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其中一方未履行完协议条款,此协议继续生效” 符合合同法吗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法律规定,不符合合同法。如其中一方未履行完协议条款,有可能是延迟履行,对方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后,就不继续生效了。
❷ 加盟合同续签 添加了对加盟商不利的条款怎么办
跟他们谈呢
❸ 我加盟了一个项目,但是现在加盟公司没有按合同履行合约,该怎么办
对方可能违约,你可以查看合同中是否有关违约条款,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❹ 签约加盟了一个品牌,签了合同,但是经验不足,没有细看,之后才发现问题。
你好,没有约定有效期限不是合同无效的判定情形,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就是有效合同。对某些条款约定不清的,可另行协商补充。如未约定有效期限,则此合同可视为不定期合同,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期限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❺ 加盟合同不完整有没有法律效力吗
看合同是否缺必要因素
如果不缺必要条件。那么效力待定。看合同双方按合同内容执行并且无争议
❻ 加盟合同签约时写错了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公司法人,双方都未履行合同,可以解约吗
难道你没想过这可能是诈骗?我的建议是报警,对方很有可能是诈骗。
❼ 退加盟合同要扣百分之三十己交金额,还未实施合同,也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扣太多了咋办
意向书的结构是:标题+正文+尾部。具体内容: 1、标题项目名称+文种(文种,即《意向书》)。 2、正文 ①导语:写明合作各方当事人单位的全称,双方接触的简要情况,磋商后达成的意向性意见。然后用“本着xx原则,兴建xx项目”作为导语的结束。 ②主体:分条款写明达成的意向性意见,可参照合同或协议的条款排列。 ③结尾:写明“未尽事宜,在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书时再予以补充”一语,以便留有余地。 3、尾部意向书签订各方单位的名称、代表人姓名并加盖公章、私章及日期。
❽ 因一方未履行合同条款而造成另一方损失要怎么办
一、 什么是合同格式条款及其特点
合同格式条款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即纳入合同内容的条款。
这类合同条款对于非拟定条款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能订立合同。
格式条款往往存在诸多弊端,由于格式条款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条款拟定方可以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合同条款。例如,拟定方为自己规定免责条款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等。
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通知、声明、商业广告、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和格式条款定义的,也视为格式条款。
二、 制定格式条款应遵循的原则
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遵循公平和诚信原则,在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三、制订和使用格式条款的具体要求
(一)格式条款的明示制度。
格式条款中含有免除或者限制自身责任内容的,提供方应当在合同订立前用清晰、明白的语言提请对方当事人注意。
格式条款采用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方式的,提供方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重要位置用醒目的方式进行明示;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以醒目的方式加以标注。
(二)格式条款中禁止含有的有关内容
1、格式条款不应含有免除提供方下列责任的以下内容: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三是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或保修责任;四是因可能产生的违约行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五是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2、格式条款不应含有加重对方下列责任的以下内容:一是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明显超过合理数额;二是承担应当由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三是违反法律、法规加重对方责任的其他内容。
3、格式条款不应含有排除对方下列权利的内容: 一是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二是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三是解释合同的权利;四是对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五是依法应享有的其他主要权利。
四、重点打击的合同欺诈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重点查处以下几类合同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虚构合同主体,用已被吊销企业的名义或者盗用、冒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二)伪造合同,虚构货源、合同标的物、销售渠道、质量标准等。
(三)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
(四)利用虚假广告或信息,诱使他人订立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保证金、培训费、加盟费、设备费等费用。
(五)以特许加盟、连锁经营、技术转让等为名,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诱使他人订立合同。
(六)当事人无实际履约能力,采取欺诈手段订立或者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价款、酬金或者货物;
(七)在合同中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
❾ 合同部分内容违法,但相关条款并未执行且已执行部分合法条款,这种情况下不合规部分内容是否有法律后果
合同内容本身违法的话,那么合同本身就是一份无效的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
我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❿ 懂合同法的大神进,关于加盟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只要是加盟,就会有部分受制于人,遵守加盟的规章规定,如果加盟以后还是自由自在的想干什么干什么,那么就会损害对方利益,所以从利益链条出发来看加盟,那是正确的,从你的利益角度看受制于人肯定是觉得是霸王条款。其实不受制于人是假的。人生来就会受社会制度社会规律约束,只不过是习惯成自然不觉得什么,你加盟就得有受制于加盟的觉悟。就有维护联盟的责任,只有这样子才能使得自己受益,大家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