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由于加盟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加盟者处于弱势地位,我国法律对于加盟者是有特殊保护的,因此加盟费可以主张退还。
但是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一般实务中法院会考量以下几个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
2、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
3、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
上述条件中,最重要的还是期限问题,解除加盟的时间点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还的越多,因此遇到此类问题大家应当尽快委托律师起诉处理,具体可以直接搜索咨询合肥余智明律师。
下面附本人办理的案件(当事人缴纳加盟费14万,最终在律师代理下退还12万):
㈡ 被加盟公司误导签了合同,怎么解除合同要回余款
找个律师咨询下
㈢ 加盟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加盟关系事实上存在,现在公司想单方解除合同,请问这还受合同保护吗
你于2013年3月加盟某通一乡镇网点,和公司签为期3年的加盟合同,合同规定到期后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合作直今。
合同到期,属于临时合作期间,公司借乡镇快递整合之机,公司不跟你合作也是正常的,原来属于事实上的合同关系,现在随时可以解除合作关系,并且不算违约。
㈣ 如何解除加盟合同
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㈤ 加盟公司解除加盟合约后,是不是要立即更名
您好:
看了你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总公司的做法合法。
这种单方面解除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力要看你们具体的加盟合同里的具体规定,如果有类似的规定在多少天内催缴加盟费,在不交付的情况下总公司有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即使合同没有类时的规定,在总公司催缴期限内仍然不交付加盟费也构成根本违约,总公司仍然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所以这种解除合同的是成立的。
既然总公司已经解除加盟合同,作为加盟的长沙公司就不能在使用总公司的商标否则构成侵权。
你朋友的公司只是作为加盟的湖南的公司,有自己的名字,退出加盟后没有必要更换公司的名称。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满意求接受。
㈥ 加盟合同是合伙人签的,他有权私自解除合同吗
这对区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两个层面,具体来说,看最初与品牌方签署加盟协议的是谁。
如果最初与品牌方签署加盟协议的,就是你的合伙人,那么他与品牌方解除协议,对品牌方来说,他就是有权的(法律上叫做合同相对性)。至于你们合伙人之间内部关系上,对于这个事项怎么处理,得看到你们之间内部的书面约定,如果你们没有书面合同的,一般来说叫做“事实合伙”,这种情况下大家都可以随时要求散伙,他与品牌方签署解除协议,就一种散伙的标准,你们内部进行结算、清算即可。
㈦ 怎样解除加盟合同,合同是加盟商签订的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中国,在中国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中国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中国费,已经履行的部分中国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中国费。 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中国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中国费的。 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且提出越早退还的数额越大,接近合同期满请求法院解除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请求依法撤销合同务必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出,否则就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本回答由 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 提供
㈧ 加盟公司单方解除合同
加盟合同规定的解约,肯定是你严重违反了合同条款。
你必须配合!
按你的说法,你不配合拆除。一旦加盟公司商标等注册成功,你就是侵权!到时候你赔钱就不是几万块搞得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