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这样可以签订免责合同吗是否有效
你要承包给对方,那就可以免责。如果是你雇佣,那么你无法免责,怎么签都没用。
买保险只是发生损害以后,保险公司承担他应该承担的赔付。
❷ 这种情况签 免责协议有用吗
1、合同是否是合法有效,其核心衡量原则是该合同是否依法成立。
2、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52条及54条规定的,符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情形。
如果合同不存在上述情形,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则合同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3、对于合同之中的免责条款或免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在订立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符合无效、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下。
合同之中的免责条款或免责协议还需要符合合同法53条的规定,
如果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损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害的免责条款,即便该免责协议依法成立。亦不受法律保护,相对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符合合同法55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合同法56条规定的,合同内容部分无效,无效部分不影响其它部分的,合同部分无效。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2条、53条、54条、55条、56条
补充部分的回答:
1、你们不必与对方签订免责协议,只要对方是成年人,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对方遇到人身伤害并非你们的过错所导致,你们就不必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对方是未成年人、不能辨识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或间歇性精神病人,你们未经其法定监护人授权许可,将其带走,出现任何问题,你们才需要承担责任
❸ 我想转别人的店铺和加盟权,但加盟总部不给转让,我们能私下转让吗,签的合同有效吗,受法律保护吗
我也经历过这种情况。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品牌方是不会同意转让的。私下可以转让,但签的合同是无效的,也不受法律保护,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建议谨慎处理。
❹ 如果加盟一个品牌,但对方以个体工商户跟你签的合同,但对方经营范围里没有加盟事项,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对方是个体工商户且经营范围没有连锁加盟这一项,是不允许展开连锁或加盟经营的。如果对方有品牌,品牌是可以授权给你使用的,这两者有很大不同。
❺ 开加盟店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注意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注意合同上有没有注明延展期限,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有哪些,加盟店的义务有哪些,总部如何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终止合同及后果等等。
开服装品牌加盟店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
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5)跟加盟店签免责合同有用吗扩展阅读:
加盟店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加盟店在我国零售业的现代化进程中,正突破归属某一行业的业种店范围,向业态店发展,并呈现出这样几个分流特征:
一是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种发展改变了这些专业商店的性质,使之成为以食品为主的综合经营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规模化大店发展。这些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三是通过对一类或一种商品进行升级换代,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提高商品适合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专有程度,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加盟店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发展潜力。
❻ 加盟店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对盟主进行特许经营资质审查
其次,对盟主的企业品牌知名度进行准确评估
第三,考察盟主的发展历史和发展阶段
第四,考察盟主的直营店、加盟店是否正常运行
第五,盟主是否具备完善的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结构体系
第六,盟主是否提供开业全面支持
第七,盟主是否有合理完整的加盟契约和加盟手册 .....
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 只字未提。
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❼ 总公司和直营店营业执照法人签免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总公司和直营店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正常营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