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店是否要統一的牌匾呢
這個問題你最好問一下當初的加盟商,你們加盟的時候應該跟對方有協議吧?加盟商那邊都有明確的規定的,你加盟的別人的品牌,必須保證該品牌的形象完整性。出於安全形度考慮,建議你還是按照以前那個樣子來換個新的牌匾,不要以為一個牌匾與加盟商鬧矛盾,一些注重品牌的加盟商對此會很有意見的,甚至不排除一些加盟品牌為了打出名聲,拿像您這樣的加盟者打官司來鬧新聞。
因此,最好您不要更換。如果真想換的話,先與加盟商溝通一下。
㈡ 加盟店招牌必須寫上加盟電話嗎
這個可以自己選擇,要寫也行,寫自己的外送電話也行!!
㈢ 店招牌名稱與營業執照名稱不一樣可以嗎
你們招牌名字可以使用的,招牌名字可以適當簡化,不能完全不同。
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1、店名應當和營業執照的名字一樣,可以適當簡化。
例如營業執照登記的是「XX市XX區xx路生意興隆商店」,店鋪的牌匾上可以簡略成"生意興隆商店"。但是,不可以從"生意興隆商店"改名為「財源廣進商店」。
2、如果是加盟店,譬如說「麥當當」,「周X鴨」之類的,店鋪外的牌匾可以直接採用這些經授權使用的品牌名稱。可以不使用原來營業執照的名稱在外部裝修上。
但是「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根據你描述的情況,營業執照上應當為「深圳**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家富富僑足浴分公司」,但是店外的招牌可以使用已經合法取得授權的「家富富僑」作為名稱。
二、對於已經成功注冊的店名,有下列情況,工商部門可以要求經驗值變更名稱。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予以糾正。「
(3)加盟店的招牌擴展閱讀:
辦理營業執照的要求
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須本人身體健康,具備相應的經營能力與條件,本人除提出書面申請外,還應提供相關證明(件):
1、身份證明:申請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
2、職業狀況證明:(比如是否待業,是否離休、退職等)
3、經營場地證明:
(1)租房協議書、產權證明、居改非的證明。
(2)進入各類市場內經營的需經市場管理辦公室蓋章批准。
(3)利用公共空地、路邊弄口等公用部位作經營場地的應提供有關職能部門的批准件或許可證。
4、從事國家專項規定的行業或經營范圍,應提交有關部門的審批件。
㈣ 店面門頭設計之門頭招牌分類有多少種
店面門頭設計之門頭招牌的種類有以下幾類:
1、屋頂招牌,即為了使消費者從遠處就能看見連鎖商店,可以在屋頂上豎一個廣告牌,用來宣傳自己的商店。美諾心製作各種店鋪門頭招牌
2、欄架招牌,即裝在連鎖門店的正面的招牌叫做欄架招牌,可以用來表示業務經營范圍、商店名、商品名、商標名等。他是所有招牌中最重要的招牌,所以也可以採用投廣照明、暗藏照明或霓虹燈照明來使其更引人注目。
3、側翼招牌,即此種招牌一般可位於連鎖商店的兩側,其顯示的內容是給兩側行人所看。他可用來表示連鎖商店店名,也可用來表示連鎖商店的經營方針、經營范圍和商店廣告。這種招牌一般以燈箱或霓虹燈為主。
4、路邊招牌,即這是一種放在店前人行道上的招牌,用來增加商店對行人的吸引力。這種招牌可以是企業的吉祥物、人物招牌,也可以是一個商品模型或一架自動售貨機。
5、牆壁招牌,即連鎖商店的牆壁是很奪目的,利用他來做招牌就是牆壁招牌,一般可以用來書寫店名。
6、垂吊招牌,即懸掛在連鎖商店正面或側面牆上的招牌便是垂吊招牌,其作用基本上與欄架招牌一樣。
7、遮陽篷招牌,即該種招牌一般由廠商提供,大都是商品廣告。遮陽篷招牌對連鎖店來說是視覺應用設計的一部分,以增強顧客的統一識別感。
㈤ 加盟店不是加盟公司的招牌
加盟店一般就是因為品牌才加盟的哦,不過這樣的話加盟費會比較高,當然,也會教一部分技術,不過建議可以自己先學一下相關技術,不應加盟,這樣會省很多錢哦,汽車美容是個不錯的選擇,考慮一下
㈥ 營業執照名稱和招牌名稱不一樣可以嗎營業執照
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1、店名應當和營業執照的名字一樣,可以適當簡化,例如營業執照登記的是「XX市XX區xx路生意興隆商店」,店鋪的牌匾上可以簡略成"生意興隆商店"。但是,不可以從"生意興隆商店"改名為「財源廣進商店」。2、如果是加盟店,譬如說「麥當當」,「周X鴨」之類的,店鋪外的牌匾可以直接採用這些經授權使用的品牌名稱。可以不使用原來營業執照的名稱在外部裝修上。但是「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營業執照上應當為「深圳**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家富富僑足浴分公司」,但是店外的招牌可以使用已經合法取得授權的「家富富僑」作為名稱。二、對於已經成功注冊的店名,有下列情況,工商部門可以要求經驗值變更名稱。《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予以糾正。「
㈦ 營業執照名稱和招牌名稱不一樣可以嗎
你們招牌名字可以使用的,招牌名字可以適當簡化,不能完全不同。
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1、店名應當和營業執照的名字一樣,可以適當簡化。
例如營業執照登記的是「XX市XX區xx路生意興隆商店」,店鋪的牌匾上可以簡略成"生意興隆商店"。但是,不可以從"生意興隆商店"改名為「財源廣進商店」。
2、如果是加盟店,譬如說「麥當當」,「周X鴨」之類的,店鋪外的牌匾可以直接採用這些經授權使用的品牌名稱。可以不使用原來營業執照的名稱在外部裝修上。
但是「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根據你描述的情況,營業執照上應當為「深圳**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家富富僑足浴分公司」,但是店外的招牌可以使用已經合法取得授權的「家富富僑」作為名稱。
二、對於已經成功注冊的店名,有下列情況,工商部門可以要求經驗值變更名稱。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予以糾正。「
(7)加盟店的招牌擴展閱讀
第八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業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相一致,並報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
第九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一)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四)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五)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第十條 企業可以選擇字型大小。字型大小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
企業有正當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異地地名作字型大小,但不得使用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作字型大小。
私營企業可以使用投資人姓名作字型大小。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主營業務,依照國家行業分類標准劃分的類別,在企業名稱中標明所屬行業或者經營特點。
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組織結構或者責任形式,在企業名稱中標明組織形式。所標明的組織形式必須明確易懂。
第十三條 下列企業,可以申請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或者冠以「國際」字詞:
(一)全國性公司;
(二)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進出口企業;
(三)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企業集團;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第十四條 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企業名稱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企業名稱中使用「總」字的,必須下設三個以上分支機構;
(二)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其企業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並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但其行業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一致的,可以從略;
(三)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應當使用獨立的企業名稱,並可以使用其所從屬企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型大小;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再設立分支機構的,所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總機構的名稱。
第十五條 聯營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使用聯營成員的字型大小,但不得使用聯營成員的企業名稱。聯營企業應當在其企業名稱中標明「聯營」或者「聯合」字詞。
第十六條 企業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開業登記前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時,應當提交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
第十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後,合同、章程批准之前,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外商投資企業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時,應當提交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准文件,以及投資者所在國(地區)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
第十八條 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企業提交的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的決定。
登記主管機關核准預先單獨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後,核發《企業名稱登記證書》。
第十九條 預先單獨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經核准後,保留期為一年。經批准有籌建期的,企業名稱保留到籌建期終止。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保留期屆滿不辦理企業開業登記的,其企業名稱自動失效,企業應當在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將《企業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
第二十條 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㈧ 開實體店上面的招牌一定要與營業執照的名字一樣嗎
不可以。個體工商戶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予以糾正。「
《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個體工商戶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但不得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
工商注冊需准備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㈨ 我的店以前是加盟店,現在退出了,還是掛的之前的招牌,還能繼續營業嗎
肯定不能了,你都退出了。想干在加盟不就行了。現在乾的話出了事人家肯定會告你的。
㈩ 轉讓了一個加盟店,可以用它的招牌嗎
首先是您轉讓別人的店來繼續經營的話,是可以的,只需要跟原來的加盟公司重新簽訂轉讓店面法人就行的,前提是你這個轉讓的店面,房租,地段,人流,和消費做的市場預估的,一般店面經營的比較好的話是不會輕易轉讓的,所以投資需謹慎,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