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加盟店公司違約怎麼辦
通過其他途徑找證據證明公司違約就可以了
拿不回來
1.首先 特許經營是特許者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或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糾紛產生的原因是特許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後,雙方對合同解除的後果不能達成一致的認識,這在當前的特許經營糾紛中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具有代表性。以下結合本案的爭議焦點,就其反映的法律問題展開探討,以期為同類糾紛的解決提供參考。
2.其次、特許加盟費是否應退還
加盟費一般是在特許經營合同簽訂後,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務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將加盟費定義為「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雖然《辦法》屬於行政規章,效力層次不高,但該定義仍可作為本案審理時的一個參考。
3.第三、實踐中,特許雙方往往並不清楚加盟費的性質,只是約定加盟費「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費看作是合同中特許使用費的一部分或預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費理解為合同保證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解除合同時,特許雙方對加盟費應否返還產生爭議。
4.最後,一般情況下,特許雙方一經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納加盟費,特許人才可能把特許經營權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開展特許經營業務。正如《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所規定的,被特許人(加盟方)交納加盟費是為了獲得特許經營權。加盟費可以說是加盟者獲取特許經營資格的對價,有了這種特許經營資格,加盟者才得以借雞下蛋、快速實現資本的積累。然而,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並不意味著經營活動能順利展開,並取得成功。我們知道,特許經營作為一種特殊的商業模式,特許人首先應有自己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資源;為將這些經營資源授權給被特許人使用,必須對被特許人提供相關的培訓和支持,以使其順利開業;在被特許人開業後,特許人仍需與其保持密切聯系,繼續提供支持與幫助,促成其成功經營。可見,從加盟者的角度來講,交納加盟費,取得特許經營資格而能順利開業,只是特許經營的第一步,加盟者還必須以自有資金對業務進行實質性投資,並在經營過程中與特許人持續合作,才可能實現預期收益,達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許經營中,加盟者支付的費用除加盟費外還應包括特許經營使用費,即「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後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許人經營資源的對價。
5.在市場經濟中,商業風險隨時存在,而特許經營恰恰具有低風險低成本擴張、迅速廣泛佔領市場的特點,加盟者正是通過交納加盟費獲得特許經營資格,從而降低經營風險。美國有關商業立法中規定加盟費是加盟者必須交納的風險金,其原因就在於加盟者交納該費用後即可直接享受他人成功的經營模式,大大降低創業風險。因此,在合同開始履行後,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中途解除時的處理原則,而特許方又切實履行了收取加盟費所應承擔的義務,將特許權授予了加盟者,那麼,即使中途解約,加盟費也不存在退還問題。
3. 商場違約,解除合同了,租金也退了,這個加盟費要得回來嗎
恐怕比較難,這涉及到訴訟方案的選擇。對於加盟費,那屬於間接損失,因此如果因為對方違約,那麼原則上你有根據合同主張違約金的權利,也有根據其他法律選擇要求對方損失賠償的權利,因此訴訟方案的處理和決定,建議你和當地律師溝通並確定訴訟方案。
4. 我想做加盟店,交了定金簽了合同,後面又不做,違約了怎麼辦
按合同來,雙方協商。謝謝!
具體請咨詢律師
5. 誰能告訴我上島和兩岸咖啡什麼關系,發生了些什麼
上島之爭塵埃落定 廣泰公司的注冊商標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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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18:07 法制晚報
本報訊 (記者 孫慧麗 張曉鶯)糾纏了一年多的「上島」咖啡商標糾紛大戰有了終審結果,7月22日,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維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由廣泰公司注冊的「上島(及圖)」商標。
這意味著,全國數百家、北京市40多家隸屬於上海上島的上島咖啡店將不能再使用「上島」的商標。律師稱,上島咖啡連鎖店主可向「上海上島」索賠。
連鎖店主可起訴上海上島
這些投資數十萬到數百萬的加盟連鎖店主的命運隨之引人關注。
今天上午,北京重光律師事務所的秦偉律師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該判決生效後,杭州上島和上海上島爭議的「上島(及圖)」商標被撤銷,即意味著上海上島咖啡公司及其加盟店將無權繼續合法使用原「上島(及圖)」商標,上海上島咖啡公司可能面臨著「摘牌」的危險。
秦律師認為,「上島咖啡」加盟店的命運同樣面臨著尷尬:要麼終止與上海上島咖啡公司的合同,向有關合法的商標使用權人提出加盟申請;要麼繼續履行合同,跟著上海上島咖啡公司一起「摘牌」。
這些加盟店均可以違約為由,要求上海上島咖啡公司向其支付一定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賠償之責。
上海上島:不影響正常業務
昨天傍晚,上海上島咖啡總公司已經向上島全體上島加盟業主發布了一個鄭重聲明:目前上島咖啡店的服務類商標還是有效的,即上島咖啡店都可以正常營業,經營業務和正常的加盟業務都會正常進行。
杭州上島方面的代理律師馬一德則向記者表示,判決生效後,「上海上島已經不可以使用標明上島和圖案的所有商品了。」
北京上島:加盟工作仍在進行
目前,北京40多家上島咖啡分店都在正常營業,加盟工作也在正常進行。
今天上午,記者致電上島北京分公司,表示想咨詢加盟上島咖啡事宜,該公司負責加盟工作的劉先生立刻將加盟條件告訴了記者。
專家提醒
現在加盟「上島」有危險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負責人裴亮上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現在上島總公司應該對加盟商和潛在的加盟商通報公司現狀,這樣可以讓加盟者看到風險並更好地應對風險。
上島之爭流程圖
1986年 陳文敏在台灣獲准注冊「上島(及圖)」商標
1997年 天津廣泰公司被核准注冊「上島(及圖)」商標
1999年 廣泰公司將商標轉讓給陳文敏的海南上島公司
2002年 商標又被海南上島公司轉讓給上海上島公司
2003年 陳文敏許可杭州上島公司獨家使用「上島圖案」美術作品。上海上島和杭州上島因此發生糾紛
2003年 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裁定:上海上島「上島(及圖)」商標應予撤銷。上海上島不服,將商評委告上北京一中院
2004年 一中院判定撤銷國家商標委的裁定
2005年 市高院判決,維持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的裁定
6. 加盟協議,違約懲罰
這么大的事你在這里問能問到嘛?這東西一般連鎖店也不往外拿,而且一個店有一個店的特點。
7. 加盟奶茶店,加盟總部違約,我該如何維權!
加盟被騙怎麼辦?招商的虛假宣傳證據保留.加盟招商的騙子,在宣傳上一定會有很多虛假之處,如誇大經營收益,經營承諾,合作0風險等,這些都應該用同步錄像記錄下來,做成光碟的形式保存.《廣告法》有規定,加盟招商的廣告中,是不允許出現收益數據,誤導加盟者等內容出現的.證據保留,可以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司法取證.為日後起訴留下有利的證據.
8. 便利店加盟違約
關於這個問題你看合同啊!!!
合同上有寫公司有權轉讓55%的股份,那有沒有寫如果轉讓是否要經過另一方同意!第二,如果要出售股份,另一方是否具有知情權和優先購買權!
如果沒寫,那這件事情就各有各的說法了,屬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