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加盟合同,但是我想退,可合同上写的要付百分之八十的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办
一、没有说明公司如何不守信用的情形,如确实为公司不守信用,那就是公司违约,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进货价格比之前贵,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定价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也是违约,你也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要求退还超出约定定价范围的款项;
三、违约金百分之八十显然是不合理的,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一般不超超过损失金额的30%,违约金过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调低违约金。
以上情况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如公司违约在先的,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 加盟合同,甲方违约,乙方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1、可以协商终止,也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解除协议;合同因一方违约导致终止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直接和间接损失。
2、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合同中无约定违约金的,要求支付违约金则无依据。
3、如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本案则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根本违约的情形,则你方胜诉的结果是可以预期的。
祝好运。
3. 招商合同中应约定多少违约金
违约金比例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
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合同违约金规定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应该按照《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可按照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比例未作规定,而违约又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下面谈谈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和适用。
4. 签订合同时如何约定违约金,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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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合同则会显得苍白无力,违约责任中没有违约金的约定,将对今后诉讼计算损失、要求赔偿产生重大危机,违约金约定缺乏技巧,过高,得不到支持,过低,自己又吃亏,那如何才能让违约金发挥其“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作用?
合同对违约条款的约定越简单,就越容易出现法律纠纷。
实践中,经常会发现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这么约定: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违约,则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或按合同法执行。这样的约定,对于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损失的弥补是起不了任何积极意义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违约,违约方当然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这是法定义务,无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啰嗦约定。但如何具体赔偿、如何计算经济损失等这些最重要的问题《合同法》却有涉及,留给合同双方约定,若不加研究约定,则会对守约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造成很大的障碍,而这也是违约金的如何约定的核心所在。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见,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还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