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店到总公司签合同和到分公司签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甲乙双方到哪签合同不是重点,关键是要看对方名称?
合同签订后,所有的利益关系是你和对方的关系,与第三者无关!
㈡ 工程项目部和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问题
1、项目部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项目部却是法定的贵公司法人在该项目上的全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建造师担任)就是在该项目上的法人委托代表。所以,项目部的行为应视为法人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无论分包商A公司无资质,在施工过程中如应A公司责任而撞伤村民甲,A公司应对村民甲承担全部责任;贵司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商,应为A公司的行为向村民甲承担连带责任。
3、项目部把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公司的行为已触犯了《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建安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样,A公司是无证违法承接。贵司和A公司须接受政府行政处罚外,该分包合同实质上自签订起就可经法院判定为无效,但清算条款及连带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是有效的。故:合同虽无效,但A公司仍然应承担赔偿责任。贵司承担连带责任。在A公司拒绝赔偿村民甲的情况下,贵司有先行代为赔偿村民甲的义务,之后再向A公司追索。
4、A公司虽是B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虽有营业执照但无施工资质,所以A公司是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而且,项目部是代表公司,但A公司在无资质和无授权的情况下是没有资格代表B公司的,所以该合同经法院判断为无效是正确的。故问题1分包合同不能认为是与B公司签订的,贵司还是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如果B公司是知悉或应当知悉A公司签订合同或履约的行为的,则B公司应为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否则,B公司选择赔偿或不赔偿或赔偿一部分,因为,B公司可认为A公司负责人是隐瞒着B公司的个人私自行为,B公司按刑事案件先行向公安机报案,举报A公司负责人串谋诈骗公司财产或其他罪名,以定性为个人职务犯罪,以及贵司在签订合同中也犯有重大过错,故也须承担较大的责任的。
6、关于“高院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贵司应为A公司向村民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关于赔偿费的判定超出原告诉求应是合法的,法官即可按提供的收入证明及其他判定,也可参照所谓最低标准纠正原告的错误,往上或往下调整赔偿都属正常的事了。原告还可当庭追加赔偿。
㈢ 建筑工程分公司加盟需要注意什么
1、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
无资质施工企业,其人员配置和工程施工实力,通常无法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因此,无资质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由于缺乏专业人员,技术力量不达标,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
2、不能得到工程款的建筑企业承包工程时,必然要与工程业主签订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利益。但对于没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其签订的合同和其他文件不受法律保护。这就是说,建筑企业辛勤施工,最终却可能因为无效的工程合同,而不能得到发包人的结算。
第一、工程资质的加挂是针对挂靠开发出一种全新的合法合规模式,即在施工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以总公司名义在当地办理分公司
第二、分公司独立运作,独立核算,财务独立,帐目独立。(所有建筑工程的款项都存入自己的帐户,安全可靠。)
第三、分公司独立招标承接工程,开发票报税也很方便。
第四、节约成本,一次投入不用一次缴回的管理费用。
第五、成功加入后,分公司共享总公司的资质、安许、八大员,以及施工人员。
第六、业绩优异:总部能帮助分公司取得更好的业绩。(招标好处)
第七、资质升级:在加盟过程中,总公司资质升级,分公司免费享受资质升级。
第八、人脉:总部能更好地帮助分公司搭建平台,获得更好的人脉关系。
㈣ 建筑工程资质加盟分公司是如何投标的
其实所谓加盟就是挂靠在别人公司,现在国家是禁止这样做的,建议自己办理一个资质,这样合法合规,也可以给自己做业绩,其实这样做成本比加盟挂靠还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