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华供销合作总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6.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7.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务部是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的政策业务主管部门。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规章;研究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多边、双边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
(二)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研究制定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确定配额、发放许可证;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五)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依法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六)研究提出并执行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政策;负责多边、双边经贸对外谈判,协调对外谈判意见,签署有关文件并监督执行;建立多边、双边政府间经济和贸易联系机制并组织相关工作;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根据授权,代表我国政府处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承担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双边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
(七)指导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的工作和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
(八)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国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拟订和贯彻实施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负责全国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我国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签署并执行有关协议;编制并执行对外援助计划,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援外资金、援外优惠贷款、援外专项基金等我国政府援外资金;推进援外方式改革。
(十二)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台湾受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边、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负责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❷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历任负责人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历任负责人如下:
(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加盟扩展阅读:
历史沿革
2014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列入中央改革办2014年工作要点,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4月初,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河北等4个省开展试点,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层面批复的第一家全国性改革试点。
经中央同意,总社会同中央农办等20多个部委,启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文件稿。同年7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引领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
❸ 国家公务员考试里面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怎么一个单位啊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15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中国供销集团管理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6家。
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5〕39号)的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6.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7.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作社在我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多次论述过合作社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一直把发展合作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民问题的重要方面,切实给予引导、支持和推动。
1949年11月,成立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主管全国合作事业。
1950年7月,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章程(草案)》等重要文件,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供销、消费、信用、生产、渔业和手工业合作社。
1954年7月,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修改了社章,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供销合作社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形成了一个上下连接、纵横交错的全国性流通网络,不仅成为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组织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而且成为联结城乡、联系工农、沟通政府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对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物价、保障供给、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时期,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黄金时期。
❹ 商务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什么关系
商务部是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1949.11-1952.8叫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
,1952.8-1982.3叫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1982.3-1993.3叫对外经济贸易部,1993.3-2003.3叫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3.3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组建商务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原商业部经过三和四分后,199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农村改革的要求,作出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二者都是国务院下属机构,改革开放前分别管理国家内贸和外贸。
❺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个什么样的单位呀快不行了吧!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15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管理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6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5〕39号)的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6、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7、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5)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加盟扩展阅读
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历任主任
1、薄一波
2、程子华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历任理事会主任
1、程子华(1954年7月-1958年9月)
2、陈俊生(1995年5月-1998年12月)
3、白立忱(1999年1月-2008年5月)
4、李成玉(2008年5月-2011年8月)
5、杨传堂(2011年8月-2012年7月)
6、王侠(2013年3月至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❻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机构领导是哪些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 党组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骆琳
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理事会常务理事:佟宝君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肖仲凯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杨建平
党组成员、理事会常务理事:侯顺利 监事会主任:诸葛彩华监事会副主任:汤益诚
监事会副主任:王韩民
❼ 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是干什么的和商务部比谁更有权利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6.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7.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务部是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的政策业务主管部门。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规章;研究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多边、双边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
(二)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研究制定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确定配额、发放许可证;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五)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依法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六)研究提出并执行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政策;负责多边、双边经贸对外谈判,协调对外谈判意见,签署有关文件并监督执行;建立多边、双边政府间经济和贸易联系机制并组织相关工作;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根据授权,代表我国政府处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承担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双边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
(七)指导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的工作和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
(八)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国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拟订和贯彻实施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负责全国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我国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签署并执行有关协议;编制并执行对外援助计划,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援外资金、援外优惠贷款、援外专项基金等我国政府援外资金;推进援外方式改革。
(十二)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台湾受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边、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负责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❽ 国务院组成机构中为啥找不到中华供销总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属于正部级,由国务院领导。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15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中国供销集团管理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6家。
但由于该机构属于人民社团性质,和中国红十字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机构是一个性质,所以虽然归属国务院领导,但并不能归入国务院的组成机构任何一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❾ 中华全国供销社,是个什么机构 还存在啊
有的,还存在。
一、官方的介绍是:
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有11家出资企业、16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5家主管社团。
其中的一个职能是,“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但看完了,估计一般人还是不懂,是吧?
需要了解到底是什么组织,就需要了解中国的供销的历史沿革。
按我自己的理解,供销社具有【计划经济的时代烙印】。
“在五十年代初期,推行了对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和生产资料的垄断经营,供销社承担起政府配置资源的职能。”
曾经是这么定义的:为满足农村生产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销售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收购农产品、副业产品的商业机构。简称供销社。
计划经济时代的供销社,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为标志,是高度集权的。供销社作为农村商品供应的主渠道。很多东西,除了供销社,其他地方没得卖的。
现在不同啦,供销社在计划经济时代的繁荣已经一去不复返。想买农资什么的,很多私人老板也有卖。
❿ 王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什么级别
王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是正部级。7月2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在京闭幕。会议一致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新一届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常务理事、理事和监事会主任、副主任、监事。
王侠当选总社第六届理事会主任,李春生、骆琳、邹天敬、肖仲凯、杨建平当选理事会副主任;诸葛彩华当选总社第六届监事会主任,汤益诚、王韩民当选监事会副主任。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1949年11月,中央成立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主管全国合作事业。
1950年7月,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章程(草案)》等重要文件,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供销、消费、信用、生产、渔业和手工业合作社。
1954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修改了社章,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
1958年以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时期,与国营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
1982年,在机构改革中,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合并,但保留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牌子,设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保留了省以下供销合作社的独立组织系统。
199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农村改革的要求,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在总结供销合作社过去改革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
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宗旨、地位和作用,并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了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999年,《国务院关于解决供销合作社当前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正式出台,供销合作社的工作重点转向了扭亏增盈。
2006年,国务院印发了《听取供销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等有关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对“新网工程”思路给予充分肯定。在“新网工程”的强力推进下,供销合作社业务得到恢复和加强。
2009年11月,《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提出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标志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迈入了新的改革发展阶段。
2011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系统初步建成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经营服务网络。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流通,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带来契机。
2014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列入中央改革办2014年工作要点,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4月初,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河北等4个省开展试点,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层面批复的第一家全国性改革试点。
经中央同意,总社会同中央农办等20多个部委,启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文件稿。
同年7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引领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
《全国供销合作社“ 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实施,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提出了后五年的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2017年6月,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启动,28个省(区、市)32家单位承担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