務的,那就兩個人自己做帳,去銀行開一本存摺,把兩人合夥做生意的錢全部放入這本存摺,賬號密碼要都知道。在銀行存摺上做日賬單,做兩本,一人一本,總之賬目一定要明明白白,不能有任何的蔬忽。因為錢是最容易傷感情的問題,也是最重要的問題。只要賬目明白了,大家的合作絕對是愉快的!
❸ 加盟商跟合夥人有什麼區別
一、加盟商是指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
二、要想構築一個穩定、有效的加盟體系,對於連鎖加盟商的選擇來說,有三個根本原則需要堅持:
嚴格篩選、寧缺毋濫,對於企業來說,選擇加盟商運作市場顯然不能只看短期的銷售,要看對市場的長期影響與貢獻。因此,必須要對加盟商的選擇慎重再慎重,決不能輕率從事,誰想做就給做,而不進行考察、分析、評估。這樣會給市場的後期運作造成嚴重的後果,輕則市場萎靡不振,達不到預期後果;重則市場秩序混亂、竄貨、亂價泛濫。
理念第一、眼光長遠,對於連鎖企業來說,就是要找品牌運作、市場理念與自己一致的加盟商,這樣才會有真正合作的基礎。才會在市場操作中協調一致、共同發展。所以,
在尋找加盟商時要重點考察、分析其理念,而不能將眼光局限在資金實力、配送能力、當地人脈等條件上。理念一致才是真正合作的基石。眼光長遠才能真正發掘出優秀加盟商。
門當戶對、共同發展,企業在選擇加盟商時一定要考慮門當戶對,同時一定是同心同德,也就是加盟商具有經營你的品牌的強大的意願。這樣的加盟商就一定可以與企業共同發展、成長,也就是最具有發展前途的加盟商。
三、合夥人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四、合夥人的特點如下:
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共同承擔法律義務責任。
合夥人的權利為經營合夥企業,參與合夥事務的執行,享受企業的收益分配;義務為遵守合夥協議,承擔企業經營虧損,根據需要增加對企業的投入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一條規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
合夥人出資以後,一般說來,便喪失了對其作為出資部分的財產的所有權,合夥企業的財產權主體是合夥企業,而非單獨的每一個合夥人。
❹ 加盟店是什麼意思
加盟的概念就是:
1、你出一定的費用拿到已經成熟品牌的使用權,同時這個品牌會給你相對成熟和成功的管理模式幫助你的門店成功。
2、具體可能牽連到的費用是加盟費,品牌保證金和一些培訓費等等。但是也有很多剛剛准備開始連鎖的品牌會給你很大程度的支持。
總之,加盟就是你交學費學習他們的經營管理之路,同時幫助他們的品牌更加壯大。
(4)加盟店合作經營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加盟店是一種新起的行業,而要做好加盟行業哪應該注重很多方面,下面我們來說說連鎖加盟幾個重要之處。
加盟店主要員工的聘用:有些特許經營體系對受許人及其主要的經營管理人員有特別要求,如果主要經營人員變動,應事先通知特許人,新的人員聘用要經過特許人的批准。
1、開業培訓:特許人一般都提供開業培訓。但在其規定的地方進行。培訓費有的已包括含在加盟金中,有的則需單獨收取。一般差旅食宿是由受許人自己承擔的。
2、開業籌備:從簽訂特許加盟合同到新店開業,有時需要幾個月,有時則需要一年或更長的時間,通常特許經營人不僅僅是提供培訓,還應該派專人支持受許人籌備開業。支持人員的相關費用通常規定有特許人承擔。
3、開業儀式:比較隆重的開業儀式是一個很好的宣傳方式,特許人都比較重視,但加盟者也要注意不要過分鋪張,以免引起不良反應。
4、經營過程培訓:經營中的培訓是特許人對受許人的一項主要支持,但要防止培訓的名目過於繁多,這反而會影響經營。這種培訓的費用通常規定受許人自行承擔。
5、專訪加盟店:一般將定期訪問加盟店的人員稱為督導員,職責是監督和指導受許人的工作。
❺ 加盟店與直營店有什麼區別
1.直營店是指由總部直接經營,即由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2.所謂的加盟,就是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❻ 怎麼合作是加盟還是聯營
首先來說:加盟和聯營各有各的好處。聯營對於店鋪來說可能沒有加盟要求那麼高。
1、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
2、加盟一般是獨立的實體。財務獨立於總公司。
3、聯營一般是總公司有部分股份,參與財 務管理。
4、加盟避免經營風險,聯誼分擔財務風 險。
分擔財務風 險:聯營風險比加盟風險低,投入的成本也低,公司要給你付房租,人工水電等各種各樣的費用,當然得到的回報盈利相對於加盟也是比較低的。因為聯營是你和公司共同經營,風險大部分都公司承擔,所以公司也是要抽取後期店鋪經營的盈利的。
加盟避免經營風險:加盟經營成本增加,因為你要付房租,人工水電等各種各樣的費用,還有各種經營費用,這樣經營成本會增加,你只是現款去公司低折扣進貨,然後給你多少換貨率,公司給你承擔的換貨率,其它就不承擔。
❼ 和加盟商合作要注意哪些問題
合夥人公司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夥人擁有公司並分享公司利潤的企業。合夥人為公司主人或股東。其主要特點是:合夥人享有企業經營所得並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自負盈虧;合夥人的組成規模可大可小。合夥做生意需要注意:
1、選擇合夥人"理念"要統一:在選擇合夥人的時候,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的理念統一的,大家合力為的是能力,資源互補,堅決不能與一開始就想著可能會失敗,私心重重,各懷鬼胎,尤其不要用經典的理論只能苦,不能共甘,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過河拆橋等等思維,給大夥腦中產出這些類潛意識。
2、合夥做生意要有一套正規的合夥規則合同:合夥人要建立一套正規的合夥規則合同。一切按合作的規則辦事,不能只憑感情處理問題。商量好的日後誰管人事,誰管客戶,那日後就一定要一直這么下去,就算其中有一人占股份多,那也不能幹涉。
3、要選擇能很好「溝通」的合夥人:溝通就是所有合夥人一起交流,遇到詩經,合夥人商議,最終下結論。不管是會議模式還是沙發模式,還是聊天模式都可以,只要堅持不斷的溝通,把所有遇到的問題都拿到桌面上說,如何解決,共同商討,辦法永遠比問題多,肯定會有很好的方法處理。
4、財務透明化:做生意都是為了賺錢,即使是合夥人做生意也是為了賺錢,所以在財務方面一定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有能力一定要一個人請會計,一個人請出納,過一段時間大家在交換。如果財務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誰貪污了誰,那麼肯定是失敗的。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4-0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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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直營店,加盟店是什麼意思它們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1、兩者與廠家關系不一樣
直營店是由廠家直接開設的。
加盟店則是廠家招募的利益共同體。
2、貨品陳列不一樣
在貨品陳列方面,直營店往往擁有較多的資源優勢,能夠最大限度的陳列公司的所有產品。
此方面所產生的銷售力要強於加盟店。特別一些緊俏貨品的支配方面,直營店往往擁有更多的主動。
3、特點不一樣
直營店,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一於總部。
加盟店,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