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加盟。技术转让/函授转让。有什么区别啊。。。
就我所知,加盟连锁有以下几种方式。
加盟连锁店的形式
1、直营连锁
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
2、自愿连锁
连锁店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在总部的指导下共同经营。
3、特许连锁
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定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管理体系、经营技巧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
直营连锁、自愿连锁和特许连锁这三种形式,可以由愿意加盟者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
但你想加盟的酸辣粉还有的另外两种好像与专利方面有关,建议你详细资料想加盟的企业,向他们取得相关的合作资料。再作考虑。
B. 加盟与技术转让的区别
加盟有时是配送、加盟有时部分转让、加盟强大后还看形势和主导、加盟看条款的延伸、加盟有时可分店变总店。
技术转让都是逐步的、技术可发扬光大的、技术创造随时可有的、经济性和事业追求型决定长远的规划
C. 技术转让合同有漏洞能把钱要回来吗 请问我是加盟的一个项目,但是合同里写着是技术转让,而且合同漏洞很多
咨询一下律师最好,这里面不只是合同起诉问题,你起诉他什么?要什么材料?
D. 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让与人有哪些义务
一、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四种类型。技术转让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技术转让合同是一类较复杂的合同,涉及专利、技术秘密等的知识产权问题,容易发生纠纷。采用书面形式,一方面有利于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避免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纠纷发生后的解决。
二、技术秘密转让让与人有哪些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347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的主要义务有:
(一)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作为该项技术秘密、技术资料和使用方法的直接掌握者,在转让技术秘密的同时,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人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指导。
(二)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由于技术秘密没有申请专利,不像专利那样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并通过法律来保证其实用性、可靠性,所以让与人必须自身承担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的义务,不能履行这一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承担保密义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如果约定的是独占性转让,那么在合同生效后,该项技术秘密的主要技术权益属于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为了保障受让人该项技术秘密的技术权益不受侵害,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有义务对该项技术秘密的相关资料和使用方法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人,并不得在受让人已经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范围内使用该技术秘密和就同一技术秘密再与第三人订立技术秘密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