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纳税答疑:收取加盟费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向加盟商收取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属于转让商标使用权的行为,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应缴纳增值税。而收取管理费属于为加盟商提供营业税应税服务行为,不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仍按“其他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同时,取得加盟费收入的企业还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而加盟费正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时间上,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贰』 开店税收怎么计算的,需要交多少税吗
开个20~30平方的小店是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一、个体工商户纳税
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二、我国个体工商户的缴税方法
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一)查账征收的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叁』 加盟店要不要交税
必须要缴税,至于你是否有减免税款的资格,那就由当地税务部门去认定
根据你说的情况去分析
你是没有办理好营业执照就开门营业做生意,这其实已经构成了无照经营行为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董记的营业执照是董记他们公司的而已
你作为加盟经营者,只是取得了经营他们产品的特许权而已,他们的执照与你无关,你也不能使用他们的营业执照
你要开门做生意,必须办理自己的营业执照
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再去税务部门办《税务登记证》,依法纳税
加盟店办营业执照分为两种情况
1、以总公司的名义,在你加盟的地方注册分公司,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总公司得扛下你这间分公司的所有责任
2、自己办一个公司企业或者个体户的营业执照,而这个总公司出具授权证明书给你,你作为加盟连锁店。自行负担民事责任
p.s.一般情况下的这种加盟,都是加盟者自己去办营业执照的,总公司不会愿意成立分公司的,因为这样子对他们非常不划算
办营业执照的流程:
1、先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你的店名)
2、然后拿着这个东西,带上本人的健康证明,去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服务许可》(或者叫《食品卫生许可证》)
这个证办好之后再回去工商局办工商营业执照。
3、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所需要的材料:本人证件相片、身份证和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的还得租赁合同及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或者叫《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好营业执照30天内去国税、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肆』 加盟费应入哪个科目交税吗
收到加盟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同事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其他业务收入*5%)
应交税金-城建
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费附加
交税时的分录,我想你会做,我就不写了。
『伍』 会计中的加盟费应计入什么科目
1、加盟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规定,对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有关收入的确认原则: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次性确认收入; 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故加盟费一次性支付且若无后续服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若一次性支付但存在后续服务,在后续期间平均分摊入各期的“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分期付款则按照协议分期收取的金额,考虑实际风险已经转移否的基础上,分期确认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货款保证金 属于押金性质,应予以挂账反映,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加盟店押金-××店”。 3、购置统一用具的收款 属于代垫款项,作为代垫款反映,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加盟店交纳购置用具款-××店”。 需注意在实际采购时应将发票直接开予各加盟店。若发票已经开予总公司,则作为总公司的采购项目,则还需由总公司将采购的物品开具正式发票予加盟店,即总公司需对采购的物品作为销售事项转入加盟店。这样会造成总公司的税款损失。
『陆』 请问加盟连锁店代理销售的税收如何计算
30%的是什么税啊?是不是企业所得税啊?我想肯定不会是流转税类吧?
『柒』 加盟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应进入无形资产科目,加盟别人的品牌就是利用别人品牌就是得到人别人商誉,所以应该是
借:无形资产
贷:现金/银行存款
在加盟期限内进行摊销,进入管理费用即:
借:管理费
贷: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捌』 餐饮业收取的加盟费 交增值税 还是 营业税
品牌持有企业对加盟自己品牌的企业按年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并按统一经营的模式进行管理。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转让单位名称(指有偿转让单位名称的行为)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转让单位利用自身的信誉为他人服务,属于转让特许权的行为,应按照“转让无形资产”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但是,如果你们在收取加盟费的同时,还向加盟企业提供原材料、食材等销售的,很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价外费用而要求与原材料、食材一起交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