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店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等;
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3、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
合同中要详细说明总部将对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包括开业前的初始服务和开业后的后续服务。
初始服务:主要有选址、加盟店装修、开店设备的购置等。
后续服务:
包括总部对加盟店活动实施有效,以帮助保持标准化和企业利润;
总部继续进行操作方法的改进及革新并向加盟店传授;
总部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向加盟店传送市场信息;
总部开展集中统一的促销与广告活动;总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购的优惠货源;
总部专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等。
合同中详列这些服务项目,是对加盟店利益的一种法律保护。
4、加盟店的义务
加盟店取得总部的各种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并得到总部的各项服务支持,使自己的经营迅速站稳脚跟,走上正轨,但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让加盟者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也为了约束加盟者履行职责,必须将这些事项也详细列入加盟合同中。
虽然在合同上只有总部和加盟者作为立约人,但总部为建立一套完善的业务制度,都加入一些条款去确保其它加盟店及公众的利益,因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维持应有的水准,或多或少都对特许经营体系的声誉有所损害,继而影响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在合作中的义务来维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况下,操作手册有一些内容涉及到加盟者应履行的义务,并作为加盟者开业后的经营活动参考指南。随着特许体系的发展,操作手册还将不断更新和完善。
5、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
特许经营的最大特点就是在经营业务及方式上高度统一,使各自独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规定下形成一个资本统一经营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个加盟店没有按总部的统一要求去经营,就会破坏这一整体外在形象,使整个特许系统的声誉受到损害。
因此,总部必须对加盟店实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证经营的标准和规范能够得到一丝不苟地贯彻。总部采取什么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经营,应详细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转让
加盟者可能会由于种种客观原因而无法继续经营加盟店,这就涉及加盟店转让或出售的问题,加盟店是否能转让、如何转让、转让给何种人等都必须列入合同中,以免将来发生纠纷。
也有些合同明确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转让出售自己的企业,总部将有购买的优先权,或者有权选择转让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说明加盟店的转让价应以市场价为准。
7、仲裁
加盟双方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解决冲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较合适。仲裁实际是由双方选择的仲裁人进行的私下诉讼,它的优点在于整个程序是在私下进行的。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双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设定仲裁的规则,至于仲裁的时间可以根据当时发生冲突的情况而定。
在这里,选择什么样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选择不当,做出的决定不公平或不客观,会使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满意,最后反而会扩大矛盾,以致双方走向法院。
8、终止合同及后果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加盟者不能再使用总部所有的贸易商标、名称、各种标志和其它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得从事相类似的经营业务。
❷ 技术开发合同的注意事项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其客体是尚不存在的有待开发的技术成果,其风险由当事人共同承担。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注意事项
1、受托人欲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或一方为合同的履行进行必要的工作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双方可以约定技术协作和指导的具体内容、协作和指导中各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本合同已经终止或解除,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就该技术项目在需要进行技术协作或技术指导时,应按所提出的要求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原合同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条款的有关内容不再生效。
3、合同双方应明确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研究开发经费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当事人双方应当明确研究开发经费的总金额,以及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来源。
4、明确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特别要注意,财产权属委托方时等同于开发费代购货物。应从技术性金额中扣除。
5、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进度报告的方式和时间。
6、委托人在领受了受托人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技术的功能和规格。
7、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委托人对开发技术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要写出关键内容,不能空洞,否则无法履行。所开发技术项目内容,可以先作一些技术背景的描述,说明开发目标,有些也就是委托方的需求。然后根据目标和需求,明确受托方将要开发的具体工作内容。
8、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委托人对于委托人提交的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所涉及的技术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受托人咨询或征求意见的权利。
9、 委托方应明确约定受托方向委托方进行技术维护和支持服务的时间和内容。
二、受托人的注意事项
1、受托人在完成技术开发后,需要增加开发费用时,该怎么处理,应与委托人进行明确约定。
2、应在合同中约定完成技术开发的弹性时间,避免由于委托人计算失误,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技术开发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3、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受托人提交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具体时间。
4、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委托人在受托人提交进度报告后答复的时间和方式。
5、明确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按双方约定表示清楚。其中软件成果的著作权、所有权属于受托方,应视为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不能享受营业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成果的著作权、所有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6、受托人应约定委托人检验技术后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及领受或出具缺陷报告时间。
三、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注意事项
1、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项目是否可以分包,如果可以,应写明可分包的范围。
2、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技术开发的目的、处理对象、技术的主要功能和目标以及应达到的技术指标。
3、开发进度
①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合理的技术系统试运行的时间。
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开发技术的交付时间、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4、知识产权归属
①若合同约定技术系统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时,应明确约定另一方所拥有的使用权及权限范围。
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所开发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权属,是共同所有还是一方所有。
5、验收
验收对委托开发技术合同双方都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如何确认以下几个问题。
①、委托方在收到技术程序以及第一批文档后多长时间内完成对技术的测验,以及在多长时间内委托方有权以技术程序质量未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为由,要求被委托方对程序进行修改使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②、对程序进行修改费用应哪方负责。
③、被委托方应在多长内完成修改程序的工作,并且应在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将修改后的技术交会给委托方。
④、委托方收到修改过的技术之后应在多长时间完成第二次测验,并应在多长时间内委托方应将第二次测验的结果通知被委托方。
⑤、如第二次测验计算机程序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委托方是否有权拒绝拒绝接受程序,交且是否有权要求被委托方按合同规定的索赔条款进行赔偿。
⑥、如果委托方要按期将首次或者第二次测验的结论通知被委托方,是否可以视为委托方已接受被委托方开发的技术。
⑦、如果程序文档分为两次交付,在委托方实际接受技术后多长时间内被委托方应将第二批文档交付给委托方。
因此,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因双方各自的原因导致技术未通过验收,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技术验收的时间和标准。
6、风险责任的承担。当事人双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对技术开发项目的风险责任,作出合理的约定。具体内容包括:约定风险责任承担主体,风险责任分担原则及比例,风险责任承担方式。
7、证据
①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该妥善保管合同书以及主合同、相关凭据、有关会计资料以及其它承诺函、约定书等合同附件。
②对方拒绝接受函件等其他文书时,应当向公证机构或其他部门公证或提存保留证据。
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据的公证和提存保留。
公证或提存保留证据时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操作。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导致证据被否定。
④当事人一方依照约定解除合同或依照法定事项主张解除合同,应保存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证据。
8、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项目变更的条件。
9、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技术开发系统的名称,分属于不同当事人的技术。
10、保密
技术合同一般应当具有保密条款。订立这一条款,应注意合同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①保密对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对象,应该对保密对象加以细化,以例举的方式列出,还应约定特定情况下的一些例外事项。
②保密责任: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对商业秘密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泄漏,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③保密期限:应约定对合同中的保密事项的具体保密期限,或只是有个概述而未明确具体的时间段、时间点。
④保密条款的独立性: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11、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可以转让。
12、签约细节
①合同中应当说明双方当事人信息。如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开户金融机构,帐号,电话,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日期。签订合同地点等。
②双方均应签署清楚无误的签名,当事方是单位的还应加盖公章。
③签订时间:双方应在合同尾部标明清楚无误的签约时间。
④合同用语要力求达到条款明确、具体、措辞确切,防止“基本”、“尽可能”、“如有可能”“应该”“最新”等不确切的条款和字眼在合同中出现。
13、不可抗力
①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时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向对方告知、证明,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②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遭遇不可抗力后的通知办法和证明方法、双方可否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可否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问题要求赔偿、在何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等。
③一方发生不可抗力后应依约及时向对方告知、证明时应保存证据。
14、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注意相对方主体变更情况,若有变更解散情形的,应注意哪个法人或组织继受其权利义务,并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以上事实。
15、争议解决方式
①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
②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依约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调解都是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没有强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于签订了新的合同。
③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约定明确的标准为:仲裁机构所在地明确,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应当写明约定的仲裁机构的详细名称。
16、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在涉外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旦发生争议应该适用的法律,而且这种约定要切实可行。
17、在诉讼中,应权衡利弊,最大限度要求对方承担所有损失,不能主动放弃任何有利于己方的诉讼请求。
18、受到对方欺诈、胁迫,被人趁人之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保存好证据并且在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约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撤销或者变更合同。
19、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附带合同使用说明。如:合同的适用范围,条款术语的理解等方面。
2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另一方应采取措施提请对方注意并与对方进行协商,确定责任的负担。
21、当双方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时应重新订立书面合同或达成书面协议。
22、签约主体
①合同双方应正确区分单位与单位负责人的关系,应明确认识到单位负责人不能以其个人名义代表单位。
②一方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应该事先确认代签约的人是否持有对方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③应对各自内部人员的权限作出规定,禁止无权人员滥用单位公章、签字等与对方履行各项合同事宜,尤其不能作出不符合合同内容和己方利益的意思表示。
④双方当事人应当调查签约对方的签约主体资格。
23、应在合同中写明主合同、相关凭据、有关会计资料以及其它承诺函、约定书等为本合同附件。
24、违约责任
①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②合同双方只要约定了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就要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在约定违约金时,数额约定不能过高或过低,约定数额过低,损失得不到补偿,约定数额过高,会因数额过高得不到法律支持无法实现。一般而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超出合同标的额,若一方的损失确实超过合同标的,可直接约定赔偿损失。
25、当事人一方依照约定解除合同或依照法定事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6、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若一方组织解散,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若在合同订立时一方正处于解散的变动期内且能预见其权利义务的继受者,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继受者名称。同时须约定一方发生组织解散情形应及时告知相对方及违反此告知义务的责任。
27、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的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在合同开头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或造成理解障碍。
28、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与终止的条件、时间和事由等。
30、合同双方应约定一方若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变更之日起几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及未通知对方应承担的责任。
31、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文件往来应采取何种形式。宜采书面形式,包括: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
32、一方接到另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如有异议,可及时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3、交付说明书
①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交付的文档的形式和内容。
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各种说明书的审核时间。
③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说明书有异议,双方应如何解决等问题。
综上所述,双方在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时,对技术的开发要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而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
❸ 签订加盟合同要注意什么
以下是各类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施工合同十大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过程中,以下十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4条款的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4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4条。
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3、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6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5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5条。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七、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7、28条款时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八、违约条款应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第24条(预付款)、第26条(工程进度款)、第33条(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九、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4、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关于补充条款: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如49、50……。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❹ 开加盟店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注意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注意合同上有没有注明延展期限,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有哪些,加盟店的义务有哪些,总部如何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终止合同及后果等等。
开服装品牌加盟店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
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4)技术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扩展阅读:
加盟店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加盟店在我国零售业的现代化进程中,正突破归属某一行业的业种店范围,向业态店发展,并呈现出这样几个分流特征:
一是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种发展改变了这些专业商店的性质,使之成为以食品为主的综合经营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规模化大店发展。这些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三是通过对一类或一种商品进行升级换代,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提高商品适合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专有程度,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加盟店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发展潜力。
❺ 专利技术合作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主要有几点:保密的约定,成果的归属,知识产权的归属,后续开发成果的归属等。
❻ 签订加盟合同时法律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加盟合同时注意事项
一、签订加盟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审核其资格,投资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查阅特许方的企业名称、基本情况、经营业绩、所属被特许者的经营情况、已经实践证明的特许地点投资预算表、特许经营权费及各种费用的收取方法、提供各种物品及供应货物的条件和限制等。以上信息应当在签合同至少十天前提供给投资人;
2、仔细阅读条款,投资人在签订加盟企业预先准备好的合同时,应特别注意,预先准备好的合同并非法定的格式合同,投资人一定要仔细审阅合同内容,有不同意的条款,一定要与加盟企业谈判,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以便将来双方产生纠纷时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明确合同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为了确保投资人的利益,合同中必须包括加盟企业所提供的经营技术、获得的培训等方面的条款。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加盟企业所赋予投资人的权利;获得的经营技术、商业秘密及经营手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指导开店准备;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4、清楚被许可的内容和范围,特许经营下的门店,属于与总部无资产关系的门店;
5、必要时请第三方进入,这里所谓的第三方就是法律机构或咨询机构。当投资者害怕掉入陷阱或害怕不能全部正确理解合同时可以委托律师或代理此项业务的咨询机构介入,这样可以有效规避风险。以上就是我所要对即将进入连锁业的投资者要说明的一些连锁招商骗局和对策,希望投资者在进入连锁市场前谨慎行事,要时刻保持警惕,要深深体会“加盟有风险,创业须慎重”这句话。
❼ 专利技术合作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技术合作合同的注意事项,专利作为一项知识技术的成果,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具有一定的经济性、独特性和不可取代性。专利拥有着可将自己的专利进行相关的装让和合作,以此来产生更大的价值。那么专利技术合作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专利技术合作合同签约专利技术合作合同的注意事项:1.专利有效期长短。每个专利都有一定有效期,例如实用和外观有效期10年,发明是20年。购买时需要留意您所购买的专利有效期还有多久。2.专利权人。查看专利权人是否是出售专利者,专利权人是否有多个。避免出现出售者无权销售专利,签订合同无效的情况。3.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会有多个类似,要确认您购买的专利是哪个类型的,与合同是否一致。4.专利目前授权使用情况。该专利是否有许可转让甚至独占许可过,这些都需要在合同中列明,避免购买了独占许可的专利,而无法使用。5.专利是否处于有权状态。(是否存在未及时缴纳年费或者被宣布无效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