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盟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加盟关系事实上存在,现在公司想单方解除合同,请问这还受合同保护吗
你于2013年3月加盟某通一乡镇网点,和公司签为期3年的加盟合同,合同规定到期后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合作直今。
合同到期,属于临时合作期间,公司借乡镇快递整合之机,公司不跟你合作也是正常的,原来属于事实上的合同关系,现在随时可以解除合作关系,并且不算违约。
2. 加盟合同到期后不续约,一定要与加盟商签订解约协议吗
合同到期不续约,加盟合同就终止了,不必再写解约协议。
3. 合同过期了是否还有效
劳动合同过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是继续有效的,如果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加盟合同到期是不是失效了扩展阅读:
合同规定
一、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劳动合同期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即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以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时,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请法律工作者帮忙回答:转店之后发现他的加盟合同已过期,这样能不能立案
以合同诈骗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公安机关会以合同纠纷或者经济纠纷的理由不予立案。
去法院以合同纠纷的理由起诉,是民事案件。
从你所说的“后来在庭上我们双方都承认了这部分钱的明细”,可见对于合同的标的额,你们都没有争议。
现在你们想要追回损失,建议:
1、明知加盟合约已经过期,为了签约赚取转让费加以隐瞒,且欺骗你们加盟是终身的,属于民通意见第68条认定的欺诈行为。
2、依据合同欺诈的理由,你们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3、合同撤销之后,你们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并赔偿你们的损失。返还的财产就是你们支付的转让加盟费用;你们的损失包括利息损失、因履行合同支付的必要费用,如装修费用等,以及追索债权的产生的必要费用,如律师费等。
5. 我加盟商合同到期原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到期之后,原来的合同就自动终止了,不再有法律效力了。
6. 加盟特许经营合同期限为几年,到期后如何续约
特许经营合同期限通常为3年,如果在经营期限内能达到我们的各项标准要求,不违反合同规定,我们会考虑再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将不再另收加盟费,不再需要支付其它费用。
7. 加盟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没有书面申请离职 现已离职近一年 对方一直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8. 我是跟朋友合伙开了加盟的店现在合同到期又续签合同那我还要重新入钱吗
你俩合伙人同意续签合同的,根据你俩与加盟店间的续签合同约定需要再行交纳加盟费的,如果你俩之间对此由谁交纳加盟费有书面或者口头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果未有约定,可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而仍同意合伙经营的,通常应按各方的出资比例承担。如果不同意共同合伙,则按退伙方式处理。
9. 加盟合同过期不续签却继续跟我签销售业绩合同
公司罚款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0. 加盟合同到期再次签定是否重交加盟费
不用再交加盟费,但需要缴纳品牌使用费,保证金这块等你解除合同才会退给你,如果继续续约的话保证金暂时不会退。加盟费是一次性缴清的,品牌使用费是每年都交的,有的公司叫管理费,保证金是为了防止恶意做坏品牌设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