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做餐饮连锁加盟行业的,我做电话销售四个月没出单,还有必要坚持吗,求高人指点
四个月没出单还能留你也是不容易。
⑵ 加盟店没有拿代理直接在开第二家公司会不会发现
有句话叫做: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开一个店子不能藏着掖着,也不能开在深山老林,公司怎么会不知道不发现呢?劝你还是先和公司联系好,省得过后麻烦多。
⑶ 加盟店要不要交税
必须要缴税,至于你是否有减免税款的资格,那就由当地税务部门去认定
根据你说的情况去分析
你是没有办理好营业执照就开门营业做生意,这其实已经构成了无照经营行为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董记的营业执照是董记他们公司的而已
你作为加盟经营者,只是取得了经营他们产品的特许权而已,他们的执照与你无关,你也不能使用他们的营业执照
你要开门做生意,必须办理自己的营业执照
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再去税务部门办《税务登记证》,依法纳税
加盟店办营业执照分为两种情况
1、以总公司的名义,在你加盟的地方注册分公司,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总公司得扛下你这间分公司的所有责任
2、自己办一个公司企业或者个体户的营业执照,而这个总公司出具授权证明书给你,你作为加盟连锁店。自行负担民事责任
p.s.一般情况下的这种加盟,都是加盟者自己去办营业执照的,总公司不会愿意成立分公司的,因为这样子对他们非常不划算
办营业执照的流程:
1、先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你的店名)
2、然后拿着这个东西,带上本人的健康证明,去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服务许可》(或者叫《食品卫生许可证》)
这个证办好之后再回去工商局办工商营业执照。
3、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所需要的材料:本人证件相片、身份证和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的还得租赁合同及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或者叫《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好营业执照30天内去国税、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⑷ 我去年加盟了一家公司,由于经营生意不是很好,进货量少公司单方取消我们的加盟权,这个需要打什么电话
可以看一下你们的加盟合同,有没有进货量少可以取消加盟权的条款,没有的话再电话和他们交涉;有这个条款的话,看你们怎么协调了。
⑸ 我之前在一家招商加盟的公司上班 我们谈成单子然后拿到的提成后来我不在这家公司上了 提成还需要退吗
当然不退,直接不理他,如果他起诉的话,就说那个协议是被逼签下的,只要你们统一口径,那个协议无效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⑹ 请教个问题,加盟店向总公司付款定物料等,总公司需要开发票给加盟店么还是只要收据
预付款可以先不开票,全款的话,一般来说,都是要开的
⑺ 公司先问我今年加盟不加公司给我发来单方面签字盖章的加盟协议,我并没有签字,公司把我电话号写上了,
亲 你这并非普通的劳务纠纷和消费者权益问题。
协议 合同 这种需要双方签字盖章的怎么可以不看,须知一旦签署是具备法律约束的。
对方既然是单方面发来合同,以及构成商业诈骗,不走司法程序是很难处理的。
(这事情不归工商管)
⑻ 开加盟店是不只能按照总店的规定卖东西 自己进的货能卖吗
开加盟店只能按照总店的规定卖东西,自己进的货不能卖。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
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8)加盟公司不打单扩展阅读:
加盟店的特征:
1、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种发展改变了这些专业商店的性质,使之成为以食品为主的综合经营的商店的一部分。
2、向规模化大店发展。这些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3、通过对一类或一种商品进行升级换代,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提高商品适合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专有程度,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加盟店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发展潜力。
⑼ 为何有人加盟灭蟑公司,只要做母公司接单,自己不用接单
母公司因为可以赚差价,然后又不用干活,子公司又不用费力去找活,双方合作各取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