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已约定有争议由仲裁委员会解决,可以上法院起诉吗
首先,要明确,仲裁是民间非官方的,法院是官方的。其次,合同争议解决,如果要仲裁,必须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都同意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而法院解决争议不需要双方的约定,因为法院是行使审批权的国家法定机关。所以,通常仲裁和法院只能选择其一。如果约定仲裁或起诉,因为法院的审批权或司法权是终局的,就是没有仲裁约定。 约定“仲裁或起诉”,该条款如同没有约定,因为不违法可以说是有效的。
2. 合同纠纷仲裁找什么机构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到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仲裁机构或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可以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的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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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仲裁的裁决
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对重大或疑难的案件,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2、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由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3、当庭宣布裁决的,应在5日内发给裁决书;定期宣布裁决的,宣布裁决后立即发给裁决书。
4、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一般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调解
1、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可以先行调解。调解可以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仲裁庭主持。
2、仲裁机关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协议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3、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纠纷的主要事实、责任、协议内容和费用的承担。调解书由当事人签字,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仲裁机关的印章。
3. 合同中涉及的纠纷解决仲裁委员会的地址有没有明确规定
有效。但是正常程序是本市企业上交给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本市仲裁可以提交上级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你们的情况是可以有效的。但是它地仲裁委员会可以不受理。
4. 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约定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约定明确
这属于明确约定了仲裁机构,如果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则是有效的。
5. 合同约定发生纠纷由仲裁委员会件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不可以,除非合同无效。
根据《仲裁法》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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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仲裁法》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五十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6. 合同条款中约定“纠纷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效力
《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合同条款中仅约定“纠纷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没有明确的具体仲裁机构,该约定无效。
7. 合同纠纷仲裁流程要怎么走
劳动仲裁流程: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8. 合作协议中得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得区别
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管辖仲裁委员会和管辖法院的主要区别在于:
1、如果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发生争议由具体的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的,则一旦履行合作协议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只能向所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可以向法院起诉。
2、如果没有选择仲裁委员会,或选择了法院管辖的,则如果发生纠纷,应向双方所选择的管辖法院起诉,而不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9. 两个仲裁委员会哪一个是合同纠纷的
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10. 什么是合同纠纷的仲裁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