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盟店违规强行解除合同有什么后果
没后果,等于钱白扔了
⑵ 加盟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加盟关系事实上存在,现在公司想单方解除合同,请问这还受合同保护吗
你于2013年3月加盟某通一乡镇网点,和公司签为期3年的加盟合同,合同规定到期后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合作直今。
合同到期,属于临时合作期间,公司借乡镇快递整合之机,公司不跟你合作也是正常的,原来属于事实上的合同关系,现在随时可以解除合作关系,并且不算违约。
⑶ 你好,我签的加盟合同后悔了可以解除吗
一般来说都是可以解除的,但是要看你的合同里面是不是有这个条款,毕竟有些事不可以退的,建议你先去看看合同条款,如果可以退一般会有一定的手续费。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去浪费几千块钱吧。
⑷ 加盟合同是一年合同,一年以后我是不是自动解除合约了
可以的啊!!!!只是如果你要增加产品的话,也许会需要修改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范围!
如果你不续约的话,那还要注意的是你的店铺名字要做修改,比如原来加盟的叫A酸奶吧,你现在不续约了就不能叫A酸奶吧了!而且他们不会再为你供货了!
⑸ 签了加盟合同但是加盟时间还没开始能终止吗
能不能的,一看合同约定,二是双方协商。
⑹ 加盟合同,违约了加盟费可以拿回来吗
拿不回来
1.首先 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以下结合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其反映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2.其次、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本案审理时的一个参考。
3.第三、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双方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
4.最后,一般情况下,特许双方一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纳加盟费,特许人才可能把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开展特许经营业务。正如《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被特许人(加盟方)交纳加盟费是为了获得特许经营权。加盟费可以说是加盟者获取特许经营资格的对价,有了这种特许经营资格,加盟者才得以借鸡下蛋、快速实现资本的积累。然而,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并不意味着经营活动能顺利展开,并取得成功。我们知道,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人首先应有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资源;为将这些经营资源授权给被特许人使用,必须对被特许人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支持,以使其顺利开业;在被特许人开业后,特许人仍需与其保持密切联系,继续提供支持与帮助,促成其成功经营。可见,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只是特许经营的第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投资,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许经营中,加盟者支付的费用除加盟费外还应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即“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后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对价。
5.在市场经济中,商业风险随时存在,而特许经营恰恰具有低风险低成本扩张、迅速广泛占领市场的特点,加盟者正是通过交纳加盟费获得特许经营资格,从而降低经营风险。美国有关商业立法中规定加盟费是加盟者必须交纳的风险金,其原因就在于加盟者交纳该费用后即可直接享受他人成功的经营模式,大大降低创业风险。因此,在合同开始履行后,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中途解除时的处理原则,而特许方又切实履行了收取加盟费所应承担的义务,将特许权授予了加盟者,那么,即使中途解约,加盟费也不存在退还问题。
⑺ 加盟合同到期后不续约,一定要与加盟商签订解约协议吗
合同到期不续约,加盟合同就终止了,不必再写解约协议。
⑻ 刚刚签订的加盟合同可以取消吗
单方面解约,是要赔偿的, 这意味着你的加盟费是不可能完全要回来的。
⑼ 我想解除加盟合同,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⑽ 加盟代理合同签后解约问题
当然可以解约啦!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对等,否则,就是不公正的合同,也就是您所说的“不合理的合同”,可以要求解除。
关键是要把损失降到最低,争取把“预交款”什么的,尽可能给要回来。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