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样写医药连锁加盟店合同
可以起诉,不超时效.
同意上面的意见。
观点基本同上。
Ⅱ 请问加盟药店如果从其他医药公司进货被检查到会处罚吗
兄弟,加盟药店也属于连锁,连锁的七个统一里面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总部罚不罚都是小事,从其他医药公司进货已经违反了GSP管理了,而且是重要缺陷,轻则罚款、重则吊GSP和药品证。
Ⅲ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从外单位购进药品应如何处理
在日常监管中,药监执法人员经常会发现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独立从其他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的现象。连锁门店不从总部进货,而独立采购药品,避开了总部的质量管理,造成药品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对上述行为的处理产生了分歧。一种意见是认为连锁门店独立购进药品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第66条第二款“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不得独立购进药品”的要求,从而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16条第一款“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规定,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9条“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GSP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处罚。另一种意见是《细则》的法律效力不等同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违反《细则》并不等同于不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能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9条进行处罚
Ⅳ 药品经营想开一家药店,如果加盟连锁的话,是不是药品只能采购加盟的公司,其他大型批发公司可以采购吗
依法经营的话,只能向加盟的连锁总部采购,药监局规定连锁门店不允许向其他批发公司采购。这也是药监部门对加盟店重点检查的行项目之一。
药监规定连锁药店,包括加盟店都要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商号,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定价。
Ⅳ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在购销合同中应明确哪些质量条款
答:《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购货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条款。(一)工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