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跪求商界達人進來,關於加盟店進貨的問題!!
這種方法是可以的,但你要看3.6折的貨是否為正品,且質量有沒有問題?最好不要網上購買,親自到供貨點看一下再決定.祝你開店成功,生意興隆.
⑵ 想開家店,加盟店好還是自己進貨好
加盟是有前提的,就是看加盟能給你帶來什麼,能幫你解決什麼問題,能解決你自己解決不了的問題,那加盟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如果解決不了,那就沒有必要加盟了。
我是開寵物店的,不過我是加盟的,我加盟的寵物寶寶。我當時就是因為找不到合適的產品渠道,也保證不了價格優勢跟產品質量,還有就是供貨商不能提供調換貨政策(沒有這個服務的話,容易庫存積壓造成資金周轉不開),所以我才選擇加盟。
⑶ 想開個便利店,但是如何進貨呢如果加盟的話是不是就不用自己進貨
我來回答。
進貨渠道:如果是普通商品,如干雜、小食品,一般是到大的專業批發市場;如果是某些有特色的商品,如特色工藝品,則需要你想辦法盡量找到生產廠或者最大的進貨商,才能拿到最優的價格。還有需要注意的就是與進貨的上家建立穩定而長期的關系,你的進貨量越大,越講價的資本。
如果是的話是不是就不用自己進貨?
分兩種情況:一種加盟是店標加盟,即只使用別人的店名店標,這種還是需要自己進貨;另一種是專營加盟,店標、產品甚至經營方式都是加盟總部提供,不需要自己操心。
⑷ 開加盟店需要辦營業執照或者什麼許可證嗎
雖然你採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還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1、加盟是指該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的行為。
2、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會先將自身的經驗,傳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共贏的合作目標;
3、設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自負盈虧,只是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4)關於加盟店自己進貨申請擴展閱讀:
加盟注意事項:
1、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⑸ 加盟商來找自己進貨要怎麼介紹一下
這個看個人的口才了
⑹ 開加盟店是不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 自己進的貨能賣嗎
開加盟店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自己進的貨不能賣。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
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6)關於加盟店自己進貨申請擴展閱讀:
加盟店的特徵:
1、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2、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3、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⑺ 外面那些開超市的為什麼去加盟自己開店直接進自己進貨不就行了嗎交加盟交加盟費不是虧本了嗎
所有的加盟都是為了「拉大旗作虎皮」,借用品牌做生意,實際是採取薄利多銷的策略;事實上還是省錢省心又省力的營銷策略,交點加盟費是值得的。
⑻ 我想自己開店,是加盟好,還是自己進貨.
加盟好,上手快。自己進貨太分散,費錢費精力。搜索「JOSOHOUSE」了解下。
⑼ 想自己創業,自己進貨開店和做連鎖加盟哪個會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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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想要開一個加盟店,最大的弊端是你自己需要先拿出一大筆資金作為加盟費,這是一個令人比較為難的事情,因為投資不可能百分百成功,你的先期投入也許會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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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加盟店現在網上也有很多,可是根據各方面數據的總結,很多都是騙人而已,這些簡單的整體情況很一般,而且沒有一個很好的加盟方式,說白了就是賺錢分店的加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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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盟店最大的弊端是你的開店以後沒有任何的自主經營權,也就是說無論從開店的規模,到開店的人員配置,以及進貨渠道,全部是總店給你決定,這樣一來你開店的前途根本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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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加盟店也有一些好處,比如你開店的時候起碼不用發愁產品的知名度,也不要擔心自己店面的裝修問題,人員也會給你培訓好,這都是總店的事情,你做的就是管理好你的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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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加盟店其實好處並不多,自己開店的話主要的問題是你的經驗問題,因為第一次開店難免會遇到很多問題,可是只要我們自己能夠盡心盡力的做好事情,那麼你的店面也可以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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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自己開店最大的優勢是貨源你可以控制,這樣一來你可以有一個搞價的機會,能夠通過自己的辛苦,找到一個貨源比較便宜的地方,這樣你的經營成本會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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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自己開店的話,不需要大筆的加盟費,這樣你節約的資金可以自己用來裝修店面,以及擴大自己店面的規模,所以總體來說還是自己開店比較好,只是你需要比較辛苦一些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