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簽訂認購書,購房定金怎麼退
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認購書以後,如果房屋認購書中約定了購房定金,那麼認購書簽訂後的購房定金處理分為四種情況:1、如果買方沒有按照認購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去簽約,屬買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在認購書規定的期限內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而導致未能正式簽約,屬賣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2、如果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正式簽訂合同,則定金在買方履約後,可抵作樓款或收回;雙方履行正式合同過程中,一方違約的,適用「不予返還」或者「雙倍返還」。3、如果雙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項的違約行為,僅對預售(銷售)契約及補充協議內容難以達成一致,而未能簽約的,賣方應把定金全數返還買方。4、如果一方在正式簽約時對認購書中確認的條件,如價格、房號、面積等進行修改而導致簽約未成,視為違約,買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② 買房時簽了定購書,交了一萬塊錢定金,,現在不想要了,可以退回定金嗎
訂購書只寫了,賣房的可以毀約,並且不退定金,買房的權益沒寫,具體咨詢律師
③ 定金簽了認購書現在不想要了怎麼才能退回定金
在大多數城市中,選到滿意的樓盤是相當困難的,熱門樓盤一般都會引起購房者的搶購,而開發商為了盡快出售,鎖定目標用戶,也會搞一些促銷措施,比如常見的房屋戶型等具體條件,雙方都打算將具體事宜留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敲定。而在簽訂購房合同時,雙方又沒有就上述事宜達成一致,後無法簽訂購房合同,這種情況就屬於雙方沒有達成一致,買賣雙方均沒有構成單方面違約。
在這種情況下,房屋認購書就自然失效,開發商應該把定金退還給購房者。
2、認購書約定明確,定金不返還
與第1種情況不同,如果認購書明確約定了簽訂合同的條件和具體內容,購房者卻不同意簽訂購房合同,購房者就得承當違約責任,開發商則有權拒絕返還定金。
3、雙方未就額外事宜達成一致,定金應予返還
簽訂房屋認購書時通常無法覆蓋了情形,比如因限購或限貸導致購房者無法負擔首付,這種情況購房者可能無法依約簽訂購房合同,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和開發商都不存在違約行為,雙方也不用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應將定金返還給購房者。
4、開發商提高購房門檻形成單方面違約,此時應雙倍返還定金
簽完認購書後,開發商可能因為某些原因提高購房門檻,比如某些開發商在房款之外增加其他名義的收費項目,認購的房屋被其他購房者買走等,導致購房者無法簽購房合同。這屬於開發商方面的單方面違約,依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開發商應向購房人雙倍返還定金。
簽訂認購書時,購房者應該盡可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有必要,可以由專業人士提供專業指導。
④ 加盟定購書已交的定金能退嗎
簽訂了加盟認購書,不想繼續加盟是不能要求退還定金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按照認購書的約定繼續履行合同。因為認購書等同於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⑤ 簽了認購協議書,想把定金退還可以嗎
一般情況下,簽了認購協議書就生效了,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購房定金」是一種為了締結合同或履行合同而採取的一種擔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規定,不想買房了定金能不能退還,要看具體的情況:
以下情況不能退:因購房人自身原因導致購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定金不退。
以下情況可以退: 一、開發商無銷售許可證或者產權證,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導致購房合同無法達成的情況。
二、開發商存在欺詐行為,如已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的情況。
三、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情況。如賣家對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條款無法確定,或者賣家對認購書中的條件,如房屋面積、價格等進行修改等。
四、買賣雙方均無過錯,但商品房買賣合同依舊未能訂立的情況。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災害,致使該商品房項目未能建設或未能按原約定建設等。
⑥ 我加盟店 交了定金不做了 可以退嗎
我的加盟費退了
⑦ 的定金,並簽訂《認購協議書》,定金可以退嗎
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署商品房認購書問題所引發的法律糾紛層出不窮,主要是由於購房者對認購書的理解與開發商理解有所差異。那麼,購房者簽訂認購書後定金能退回嗎?又該如何防範商品房認購書的風險呢?下面就聽聽小編的介紹。
一、簽訂認購書後定金能退回嗎?
房屋認購書為預約合同,內容一般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對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在房屋認購書中,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不再將房屋轉讓給除認購人以外的人,而認購人則保證在一定期間內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認購書以後,如果房屋認購書中約定了購房訂金,那麼認購書簽訂後的購房定金如何處理呢?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如在起訴前開發商還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那麼這份房屋認購書就是無效的,定金需要退回。
(二)如果買方沒有按照認購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去簽約,屬買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在認購書規定的期限內,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而導致未能正式簽約,屬賣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三)如果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正式簽訂合同,則定金在買方履約後,可抵作樓款或收回;雙方履行正式合同過程中,一方違約的,適用「不予返還」或者「雙倍返還」。
(四)如果雙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項的違約行為,僅對預售(銷售)契約及補充協議內容難以達成一致,而未能簽約的,賣方應把定金全數返還買方。
(五)如果一方在正式簽約時對認購書中確認的條件,如價格、房號、面積等進行修改而導致簽約未成,視為違約,買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二、怎麼防範商品房認購書風險?
(一)訂立商品房認購書前需要注意的相關事項:
這個階段,雖不需要訂立合同,但做好足夠的准備,對防範風險也是非常必要的。購房者在這個階段必須做好兩項前期工作,具體如下:
1、購房者必須考慮清楚,決定購買將要預訂的商品房
購房者在決定購買該商品房之前,應做一些必要的調查和咨詢工作。
調查的內容應包括:開發商的信譽和實力,其他條件類似樓盤與你看中的樓盤的價格、區位、戶型、環境比較,還有該開發項目的一些基本情況。
2、購房者應積極爭取不與開發商訂立商品房認購書
通過前一項准備工作,購房者已經基本了解了該商品房屋的部分情況,確定了該商品房的可購買性,訂立商品房認購書,對購房者確實沒什麼益處,而且還會為購房者帶來風險。對這樣一個無益的合同,購房者還是能不簽就不簽為好。
3、購房者應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應對買房
購房者應在簽訂合同時考慮清楚再簽約。而購房者怎樣考慮清楚,只能依據相關法律知識。
(二)訂立商品房認購書時需要注意的相關事項:
找出風險,針對風險,預備解決方案,與開發商協商訂立合同。
(三)訂立商品房認購書後需要注意的相關事項:
1、分析當前形勢,分析風險及問題所在。
2、對因顯失公平等原因而購房者不滿意的商品房認購書,購房者可採用以下方法解決:
a、與開發商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b、向人民法院起訴,撤銷該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