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转给加盟品牌,员工不愿意签加盟合同该怎么赔偿,原来的公司系统显示我们已经离职
这个公司已经转让了,你们不给加盟补签合同也不行?那就是离职了。
② 去年在公司做了一年以后今年补签合同合法吗
公司违法是肯定的,后续怎么做,那还要根据你自己的实际情况再决定:以前的,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现在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否则,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发生争议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下是法律依据: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有二个选项,现在不干了,过去的时间,要求二倍的工资;也可以要求公司现在就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还可以要求二倍的工资。
二、第十四条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五、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六、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③ 公司补签劳动合同
假如你在补签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表示你已经认可了,所以不能再要求双倍工资。
④ 公司要求补签以前的合同违法吗怎样计算赔偿,具体要支付哪些赔偿谢谢!
固定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签订视为未签订书面劳 动合同,至今已超过一年所以你们之间应视为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社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举报要求补交。这次要签订的话,你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⑤ 补签合同公司有违规,
您好,你说的情况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合同是用工快一年了才签订的,否则,要求双倍工资的主张得不到支持,因为从形式上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⑥ 公司让老员工补签合同是正确的么
公司行为是违法的。要么是不想签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么是规避没有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双倍工资赔偿
⑦ 加盟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加盟关系事实上存在,现在公司想单方解除合同,请问这还受合同保护吗
你于2013年3月加盟某通一乡镇网点,和公司签为期3年的加盟合同,合同规定到期后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合作直今。
合同到期,属于临时合作期间,公司借乡镇快递整合之机,公司不跟你合作也是正常的,原来属于事实上的合同关系,现在随时可以解除合作关系,并且不算违约。
⑧ 公司忘记续签,现在要求补签合同,我应该怎么办
1、劳动合同期限可以从入厂之日算起。
2、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即最后的落款时间只能签现在的日期。
3、等你什么时候不想干了,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⑨ 我是一名加盟商,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与授权书弄丢了,请问可以补签吗需要什么手续
应该可以 他还要做你后期的生意 除非他们不做你以后的供应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