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手机号码被人放在360招商加盟的网站上了,每天都有很多骚扰电话,有什么办法吗
这个你要打电话到这个网站的客服,然后提供你的身份证明与手机使用证明,否则他们是不会给你删除的,我之前也被人恶意把号码公开到某加盟网站上,后来也是用这种方法让他们给删除的!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Ⅱ 我被加盟商骗了,想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怎么办
1、去公安局进行报案,涉案金额超2000元就可以立案
2、去工商局进行投诉
3、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
4、去中诉网进行举报维权
5、直接去法院进行起诉
6、联合其他受害者一起维权
Ⅲ 被加盟商骗了,我该怎么办
我也被骗了,你加盟的啥
Ⅳ 怎样举报违法加盟招商的公司
首先看这家公司有没有至少两家直营店 直营店有没有经营一年以上 有没有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如果这几条没有就拨打12312举报 可以看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如果涉嫌欺诈 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手机下载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如果涉嫌诈骗 有相关的有力证据 可以向公安局报案
Ⅳ 现在的加盟商都是骗子
现在确实很多加盟公司都是有忽悠的成分的,所以在加盟代理的时候一定要考察清楚,不要被人家口头上的宣传所忽悠,遇到可恶的,可以去工商局,或者寻求媒体帮助!
Ⅵ 被加盟公司骗了。如何维权
这种情况维权一般有三个方向,
一是互联网举报,类似中国投诉网这类举报网站;
二是向工商、公安举报,注意是公司所在地的工商,不是你当地;
三是直接起诉,这个你要把损失的钱和起诉费用做对比,看看是否划算。
(6)加盟商会电话骚扰扩展阅读:
关于维权:
1、随着《消法》日益走进百姓生活,工商企业也越来越多地参与消费维权。
2、谈到维权,一些企业的负责人也认为,由于人们习惯上将消费者定位为弱势群体,所以,只要消费者买的产品有一丁点问题,不论其投诉理由成不成立,都会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受到保护。
3、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和责难,商家即便蒙受不白之冤,也是有口难言。商家的忍气吞声,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某些消费者的蛮横无理。
其实,即使商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也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厂家解决不了,可找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投诉解决不了,还可诉诸法律。所以,我们要有维权意识,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Ⅶ 加盟商几种欺诈行为
我在怀疑这个品牌商是不是正规的了,还是挂羊头卖狗肉,靠赚加盟者的原料费用生存!
如果没有在合同里面表明,那他们是否愿意把你的价格合理化就要看他们是否厚道了!如果他们不同意,那也是无可奈何的!!!
如果他们要算你违约,那么你不单单是会被扣掉保证金这么简单的!还可以要求你做违约赔偿的!
根据法律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上述两条是对违约损害赔偿的规定)根据该两条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必须其备四个要件:(1)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2)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额的讨一算,涉及到有关商品、服务的价格确定问题,而以何时、何地的价格计算损失,对损害赔偿额的计算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违约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可能面临许多不同的价格,究竟应以什么价格标准计算损害额?与损害赔偿有关的价格主要有三种:市场价格、转售价格与补进价格、合同价格。选择不同的价格,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额会截然不同、笔者认为,只要卖方是以善意的和商业上合理的方式转售,买力一善意及时地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物,则应以转售价格或补进价格与原合同的价格差额及其他附带损失进行赔偿,如在出卖人未交付标的物或迟延交付场合买受人依法行使解除合同拒绝受领时,买受人及时以市场价格购进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或者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收货出卖人到市场上以时价出售的,则违约方应赔偿补进价格或转售价格与合同价格之差额损失及因补进或转售支出的费用。如果没有合理的转售价格或补进价格,一般应以市场价格作为标准汁算损害赔偿额,但对于迟延交付而买受人接受交付之场合,违约人应赔偿的迟延交付造成的损失,如果买受人的目的是在市场上转卖的话,则违约人应赔偿实际交付时的市场价格与应为交付时的市场价格之差;对于瑕疵履行之场合,瑕疵货物的实际价值与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货物的价值之差额部分非违约方可以主张赔偿。当然损失赔偿额并不限于土述范围,当事人还有其他损失的,仍有权要求违约人赔偿。对于不存在市场价格之场合,如当事人买卖的是有瑕疵的商品(买卖有瑕疵的商品不同于瑕疵履行,瑕疵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买卖有瑕疵的商品指合同约定交付的就是有瑕疵的商品)若赔偿权利人请求期待利益赔偿,则应由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合同履行后其可能的经济状况与违约后其面对的经济状况之差异加以确定。如果损失确实难以确定的,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1条关于“合同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可参照违约方所获利润确定赔偿金额”之规定,以违约人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反向推算非违约方的损失。
在确定了价格计算标准之后,还应解决以何时、何地的价格作为计算依据关于时间标准,有三种观点:一是违约的时间;二是请求赔偿的时间;三是非违约方发现违约的时间。笔者认为,第几种观点较之前两种观点更为合理,但考虑到非违约方负有法定的防止损失扩大义务,其采取减损措施也需要一定的合理期间,因此,宜完善为非违约方发现违约立即起诉的,则以发现违约的时间为准,如果非违约方起诉时已经超过了采取减损措施所需要的合理期间,则以发现违约的时间加上其采取减损措施所需要的合理期间为损失赔偿计算的时间标准。当然,若非违约方采取了合理的转售或补进方式减损的,直接以转售或补进价格计算损失,不存在时间标准的确定问题。
Ⅷ 我是韵达加盟商,凡是客户投诉,总部都让协商赔偿,如果不协商客户二次打电话问
我是韵达加盟商,凡是客户投诉,总部都让协商赔偿,如果不协商客户二次打电话问?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
Ⅸ 骗子公司,骗了我们一大堆加盟商,欠钱不还,大骗子,大家千万别相信!
这样的公司都是诈骗的,人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要是找到人的话还有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