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加盟商的企業需要做股權激勵么
股權激勵是對公司的管理層發放股權,以激勵管理層員工的工作,確保公司的業績增長。並不受行業限制,所以,招商加盟的企業其實也是需要做股權激勵的。中力顧問,致力於現代企業成長核心要素的研究應用,主要涵蓋企業商業決策,頂層設計,股權激勵,股份改制,股權融資,並購重組,掛牌上市等領域。
2. 准備開個加盟點店,怎麼與合夥人分紅合理呢
第一、很多人看到商機,腦子一轉認為有利可圖,朋友親戚坐下來吃一頓,一合計就馬上開始幹了,至於以後的利益分成問題,只有口頭的承諾,完全出於義氣與信任。而生意變化萬千,當生意走上正軌了,往往就涉及到具體的分紅問題啦,在利益面前,之前的承諾可能都成了浮雲。因此,合夥做生意之前,一定要確立分紅協議,或是在合夥協議里專門一章明確分紅問題。具體協議項包括分紅依據、分紅比例、分紅時間、支付方式等。
第二、在合夥生意里,絡、技術能資金、客戶資源、市場渠道、經營管理能力、人脈資源、社會關系網力、貨源等等,這些都是合夥的基礎資源和前提,也是分紅的依據。合夥生意里的每一個合夥人都有某些方面的合夥資源,在生意的謀劃期,一定要認真評估每一種合夥資源的價值,再根據價值確定股份,進而給出該資源對應的分紅比例。這樣每一個價值都得到體現,消除爭議隱患。
第三、分紅的時間也最好進行約定。生意往往是需要資金儲備和資金周轉的,如果過快把盈利分光了,後續可能出現周轉危機,且頻繁分紅也會增加經營成本。因此,可以根據行業情況,約定按月、按季度或是按年進行分紅。一些特殊行業也可以按天或是周,甚至是按項目周期進行分紅。
第四、合夥生意里,往往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甲合夥人負責生意的經營管理,而其他合夥人只投入自己的資源,不參與經營。這種情況下,對於甲合夥人的經營管理付出,有兩種解決辦法,一種是把其折算成甲的股權進行分紅,而不對其發對應薪酬;另一種方法是,給甲的經營管理付出開薪酬,不參合到甲的其他合夥資源里這算股權。
生意有成敗,如果生意失敗了,或是短期無盈利,那甲就很可能長期沒有收入了,也就是其付出的勞動沒有得到回報,有失公允。因此,建議對於這樣的情況採用後一種方法。
3. 我加盟了朋友的一家餐飲公司的連鎖店,然後朋友讓我入了股份,現在我想退出這家公司所以要進行股權轉讓,
問:我加盟了朋友的一家餐飲公司的連鎖店,然後朋友讓我入了股份,現在我想退出這家公司所以要進行股權轉讓,公司其他股東同意了,具體流程也辦好了,轉讓後還需要加收什麼稅嗎?稅率怎麼樣?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股權或者部分股權,即我國法律不禁止股東之間轉讓股權,也不需股東會表決通過。但是,我國法律和國家有關政策從其它方面又對股東之間轉讓股權作出限制:根據我國的產業政策,像國有股必須控股或相對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運、能源工業、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業、外經貿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不能使國有股喪失必須控股或相對控股地位,如果根據公司的情況確需非國有股控股,必須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方可。
4. 加盟公司的股權如何分配
怎樣的股權結構設計是合理的?創業者又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如下8個股權結構設計中值得注意的數值供創業者參考:
1、創始人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權較為合適。
A股上市規則規定,如果公司有一個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30%以上股權,可以認定公司有實際控制人。最大創始人持股比例大於其他聯合創始人之和,可以避免出現兩個創始人股權比例太過接近,對一件事情有不同意見時產生爭議。
海外很多時候實際控制人不需要持股30%以上,其持股比例可能只有百分之十幾甚至幾,但依然能夠控制公司,因為其可以對股票設置不同類別。比如A類股票持有者1人可以投20票,B類股票持有者1人只能投1票,這樣實際控制人在表決的時候就有更大的話語權。
2、聯合創始人和員工一起持股30%以上。
這樣的持股比例既能使聯合創始人個人持股保持與創始人較大差距,也能讓創始團隊總體持股超過60%,保障對公司控制的主動權。
3、投資人股權佔比30%-40%。
除去創始人、聯合創始人和核心員工持有的股權,剩下的為預留給投資人的股權。
4、創始團隊控制公司50%以上股權比較合適。
此時關於公司經營的所有事項創始團隊都可以直接進行決策。比如公司優先發展什麼,計劃做什麼,如果創始人帶領員工持有50%以上的股權,就能對這些經營事項進行決策。
5、創始團隊可以爭取控制公司66.7%以上股權。
此時創始團隊能夠控制公司所有資本類型事項。比如引進新股東,增資減資,股權轉讓,公司合並、分立,章程修訂等跟資本運作相關的重大事項,這些事項都需要三分之二股東投票通過。
假如創始人持股30%以上,聯合創始人和員工持股30%以上,加起來能達到66.7%就非常安全,即使投資人有其他意見,只要公司的人齊心協力,仍然可以執行自己的方向。
6、互聯網公司一般預留10%-15%的期權池。
這是60%互聯網創業公司的選擇。特別是對於那些已經發展到一定階段,但還沒有成熟,大概是A輪到C輪之間的公司。
7、天使輪投資人持股最好不超過20%。
比較典型的天使投資機構,常見的投資比例是20%。這樣的比例保證了天使投資人在以後公司不斷融資的過程中,持股比例不會降得太快,即使再融資幾輪,持股比例稀釋到10%或者5%都非常難,如果公司成長起來,獲得利益依然比較多。
對於創始人,公司第一次融資時股權的價值最低,此時賣掉的股權越多,以後股權價值高了,損失的利益越多。另外應避免天使投資人控股公司。1號店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第一次融資時出讓了80%股權,最終被京東收購,整個過程創始團隊沒有話語權,因為第一次融資出讓了過多的股權。
8、員工持股一般不超過25%。
技術驅動或創意驅動的公司,往往高度依賴人才,這類公司為了招納更有競爭力的員工,為員工預留的期權池一般超過15%。但員工持股比例不能過高,因為員工持股比例增加的同時,創始人持有股份就會變少。
5. 如果我加盟的企業上市了,我能投資點股份嗎
這個應該是不可以吧
6. 加盟的奶茶店,再開一家分店!但是又不想做股份轉讓
要讓老闆把合同上寫好了,在讓老闆抓緊時間把營業執照辦下來。
7. 加盟商能不能參與股權激勵
若是上市公司的話,必須是公司在冊員工。若為擬上市公司,未來也可能會產生關聯交易等問題
8. 自己的品牌,價值千萬,有30家加盟店,現在想做大。資金不夠。找股權投資公司可以嗎
可以的,能夠有一個好的商業模式,投資人是願意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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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找個投資人溝通溝通項目,多了解資本市場,對項目的一些定位會有幫助的。
9. 朋友合夥開店,一個月後他把股權轉讓給我有合約,店是加盟的加盟合同他簽的,它現在發律師函給我,怎麼辦
你使用在先,他注冊在後。這種惡意搶注的訴訟請求,不會得到法院支持。況且從你描述情況看,對方與總部有通過訴訟,合謀詐財的嫌疑,不然無法解釋他轉讓股權而又主張商標權的行為動機。保留好相關證據,你們之間的溝通要錄音或截圖作為證據鏈。他敢訛詐你,如果金額少,讓他自行作,進入訴訟他也贏不了;如果金額多,可選擇報警說他詐騙,他不但不會得逞,而且還有可能進去
10. 連鎖加盟第一店股權如何設置
總部佔小部分,分店佔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