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汽车修理合同范本
汽车维修合同 托修方___ 签订时间___ 合同编号___承修方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一、车辆型号:┌────┬─────┬─────┬───────┬─┬──┬────┐│车 种 │ │牌 照 号│ │发│型号│ │├────┼─────┼─────┼───────┤动├──┼────┤│车 型 │ │底 盘 号│ │机│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 修 │ 接 车 │├──┬───┬───┬────┼─────┬────┬──┬────┤│日期│ │方 式│ │日 期 │ │方式│ │├──┼───┴───┴────┼─────┼────┴──┴────┤│地点│ │地 点 │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 │└──────────────────────────────────┘预计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五、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天或行驶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_____转帐_____银行汇款_____期限____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诉___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 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开户银行 帐号 │└────────────────┴─────────────────┘说明: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注:本合同一式 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 份。
❷ 合伙汽修厂协议书
合伙协议书范本
一.总则 合伙企业名称: (简称企业)。
企业住所:
合伙宗旨:公平、平等、互利。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1),甲
(2),乙 (3),丙
2.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甲乙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丙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甲 、乙 、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本合伙推举 为企业负责人,合伙负责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润分配按照每人 %的经例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享利润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负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每人 %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每人 %的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