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与甲方签了特许加盟合约,但甲方隐瞒乙方在同一区域内另开店造成乙方更大损失,怎样使其合同无效
合同是甲方撰写的,不会提也不允许退加盟费的情况。 权益是是双方的,你需要贴出你的权益的那部分约定。
B. 甲与乙签订的合同里,甲可以要求乙与丙签订合同吗
可以将乙和丙签订合同作为甲乙之间的合同的生效条件,但不能强迫乙与丙签订合同。
C. 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 )(2011年卷三多选第58题)
是的,正确的解释应该是:
《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意见》第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A选项中,甲乙虽然约定租赁合同自办理公证后生效且双方尚未办理合同公证,但是,甲交付了租赁的房屋,乙支付了租金且甲予以接受,甲乙已经通过推定的意思表示达成了新的合意——租赁合同无须经过公证即可生效,这就变更了原来的约定。故A选项当选。
D. 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
你的问题是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三)第58题,
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
A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1个月的租金
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
C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
原答案为AC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现答案为ABCD
A项:《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即合同法关于履行治愈的规定,当事人以办理公证为租赁合同生效要件的,也应适用实际履行原则.甲乙已经履行主要合同义务,故合同成立并生效,A项正确.
B项: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8条第1款,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本题可以适用《物权法》第106条所规定的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规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出让他人股份的合同不因无处分权而无效,B项正确.
C项:《合同法解释二》第15条: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项为一物二卖,甲出让的是自己的相机,属于有权处分,因而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项正确.
D项:《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甲乙买卖合同有效,D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项。
E.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出口某种货物的买卖合同一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
乙方不可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因为,仲裁授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排除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仲裁裁决的效力是终局的,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乙方败诉,应按裁决的内容执行。
F. 合同一年,半年甲方取消乙方经营权,乙方未享受专业技术和各项支持服务,为何不退加盟费
如果签订加盟合同一年,半年甲方取消乙方经营权,乙方未享受专业技术和各项支持服务,甲方属于违约行为,应当退回加盟费并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G.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1 有效.
2 市场原因也是客观的呀.难道是主观的?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未约定这是不可抗力,都应该卖方负责;
3 如果乙公司提供的质检证书是双方协议中规定认可的机构出具的,就应该认可. 如果认为该证合格但送检样品未必对应大货,应该双方在场抽检封样,请双方认可的机构重新检验. 如果检验不合格,应该由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 无依据.不能组织货源非不可抗力.不能构成不履行交货义务的抗辩理由.
5 当然没有. 合同是双方合意的确认,一旦签定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不知道为什么会出这样的题,,,明明是乙公司的借口,还要分析个什么? 理由千种万种,如何才能确认哪个是你的本意? 当然要看你的行为,而不是心理啦.
H.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
【答案】A【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五簪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答案A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