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加盟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法律协议,是双方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与一般合同有所区别的是特许人会在合同中规定一些强制性条款,对这些条款,受许人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加盟者不能因此就放松对特许经营合同的审查,因为有许多特许人利用合同设置陷阱,加盟者应小心。
一、合同序言
在合同的序言中应把合同中可能引起的误解或歧义的文字用定义的形式加以解释、说明,以免将来出现不必在的纠纷。如每在合同中列明加盟金、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的概念。
二、关于特许权的授予
三、关于业务种类
四、关于费用支付
五、关于经营范围
1.通常合约订明加盟店只在其营业地址经营,不可在其它地方开设店铺经营同样业务。
2.总店则应承诺在一定的范围例如加盟店方圆300米之内,不会允许另一家加盟店的开设。
3.加盟店应要求总店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开设另一家新店,则该加盟店应有优先权。
六、关于初期及延续责任
1.总店初期责任
2.总店的长期责任
3.加盟店的初期责任
4.加盟店的长期责任
七、关于期限
1.一般均订明一定的期限,例如一年或两年。加盟店应要求条文订明有权选择续约。
2.可考虑是否加进条文表明加盟店可以提前3个月通知终止合约,以便在经营不理想的情况下提早退出,减少亏损。
3.但加盟店应拒绝允许总店随时在给予通知后终止合约,否则会损失已投入的资金。
八、关于保密的规定
1.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
2.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3.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特许经营合同并非千篇一律,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只有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去详细考虑特许经营合同中应当明确的事项,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贰』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属于加盟合同吗
不属于,有可能品牌没有做备案,所以不能签加盟合同,建议看好合款项,不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叁』 宣传资料说是加盟,但签的却是合作协议,是欺骗吗
这个怎么说呢?他宣传上可能有点问题,但是签合同还是按照合同的条款为主吧,如果你觉得合作协议不行,那你可以不签这个协议啊
『肆』 懂合同法的大神进,关于加盟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只要是加盟,就会有部分受制于人,遵守加盟的规章规定,如果加盟以后还是自由自在的想干什么干什么,那么就会损害对方利益,所以从利益链条出发来看加盟,那是正确的,从你的利益角度看受制于人肯定是觉得是霸王条款。其实不受制于人是假的。人生来就会受社会制度社会规律约束,只不过是习惯成自然不觉得什么,你加盟就得有受制于加盟的觉悟。就有维护联盟的责任,只有这样子才能使得自己受益,大家受益。
『伍』 合作协议和合作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协议的定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相互之间为了某个经济问题,或者合作办理某项事情,经过共同协商后,订立的共同遵守和执行的条文。与合同的区别是: 1、合同有违约责任的规定,协议书没有。 2、经济合同有“合用法”作为依据,协议书暂时没有具体法规规定。 3、协议书比合同应用范围广,项目往往比合同项目要大,内容不如合同具体。因此,协议书签订以后,往往还要分项签订一些专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