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現在什麼加盟店比較好呢
現在,投資一家雞排加盟已經成為了受投資者非常青睞的一個創業方式,但是在選擇投資品牌加盟之前,投資者最好對外賣加盟行業做一個詳細的了解,投資一個性價比高,有發展前途的品牌,才能夠安心進行接下來的門店經營。
那麼,從哪些方面來對雞排品牌進行挑選呢?小編為您總結了以下幾點。
1:加盟品牌的知名度
選擇一家在餐飲行業有知名度的外賣雞排加盟品牌,可以免去投資者大量的宣傳成本和時間成本,因為有知名度的品牌有一定的粉絲群體,可以助你快速打開當地市場。口水雞排,是厚德餐飲傾心打造的雞排品牌,在市場上有著良好的口碑,深受廣大消費者的喜愛。
2:加盟品牌能夠給予投資者的支持
了解該品牌所能夠給予投資者的支持,是否包括選址評估,產品門店設計,產品製作培訓,員工服務培訓,食材運輸支持等一系列的全面扶持服務,所謂加盟,就是尋求這些支持,否則自己開店就好,為什麼要加盟呢?
口水雞排,為投資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從選址評估到門店設計,從各項培訓到食材專供,讓投資者安心經營。
Ⅱ 誰有開過加盟店的麻煩跟我說說,步驟越詳細越好。要注意什麼大神們幫幫忙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3、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4、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1、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8、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9、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10、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編輯本段相關知識 加盟店是一種新起的行業,而要做好加盟行業哪應該注重很多方面,下面我們來說說連鎖加盟幾個重要之處。 加盟店主要員工的聘用:有些特許經營體系對受許人及其主要的經營管理人員有特別要求,如果主要經營人員變動,應事先通知特許人,新的人員聘用要經過特許人的批准。 1、開業培訓:特許人一般都提供開業培訓。但在其規定的地方進行。培訓費有的已包括含在加盟金中,有的則需單獨收取。一般差旅食宿是由受許人自己承擔的。 2、開業籌備:從簽訂特許加盟合同到新店開業,有時需要幾個月,有時則需要一年或更長的時間,通常特許經營人不僅僅是提供培訓,還應該派專人支持受許人籌備開業。支持人員的相關費用通常規定有特許人承擔。 3、開業儀式:比較隆重的開業儀式是一個很好的宣傳方式,特許人都比較重視,但加盟者也要注意不要過分鋪張,以免引起不良反應。 4、經營過程培訓:經營中的培訓是特許人對受許人的一項主要支持,但要防止培訓的名目過於繁多,這反而會影響經營。這種培訓的費用通常規定受許人自行承擔。 5、專訪加盟店:一般將定期訪問加盟店的人員稱為督導員,職責是監督和指導受許人的工作。 編輯本段加盟店騙局特徵 1、 公司的注冊時間並不長(可以在公司注冊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查詢,比如北京一些區域的工商部門,只要花費1元錢就可查詢),通常不僅在內地注冊,還在香港等地注冊了(在香港等地注冊公司的費用非常低廉),並提出連鎖加盟(專業名詞叫特許經營)特徵的業務。 2、 公司號稱是由韓國、香港甚至歐美等地的公司發展而來,或者是這些公司的子公司,或者是這些公司產品的國內代理或加盟商(如果需要證實,可以查詢國家商標庫,這些品牌要進入中國,就肯定會提前注冊商標)。 3、 這些公司經營的所謂品牌沒有商標權。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請不要把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當成商標申請成功的認證,這完全是兩回事。前者是工商局通知你該商標的注冊申請已經被收到了,後者是他真正擁有該商標。加盟騙子往往利用上當者對商標知識不了解,拿商標申請受理通知騙人。要知道,一家才成立一兩年的公司,怎麼可能申請得下來商標呢? 4、 為了證明公司的真實性,該公司往往會出示一些國際品牌或公司給他們的品牌經營授權書(注意,該品牌根本沒通過商標注冊,壓根不存在),為了唬弄人,這些授權書多是英文的,但其中有很多破綻,比如仍然沿用了中國人的簽章習慣,而外國相關文件認的是主管簽名。當然,幾年下來,這些連鎖加盟騙子也在不斷地升級,他們的明顯的漏洞也在不斷地被填補。 5、 他們經營的產品一般都是普通人不太容易判斷價格和質量的,比如服裝、禮品、保健品等,以利於詐騙。 6、 這樣的公司壽命長則2年,短則1年,當然,用壽命判斷一個公司是不是騙子,時已晚。 還有一些其他的特徵,比如連鎖加盟騙子的核心人物大都是中國中南部某省某市(為避免引起地域糾紛,在此略過)周邊,行騙地點集中於北京西客站,北京西客站附近的寫字樓里有大量此類騙子。當然,這些特徵可能也在消失中,因為總會有冒仿者進入,另外,騙子的規模不斷變大,也會向其他區域發展。
麻煩採納,謝謝!
Ⅲ 做加盟店的好處與壞處
加盟店的好處
1、品牌支援,資深的企劃專才為你提供強有力的市場攻略,市場調研、廣告宣傳、形象包裝、促銷專案、公關策劃,量身定做,打造充滿活力的加盟店。
2、市場支援公司總部整合各種營銷資源,不斷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為各加盟店銷售業績的提升,並搭建一個更為廣闊的交流平台。
3、人才支援,公司總部不斷培訓,並匯集了大量的業內專才,從技術到管理,以及員工都適時滿足加盟店的常規配置。
4、培訓支援,公司總部集調最為優秀的精英人才,組成培訓和研發隊伍,為加盟店在最短的時間內培訓出合格的基層員工,也可為加盟店的技術管理提升提供中短期培訓,解決了加盟商的後顧之憂。
5、技術支援,公司總部信息部,時刻掌握時尚資訊,依市場的需要不斷開發出新的產品,
所有的加盟店都能達到與世界同步,定期舉辦各種研習會,以不斷提升各店的能力,
使所有加盟店都能享受到品質統一的服務。
加盟店的壞處
1、加盟店容易各自為陣,缺乏團隊合作精神,不便於統一運營和管理。
2、鑒於利益歸屬的問題,很多促銷活動,形象建設往往難以迅速而有效地貫徹執行。
3、產品價格體系容易混亂,市場易出現波動,不利於品牌整體的發展。
4、在新興品牌層出不窮的今天,加盟店很容易喪失忠誠度。
(3)最得意是加盟店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
參考資料:加盟店-網路
Ⅳ 加盟店到底好不好我該加盟怎樣的店
加盟店個人感覺挺好的,可以免去一大堆繁瑣的事情,輕松很多。
選擇好的加盟品牌,總部還會有很多扶持,自己也不用操很多心。
加盟店推薦雞排店加盟,(華來滋雞排)
雞排已經成為人人喜歡吃的美食之一,在餐飲市場上是受到歡迎的。因為它是屬於餐飲行業中的一個分支,而不是指具體的某個項目,每一個雞排項目在費用要求方面是不一樣的,是有所區別的,因此不能做統一的說明!
加盟最大的好處是你在最短時間內學會所有的流程,操作,運營模式。當然,比起昂貴的加盟費而言,這些真的不算什麼。如果你要自己做,我不相信拿著加盟費的錢不能在短短一個月內自己悟出來。
當你自己去尋找新的進貨渠道,根據自己的真實經驗判斷出你所在店面位置所能吸引的客戶群體,以及老顧客的口味後,再有的放矢的去學,去做,無非就是少個響亮的牌子而已。而比起每年交的管理費和一開始高昂的加盟費,以及比外面市場貴不少的貨來說,真的是悶聲發大財。
那這一行的利潤如何呢?不瞞題主,你的每一塊雞排,在250克到300克之間,如果是雞腿肉,基本上一塊成本4到7元之間,你考慮下你賣多少合適?一天賣多少賺錢?一天又有多少客源?奶茶的話,早就告別一杯奶茶8毛成本的年代了。但凡真正倒鮮奶的奶茶,成本都在4塊左右。用植脂末(傳說中的奶精)和茶渣泡出的奶茶成本也在2到3塊之間。而奶茶裡面的其他的東西成本另算。如果你是用布丁椰果珍珠燒仙草之類,親,生意一定要好才行哦,這些東西都是不能久放的,你必須要經過一段痛苦期。頭兩個月里你要根據來消費的群體多少,時間,范圍來決定每天做多少合適。
所以最開始做多了倒掉浪費是難免的。這些的成本燒仙草最貴。基本上你當天做的燒仙草和放冰箱兩三天後的燒仙草我是一嘗就能嘗出來的。珍珠也是如此。泡久了粘,泡短了硬,真要你好好練練。
回到炸雞排。關於雞排,分為雞腿肉,雞胸肉兩種雞排。你也可以考慮豬排,魚排,牛排,這些多少我都有點經驗,在這里不細說。一般油溫分兩種。130和180攝氏度兩種。根據不同麵粉的裹料以及肉的程度進行調節。具體細則你要自己操作。
Ⅳ 餐飲加盟店如何選擇
餐飲加盟選擇投資成本低、需要人手少、迴流快的項目,例如以下這些
1、炸雞
炸雞雞排這種以植物香油炸出的外表酥脆內力鮮香嫩滑的小吃,在如今盛行便捷小吃的時代里,自然是很好賣的,無論是在鄉鎮還是大城市,炸雞在任何時候都有一定的顧客基礎,炸雞雞排的製作也不難,新手也可以很快上手。
Ⅵ 餐飲加盟好不好
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餐飲加盟也是一樣,有真有假,不能因為一次的欺騙就否定了所有的品牌,而且騙局只是那一小部分。
加盟的騙局無非就是交了加盟費找不到人,或者免費加盟其實是賣機器,再或者誇大利潤報告,其實這些根經不起深究,只要不貪圖小便宜,大多時候都是可以避免的。舉個例子,前幾年有一個「得意咖啡」加盟品牌,最為誘人的是其加盟條件:每位加盟者只需繳納十幾萬元,就能每月坐收5000元紅利;每天毛利1000元,一年便可收回投資;替加盟者尋找旺鋪;代為培訓員工;原料配送、免費維修咖啡機械等等。聽起來是很美好,所以很多人趨之若鶩,結果就是一夜之間總部蒸發了。如果做生意真的這么簡單就能賺錢,那麼怎麼還有那麼多是創業失敗者呢!還要注意的是一些空殼公司,只有一個公司一個品牌名稱,連一個樣板店都沒有,更別提運營部、廠房等一一系列完整體系了。說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還不如自己開店,還能省一筆加盟費。
真的加盟公司會有真正的服務的,比如選址、裝修設計、技術培訓等,也有自己的直營店和廠房。在加盟之前到總部考察,是貨真價實還是誇大其詞都會一目瞭然,切忌不要貪圖小便宜,騙局也就不攻自破了。
Ⅶ 哪些加盟店比較靠譜些
盟店的話,相比較自己開店,肯定是相對的要容易一些的。那有哪些加盟店比較靠譜呢,我說一下我自己平時在生活中的一個觀察好了。
1、奶茶的加盟店似乎比較盈利。縱觀我周圍這個奶茶店,簡直是遍地開花。在鬧市區,幾乎每走兩步,就有一家奶茶店,而且似乎每家店鋪都有不少的人在排隊。現在的小年輕出去的話,基本都會買一杯奶茶吧,而且也有很多種類可供選擇。無論是冬天還是夏天,都有適宜的選擇。
最後,希望題主能夠找到合適的加盟項目,賺大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