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盟连锁店给了加盟费之后,每年还要交什么钱
您可以做市场大。投资小的行业吧。
有没有了解过家电清洗剂这个行业?这个行业不需要加盟费。
2010年投资最赚钱的就是它了。投资也小。操作简单。
你可以找懂这个行业的人详谈!绝对稳赚!随便洗个空调都多少钱了?随便请几个人就搞起来了。自己做也行!找个几平米的店就行了。自己去做做市场
你也可以去网上找找相关的信息
呵呵,祝你好运啊~
⑵ 我是县级市,想加盟肯德基,不知道具体怎们办,有知道的或者再做的,提供些经验,还有听说加盟费降低了是
请到乌市盟店总部进行洽谈,一切要谨慎防骗
⑶ 加盟费能退的吗.
加盟费是不能退的,但是保证金是可以退的。
⑷ 中通快递公司给快递员的派件费从7月1日起降两毛钱一件,真是总公司下达的的指令还是加盟的黑心老板瞎搞
今天开始又降了一毛,本人签收的7毛,第三方的6毛
最坑的是罚款越来越多了,而且是原有的事到别人那都不是事,到咱们这就得罚钱,双11期间发件没公斤上涨0.3,现在又长了,收的价格低就赔,高了没人发,弄不好还会打邮管局电话投诉。快递这行业不是不行了,是公司太坑了。做一线快递员还不如干快递超市呢。
⑸ 加盟店倒闭欠管理费怎么办是以个人加盟的。如果不给,有什么后果
总部倒闭,即便是加盟店对外澄清关系,但是在权益上已经受到的损伤有三方面:
1.可能债务的产生 消费者持有的储值卡、礼券、折价券、抵用券,都是属于企业的或有负债,如果消费者持着这些券到加盟店门市要求兑现,加盟店是换还是不换?这些将是加盟店最为棘手的问题。
2.商誉及生意受损 连锁总部倒闭的事件经过媒体的喧染报道,让社会大众以“特殊的眼光”看待这个连锁品牌。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已经对这个连锁品牌投下不信任票,其它一般的消费者会怀疑这间连锁店的信誉有问题,肯光临的更是少之又少。门市的生意在短期间内,将会大幅度地下滑。
3.权益丧失 连锁总部对于加盟店负有货源供应、行销辅导的职责,倒闭之后将无法继续履行这些义务。加盟店需要另寻货源供应的渠道,在市场行销上也得一切靠自己。
面对法律地位及法律保障上的不公平,加盟店要采取哪些措施,才可以让自我的权益损失降到最低呢?这成为加盟创业族必修的一门课。
⑹ 麦当劳官网怎么暂停加盟了什么时候开启加盟还有是不是麦当劳公司要被收购了县级加盟费多少
麦当劳停止加盟了吗?麦当劳在哪里申请加盟?现在开快餐店成为许多创业者的赚钱门路,麦当劳一直是大众的首选。它是我国发展相当巨大的快餐品牌,目前已经在全国各代销城市都有门店的运营。可见,投资其中可以获得不错的盈利,所以很多创业者都在寻找机会加盟,想要从中获得巨大的利润。麦当劳自2017年被我国中信集团收购,它的特许经营就由集团管理。所以大家想加盟,就需要集团的同意。【麦当劳加盟申请表】
现在快餐行业中,麦当来这一大巨头品牌,是很多创业者都不想错过的好项目。公司一直在加盟,只要选择对的方式,就可以快速与总部联系,迅速走上创业通道。总部提供给每个人加盟机会,加盟条件满足就可以联系总部,现在加盟机会还有。选择留言/电话咨询的方式,与麦当劳总部联系!
⑺ 第一加盟商、风险又大,该怎么把加盟费谈得再低呢我要开的店是他的第一加盟商
虽然不知道你加盟的是什么.不过我想第一加盟上才1.5万.那你首先应该想想这个东西值不值得你去加盟.
⑻ 加盟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求助法律
加盟者可以主张退还加盟费。
加盟的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非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不予退还费用”就真的有权不退费。一些认为加盟费不能退还的朋友要么是法律知识缺乏,要么可能是加盟公司的舆论要求。
我国法律规定,应当允许加盟者在一定期限的单方解除权。
具体在律师实务中,在本人办理的大量案件中,一般符合以下调价,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
1、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解除行为,
2、未实际完全使用特许经营资源
3、加盟公司具有一定的过错或者说违反国务院的规定。
上述条件只要符合两条即可,解除的时间尤其重要,因此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及时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具体可以搜索咨询合肥余智明律师。
附:本人办理案件(当事人交纳14万,退还12万)
⑼ 我是做餐饮的,最近做了加盟,以前一次性加盟费五万,后来降低了门槛选择一年一万五三年三万。但是这样一
现在是市场经济,你应该换个思路来拓展市场,一万五的菜得保留但是与之前要有所区别,不能把好的菜全放1万5的那,你可以选择设出第三种模式,这样才能尽力
⑽ 加盟合同,违约了加盟费可以拿回来吗
拿不回来
1.首先 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以下结合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其反映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2.其次、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本案审理时的一个参考。
3.第三、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双方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
4.最后,一般情况下,特许双方一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纳加盟费,特许人才可能把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开展特许经营业务。正如《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被特许人(加盟方)交纳加盟费是为了获得特许经营权。加盟费可以说是加盟者获取特许经营资格的对价,有了这种特许经营资格,加盟者才得以借鸡下蛋、快速实现资本的积累。然而,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并不意味着经营活动能顺利展开,并取得成功。我们知道,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人首先应有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资源;为将这些经营资源授权给被特许人使用,必须对被特许人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支持,以使其顺利开业;在被特许人开业后,特许人仍需与其保持密切联系,继续提供支持与帮助,促成其成功经营。可见,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只是特许经营的第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投资,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许经营中,加盟者支付的费用除加盟费外还应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即“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后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对价。
5.在市场经济中,商业风险随时存在,而特许经营恰恰具有低风险低成本扩张、迅速广泛占领市场的特点,加盟者正是通过交纳加盟费获得特许经营资格,从而降低经营风险。美国有关商业立法中规定加盟费是加盟者必须交纳的风险金,其原因就在于加盟者交纳该费用后即可直接享受他人成功的经营模式,大大降低创业风险。因此,在合同开始履行后,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中途解除时的处理原则,而特许方又切实履行了收取加盟费所应承担的义务,将特许权授予了加盟者,那么,即使中途解约,加盟费也不存在退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