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签了加盟合同但是加盟时间没开始可以终止吗
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是否可以终止,还需要看情节及合同约定。
⑵ 加盟一定有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吗
加盟一定有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为规范加盟经营行为,国家商务部于2007年出台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特许经营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因此,加盟一定有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
(2)加盟合同上没有特许经营期限扩展阅读: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⑶ 加盟特许经营合同期限为几年,到期后如何续约
特许经营合同期限通常为3年,如果在经营期限内能达到我们的各项标准要求,不违反合同规定,我们会考虑再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将不再另收加盟费,不再需要支付其它费用。
⑷ 加盟合同没有特许经营,怎么退还加盟费
拿不回来 1.首先 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以下结合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其反映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2.其次、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本案审理时的一个参考。 3.第三、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双方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 4.最后,一般情况下,特许双方一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纳加盟费,特许人才可能把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开展特许经营业务。
⑸ 加盟的话特许经营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一般是3年有效期。加盟费用是根据加盟店选址区域啊、加盟店规模大小啊、加盟店数量等等许多因素决定的,加盟费用不是具体的某个数字而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终才能确定的。
⑹ 特许加盟合同期限只签2年是否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怎么不自己去查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教你识别骗子的方法!
1.在选好项目后 在项目后面加骗子两个字 看投诉的多不多
2.去公司考察的话 要看他们的工厂(没有的话你应该知道的咯)
3.看他们本地有没有直营店(有相关规定的最少要有2个。。)没有的话 ....
4.看他们的生产车间和仓库(不管多远都要去 宁愿多花车费 也要小心被骗)
5.问他们要各地加盟商电话 多沟通 了解 (如果以什么保护隐私,怕竞争的理由推迟,那你就要小心咯)多沟通才能发现问题嘛
6.到商标网查看他们的商标 没注册的话 也不用我来说了
7.千万别被他们说的什么返还各种费用所蒙蔽 羊毛出在羊身上!
8.通常挂着国际牌子,很多是骗子
9.不要急着加盟,多了解 多问才能发现问题
10.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他们所承诺的要写在合同上 要明确的规定,即使他们说的再诱人,都没用,口说无凭嘛。可以尝试行的问他们 可以改一下合同吗?加几条约定上去之类的。(如果他们以什么这是商务合同之类的话说一点也不能改 那就要小心了 因为商务部有规定 合同是可以经过双方协商修改的)要注意他们的法律责任! 这样即使以后出现问题也好讨说法。。。。。。。。。。。。。
个人意见哦! 说的不完善还请原谅!
现在骗子太多了赚钱不容易 要小心哦
⑺ 特许人主体没有法定的"两个以上直营店且经营一年以上"的条件,所签加盟合同有效
首先你要确定他开展加盟的时间,如果是2007年以前,是不需要2个以上直营店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特许人违反第三条和第七条规定如何认定合同效力的请示》批复如下: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关于“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属于行政法规的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特许人不具备上述条件,并不当然导致其与他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无效。
如果明知对方没有直营店仍然加盟,属于纯民事合同,不影响合同效力,特许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要承担行政处罚。
如果不知道,或者对方欺诈、隐瞒,则可以认为是欺诈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2011年中达睿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未披露直营店情况,特许经营合同被判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