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转让店铺,营业执照不更名我可以继续使用吗
转让店铺,营业执照不更名但经营者改变的,需要重新注册营业执照。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加盟店合同不更名扩展阅读: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B. 加盟商合同纠纷我是加盟商,在加盟前和公司签订了合同,不准在同一个地方加盟或者自己在开同一家店,但是
不了解加盟合同内容无法作具体回答!可根据加盟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携带材料咨询律师!
C. 加盟公司解除加盟合约后,是不是要立即更名
您好:
看了你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总公司的做法合法。
这种单方面解除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力要看你们具体的加盟合同里的具体规定,如果有类似的规定在多少天内催缴加盟费,在不交付的情况下总公司有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即使合同没有类时的规定,在总公司催缴期限内仍然不交付加盟费也构成根本违约,总公司仍然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所以这种解除合同的是成立的。
既然总公司已经解除加盟合同,作为加盟的长沙公司就不能在使用总公司的商标否则构成侵权。
你朋友的公司只是作为加盟的湖南的公司,有自己的名字,退出加盟后没有必要更换公司的名称。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满意求接受。
D. 加盟商合同更名
直营店上班调到加盟店上班,这个用人单位的主体已经发生了变更,因此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的。
E. 如果签约好的加盟合同,不做了,要怎么处理
签约好的加盟合同,不做了,属于违约行为。最好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经济损失。
F. 加盟店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可以吗----急,急!!!!
不会处罚,因为这个店名的命名是你自己的权利 ,只要去工商部门 变更登记 即可 一般工商局不会主动来审查 登记与实际名字是否相符合 一般审查的是经营范围
G. 你好!我加盟了一个店,但他们的牌子并没有注册任何的商标,那加盟合同可以算做无效吗,加盟费可以退还吗
这个和商标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要看你们当时加盟合同双方协定的内容。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他们许可你使用商标,但是现在他们根本没有商标的话,那就算合同欺诈,可以是无效合同,就可以要求退加盟费,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商标的问题,那就不太好说了。
H. 加盟店如果合同上面没写什么情况下退或什么情况下不退,如果退盟的话,加盟费还会退吗
签了合同不想加盟了,可以退款吗
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费可以不予以退还
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费可不予退还
――――评避风塘公司诉唐某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一、 案情
上海避风塘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避风塘公司)与唐某订立特许加盟合同,约定:避风塘公司向唐某授予“避风塘茶楼”特许经营权、传授加盟店知识等,期限为5年,唐某应支付加盟费15万元(无论何种情况均不退还),特许保证金10万元(非定金性质,在唐某违约等情况下避风塘公司有权没收),并按月支付特许使用费、特许广告费等。合同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合同,违约金为30万元,唐某以该特许加盟合同参与设立的公司对唐某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签订后,唐某缴纳了加盟费15万元及保证金3万元。唐某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海通餐饮公司,由海通餐饮公司作为主体经营“避风塘茶楼”加盟店。之后,因唐某长期拖欠特许使用费和特许广告费等,避风塘公司经催讨未果于提起诉讼,要求:(1)判令解除特许加盟合同;(2)判令唐某支付特许广告费、特许使用费4171.28元、违约金30万元、特许保证金3万元;(3)海通餐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唐某反诉称:不同意解除合同及承担违约责任;因避风塘公司未履行员工培训、广告制作等合同义务,故延付相应款项;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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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继续履行特许加盟合同,并由避风塘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唐某认为特许加盟合同中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海通餐饮公司同意唐某的意见,对承担连带责任没有异议。
二、争议焦点及判决结果
1. 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一审法院(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认为,特许加盟费为5年15万元,唐某仅经营一年有余,故应当返还12万元。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特许加盟费是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合同中关于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的条款,符合特许经营加盟费的性质及行业惯例,判决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
2. 特许保证金是否应退还
一审法院认为,特许保证金不具有定金性质,双方关于没收保证金的条款无
效,应予以返还。二审法院也认为,特许保证金系用于抵充被特许人的债务,其实质是一种以金钱作为质押物的担保形式,应予以返还。
3. 唐某应当支付多少违约金
一审法院认为,约定支付违约金30万元,2倍于特许加盟费,有过高之嫌,判令支付违约金15万元。
I. 兑下了一个店但是暂时不想更名怎么签协议
朋友,如果从法律风险的角度,不赞成您接手该店铺,我帮您从情理和法律两方面分析一下:1、从情理方面,您说担心他是骗子,说明您和转租人并不熟识,缺乏基本的信任,而签订像您说的这种协议,有很多内容是无法清楚的表述在直面上的,双方恰恰需要最基本的信任,况且转租人的租期也只有一年,您怎么就能确定在租期届满后,商场就一定会将店铺出租给您而不是其他人呢?;2、从法律角度来看,转租人的行为属于非法转租,先解释一下,非法转租是指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进行的转租。我尽量说的通俗点哈,在您说的情况下,出租人是商场,承租人也就是转租人是您要接手的商铺的店主,次承租人就是您。首先,你与转租人签订的协议仅在您与转租人之间是有效的,但是,出租人对该协议不知情且曾明确表明不同意转租,一旦出租人知道了你们转租行为,出租人有权要求与转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店铺;其次,因为商场是与转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且抵押金是转租人缴纳的,即使退还,商场也会退给转租人,而不是您。所以您如果问签协议有用吗?我只能说这样的协议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较大,可能是我比较保守吧。
如果您确实有意租下店铺,建议您从这么几个方面入手,1、详细落实转租人的身份信息,包括保留身份证复印件,最好要求他提供户籍证明,落实转租人的常住地址及户籍地址,以便发生纠纷,能够找到人;2、在签订协议时,把您所想到的风险用最细致最通俗的方式表达出来,不要考虑用法律语言,因为基于您自身对法律的了解和表述,很可能遗漏要点;3、在协议的最后一处,约定“如果转租方某某某不能依约履行上述任何一款,应当支付你方另寻店铺的经济补偿金XXXX元”金额尽量写一个一旦发生纠纷,能够弥补您损失的数额;4、不要向转租方支付您说的那5万元,估计转租方也考虑到,一旦出现纠纷,商场可能扣减或全部他支付的押金,所以要求您先支付押金,避免风险,所以不要由您先支付5万元,所以不要支付,如果期间没有发生纠纷,商场自然会将押金直接退给转租方的。
J. 我最近转了一个加盟店,后来才知道加盟店的合同是假的。怎么办
刑事上你可以告他诈骗或者民事上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撤销合同并返还价款。
不要忘了你的证据,合同,来往的函件,收据,发票,银行回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