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公司要员工签的霸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你签字了且盖手印的话那就有法律效力了,受法律保护着,不过像你说的那个合同按理说你们在进入公司时就签订了合同,刚开始签订的合同里面都应该有说明的,订制服还要单独写一个合同的话有点说不过去,我也是第一次听你说。。。
以后的话不管什么工作只要签订合同就要好好的看好,不然的话有些合同内容里会有欺骗文字,我也有过一次。。。。。不能乱签字。只要一签就有法律效力了。不知道说的这些能不能帮上你。
❷ 一份霸王条款的合约我签了字,这份合约有法律效应吗找哪个机构判定条约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1、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在一年内去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合同。不按期撤销的,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存在法律规定无效情形的,合同或者相关条款没有法律效力。撤销或者确认合同无效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去法院起诉或者仲裁委申请仲裁。
2、《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拓展资料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2013年12月9日,北京叫停餐饮业6种"霸王条款"。
2015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捍卫自身权益。 2018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这些其实都是霸王条款,遇到果断投诉。
❸ 霸王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
凡是涉及到协议的一般是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关于当事人所签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参考以下规定。根据《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❹ 霸王条款的合同有效吗
霸王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只是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❺ 懂合同法的大神进,关于加盟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只要是加盟,就会有部分受制于人,遵守加盟的规章规定,如果加盟以后还是自由自在的想干什么干什么,那么就会损害对方利益,所以从利益链条出发来看加盟,那是正确的,从你的利益角度看受制于人肯定是觉得是霸王条款。其实不受制于人是假的。人生来就会受社会制度社会规律约束,只不过是习惯成自然不觉得什么,你加盟就得有受制于加盟的觉悟。就有维护联盟的责任,只有这样子才能使得自己受益,大家受益。
❻ 霸王条款有法律效力么
你们的合同中“并且甲方有转租乙方床位或单间的权利。”
这要看是什么时间订立的合同,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之规定,你可以向房东提出要求,合同中的这一条款无效,应与你解除合同,否则找当地住建部门、税务部门投诉或举报,告他租房未备案不纳税,将受到处罚。权衡利弊,房东一般会和你协商的。一般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部分所造成的损失,可要求房东退回押金,你支付一个月房租用于找房期间的租金损失较合理。另外,今后订立合同还是找人咨询一下再签字,不然很吃亏的。
❼ 请帮看一下这个合同是否是霸王条款,是的话此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这条属于格式条款,签订合同时对方应当提醒我方注意并作出合理的解释,另外这种排除我方权利免除商场方责任的条款本身是无效的。不会发生合同法上的效力,也就是说一旦这种事情发生了这条是无效的。
❽ 加盟一个专卖店,受骗了,现在还不到一年,合同中有霸王条款,能告他吗
要么上告,要么釜底抽薪,
❾ 如果签了霸王条款的合同法律有效吗,如果那个合同上写
您好!您可以问得更详尽一些。您可以从反面排除无效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