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没有经过区域代理,直接和总部签加盟合同行吗
如果你在他的代理区域内开店,就必须经过代理商,
㈡ 加盟店跟区域代理签协议需要盖总部章吗
个人观点,供参考:
鉴于财务专用章被不法分子盗用时,让其写了书面承诺,据此可以认定你们有证据证明你们的财务专用章被人盗用,且后面告你们的人持有的盖有鲜章的加盟费收据与盗用财务章所写的书面承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该可以推定你们不用承担责任.打印章明显不符的情况,你们可以据此反告对方欺诈.
㈢ 朋友们加盟商在同一个区域内别人可以代理同一个品牌吗,加盟商是厂家或代理商自己的一个合作伙伴吗
要看加盟商总店的加盟规定,如果加盟授权是排他性的,则在同一地区是不能有别人经营同一品牌的,如果别人经营了就是侵权,可以到工商局投诉,或由加盟总店会同当地技术监督局查处,加盟品牌的一经授权就只能到加盟指定的地方进货
㈣ 有同行加盟我同一品牌,我是区域代理,公司却不告知我们代理商
第一,你看看你们的合同是加盟合同还是代理合同。合同里有没有相应的条款,商圈保护,或者区域代理,合同上要有写明才能维权,口头无效的,录音,视频等有还可以。
第二,区域代理,代理区域是按怎样划分的,合同上要有标注,合同上若是有体现,你拿合同找公司去,直接找你的招商经理,招商经理行不通,就找招商主管,主管不管事,找品牌总经理。许多品牌都是有潜规则,上面领导知道不管,下面如果明面捅出来了,就必须要按合同履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