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开个养生会所 4个股东投入资金不等 合同怎么写
四个股东要签订股权分配/股东合作协议,要对股权配比、投资额、控制权、分红权、退股机制和违约责任作出约定。本人律师,可以提供。
㈡ 已注册商标的养生会所发展加盟连锁店需要那些程序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为您解答:
首先连锁企业有三种连锁类型:
1.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2.特许加盟(franchise chain)
3.自由连锁(voluntary chain)
直营和自由连锁不需要报批。但特许加盟需要报批(备案)。如果在一个省搞特许,就在本省商务厅备案就OK了。如果跨省连锁,就得到商务部备案。最近好象有个通知,跨省特许连锁也可以在本省备案了。
备案应准备的资料:
一、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三、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六、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两店一年”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七、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八、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
(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㈢ 怎样起草养生会所的用工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你好,任何单位的用工合同性质都是一样的,你可以首先网络一下用工合同范文,然后对关键性部分进行修改,例如工资,合同的起始期限,保险如何,双方有什么权利义务,你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保密条款,违约责任之类的都可以写进去的。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利有一些一般性的保护,例如必须在一年内签合同,否则劳动者起诉之后可以要求每月两倍的工资,还有就是最低工资标准之类的,整体上就是这些了,只要你按照你们的工作性质把想要说明的要求全部写上,同时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就可以了。
㈣ 已注册商标的养生会所发展加盟连锁店需要哪些合法手续
首先连锁企业有三种连锁类型:八戒知识产权查询如下
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特许加盟(franchise chain)
自由连锁(voluntary chain)
直营和自由连锁不需要报批。但特许加盟需要报批(备案)。如果在一个省搞特许,就在本省商务厅备案就OK了。如果跨省连锁,就得到商务部备案。最近好象有个通知,跨省特许连锁也可以在本省备案了。
备案应准备的资料:
一、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三、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六、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两店一年”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七、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八、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
(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㈤ 想加盟一家养生馆,需要什么手续么
正常开店的手续,需要创业者办理经营执照,税务证明,消费审核,卫生部门的许可即可。其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手续。
㈥ 开家理疗养生加盟店需要什么条件
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6)连锁养生会所加盟合同扩展阅读:
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