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加盟店可以轉讓一半店面給別的品牌人嗎
估計加盟店是不可以這樣做的,因為他家門店的條件跟你的合同裡面都是獨立的店面,不會讓你轉讓一半店面給別的品牌的,就看你們合同是怎麼簽的。
『貳』 做加盟店的好處與壞處
加盟店的好處
1、品牌支援,資深的企劃專才為你提供強有力的市場攻略,市場調研、廣告宣傳、形象包裝、促銷專案、公關策劃,量身定做,打造充滿活力的加盟店。
2、市場支援公司總部整合各種營銷資源,不斷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為各加盟店銷售業績的提升,並搭建一個更為廣闊的交流平台。
3、人才支援,公司總部不斷培訓,並匯集了大量的業內專才,從技術到管理,以及員工都適時滿足加盟店的常規配置。
4、培訓支援,公司總部集調最為優秀的精英人才,組成培訓和研發隊伍,為加盟店在最短的時間內培訓出合格的基層員工,也可為加盟店的技術管理提升提供中短期培訓,解決了加盟商的後顧之憂。
5、技術支援,公司總部信息部,時刻掌握時尚資訊,依市場的需要不斷開發出新的產品,
所有的加盟店都能達到與世界同步,定期舉辦各種研習會,以不斷提升各店的能力,
使所有加盟店都能享受到品質統一的服務。
加盟店的壞處
1、加盟店容易各自為陣,缺乏團隊合作精神,不便於統一運營和管理。
2、鑒於利益歸屬的問題,很多促銷活動,形象建設往往難以迅速而有效地貫徹執行。
3、產品價格體系容易混亂,市場易出現波動,不利於品牌整體的發展。
4、在新興品牌層出不窮的今天,加盟店很容易喪失忠誠度。
(2)加盟店是不是不可以做別的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
參考資料:加盟店-網路
『叄』 做和其他加盟店一樣的菜不加盟犯法嗎
關於菜品樣式的問題,國家並沒有特別的專利要求,也就是沒有什麼知識產權的法律問題,所以你的菜樣與其他加盟店的一樣,只要不用這個加盟店的名稱和相同菜名,並不涉及侵權問題,所以也就不犯法。
『肆』 開加盟店是不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 自己進的貨能賣嗎
開加盟店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自己進的貨不能賣。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
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加盟店是不是不可以做別的擴展閱讀:
加盟店的特徵:
1、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2、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3、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伍』 做生意 做加盟店怎麼樣有哪些好處和壞處要注意什麼
好處,就是加盟店可以節約廣告費,有一定的知曉率,生意比較;壞處就是別人賺的是大錢,你賺的是小錢,還得給加盟費,同時在幫別人打廣告呢。注意合約的權益和義務分清,目前商業糾紛案件躲在合約上,注意了哈,別被騙了哦,朋友。
『陸』 加盟店是不是只能賣商家的食品,不能賣其他的產品
不是的,加盟店的意思是他給你品牌的經營權你可以賣其他家的產品
『柒』 我的加盟店面大了,想讓一半店面給別人做其它品牌,可以嗎
可以的,不是把品牌給別人銷售是沒問題,店面是你的不影響到品牌和合同是沒事的
『捌』 好一多加盟店可不可以同時做其它
好一多加盟店可不可以同時做其他的這個的話應該是可以的。做其他兼職的話也是不沖突的。
『玖』 加盟的奶茶店是不能做除奶茶以外的其他產品嗎做了會怎樣呢
加盟的奶茶店是只可以做他們菜單內容的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