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餐廳關門但是卡裡面還有充值的錢這個錢可以退嗎 情況是這樣的 公司每個月會向卡里充錢 然後現在這
2017年夏季,邢女士在該餐廳辦理了一張會員卡,「當時餐廳辦理會員搞活動,充值辦卡贈送金額,可直接用於消費使用。當時我充值了300元,餐廳贈送了30元,由於有優惠,很多市民都在該餐廳充值辦理了會員卡。」
邢女士介紹,辦卡後,她的卡給別人用過一次,卡里還有300元左右的余額。2018年底,在一次路過該餐廳的時候,邢女士發現該餐廳已經關門。「我一打聽,茉莉餐廳已經換了老闆。很多辦卡顧客都無法再消費,卡里的余額可能退不出來了。」
此後,邢女士經過一番尋找,最終聯繫上了該餐廳的原加盟商王先生和茉莉餐廳濟南總公司,「但遭遇了雙方的相互推諉」。就這樣,邢女士多次聯系雙方,但至今2年時間過去了,卡里的余額仍未退出,對此,邢女士很是氣憤,認為茉莉餐廳是在推卸責任,對於會員的退費,餐廳應該拿出積極的處理態度。
26日當天,記者聯系了原茉莉餐廳濱州店的加盟商王先生。「我只是投資方,只負責投資,餐廳的人員、管理、充值辦卡等具體業務都由濟南茉莉餐廳總公司負責,我不參與餐廳具體的經營業務,與總公司只是進行利潤分成。市民辦卡充值的錢也到了濟南總公司那邊。」
王先生介紹,由於餐廳經營並不樂觀,餐廳在經營了一年多時間後最終關門了,而就加盟合同中的品牌使用費等具體業務,王先生表示他也是受害方,至今仍有部分款項未收回。對於充值的會員,大都已經退款了。記者詢問,對於像邢女士這樣當時沒有退款的會員該怎麼處理,王先生表示可以向濟南總公司進行投訴反映。
隨後,記者又聯系了茉莉時光酒店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像邢女士這種情況,應該找當地加盟商,也就是王先生。餐廳每天的營業額及會員辦理會員卡所交的費用,都進入了加盟商的賬戶,濟南總公司只是能看到經營狀況,但沒有收錢。
2. 加盟店不想做了能不能退回部分款
你好,如果有證據證明屬於加盟關系,可以依據冷靜期的規定要求退款。
3. 加盟店退出如何退回貨款
第一、以你和公司簽定的合同為准,如果合同上寫明了有退出時貨品可以全部退還公司,則以合同為准,將貨返回公司即可;第二,如果你們在合同簽定時沒有寫明退出時貨品可以返回公司,則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態度來解決,一般情況下公司可以折價將貨品回收,(不可能以實際進貨價回收的,因為服裝存在過季的原因);第三,保證金在合同期滿是必須要返回加盟商的,否則你所簽定的合同就屬於是霸王條款,在法律意義上是無效的,不管你是否簽字,正常情況下如果公司是正規的公司,會退給你的,如果不是正規的公司,而是以圈錢為目的的皮包公司,請你要小心,他們隨時可能要跑的,你可以天天守在公司,直到他將錢給你為止。
4. 門店倒閉了可以退卡么
可以,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訂立的消費服務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定,對經營者應當具有約束力,但經營者未按約定履行義務,構成違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3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贈送余額不退的行規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4)為啥加盟店退不了充值卡的錢擴展閱讀
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14條規定,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公示或向購卡人提供單用途卡章程,並應購卡人要求簽訂購卡協議。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履行提示告知義務,確保購卡人知曉並認可單用途卡章程或協議內容。單用途卡章程和購卡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用途卡的名稱、種類和功能;
二、單用途卡購買、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記名卡還應包括掛失、轉讓方式;
三、收費項目和標准;
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五、糾紛處理原則和違約責任;
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事項。
5. 加盟店不退保證金怎麼辦
找律師通過法律可以要回我們是法制社會法大於天它再換換羊頭賣狗肉等你要回公布於事警告世人小心上當多做善事
6. 加盟商不肯退錢應該怎麼處理解決
您好:
可以通過訴訟解決,要求退還保證金即可。
7. 店倒閉了,充值卡里的錢怎麼退
已經倒閉了,充值卡裡面的錢大多數時候都已經是退不了了,你已經只能自認倒霉了,所以說現在國家對這個充值卡要管理一下
8. 我是否有權要求店家退還充值卡裡面的錢
充值卡里的款屬於服務合同中的預付款,從法理與公平原則,店家不再提供服務或客戶中止服務後餘款是應當退返的。這樣的情況在正規的服務合同中應該有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