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加盟费、管理费、保证金
管理费:是加盟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定期交付的单个或多个“醉鱼头”加盟店的经营管理费。管理费主要用于对加盟店后期的指导性、监督性、促进性、救助性管理的开支之用。 保证金:是醉鱼头公司为确保加盟商能如实的履行合同而向加盟方收取的一定金额的费用。该费用在《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终止时并在加盟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退还加盟方。
⑵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管理费如何做账
某公司在外省市设有几个分公司,本着强化总分公司管理的目的,给下属几个分公司定了管理费上交指标。那么: 【解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且是对外发生的经营业务行为,总分公司并不是对外的,故不需要开具发票。直接签订协议入账即可。 【问】2、如需要,开什么发票?需要做收入吗?如果不用开的话,是否可以双方仅仅做往来款挂账?分公司又如何入账?涉及税收方面的具体法规?【解答】:签订协议,以协议入账,分公司作为费用、总公司作为收入,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不会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答】:据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及所得税释义的规定,企业无论是接受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服务而发生的管理费,不得扣除。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既有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也有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等集团之间提供的管理费。由于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
⑶ 分公司向总公司交多少管理费
1、就看总公司有没有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的要求,如果没有,分公司就算给总公司增光添彩喽,谈不到管理费,如果总公司在技术上有较大帮助的话,应该次次按照工作量算清楚。
2、总公司有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的要求,分公司应该分摊点,具体要看总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如果是垄断性的甲级资质的可能高达20%-30%。
3、如果是类似一般性造价咨询公司,5%以下就合适。
⑷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管理费如何做账
这要看二级公司之间的关系。
(1)如果都是独立法人主体,那么上交管理费就应属于利润分配范畴.
分公司:借:利润分配_上交上级公司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
上级公司做相反的会计科目。
(2)如果分公司属非法人企业,只是上级公司的全资的分支机构,虽然核算形式上是相对独立的,而非独立的核算单位
分公司:
借:管理费用——上交上级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
上级公司:
借: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下级上交管理费用 (负数填列)
最后全公司报表合并后,内部收取或上交的管理费对应明细抵销掉。不影响全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不影响纳税。
⑸ 总公司向分公司收取管理费用有没有相关文件
还有根据你说的这种情况,我分析你们集团不是汇总纳税,而是各分公司分别缴纳所得税的。 1、这样总公司收取管理费时做其他业务收入,除年末并入利润总额缴纳所得税外,还要缴纳营业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的。 2、分公司可以在税前列支,账务处理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上缴总部管理费”。你总公司应该有关于集团内部收取管理费用的文件,然后有收取的凭证,分公司有支付的凭证,这些都是入账的依据。
⑹ 加盟商和分公司有何不同分公司也要交纳加盟费吗
你所说的这些需要根据总公司的要求来定!有些公司不用交纳加盟费用有些就需要交纳看总公司的具体运作模式 我给你一个我们公司的具体加盟协议你看一下应该可以有进一步的了解!
世纪百艺国际传媒集团
加 盟 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 开设世纪百艺国际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事宜,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益与义务:
1、 甲方提供办理“世纪百艺”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2、 甲方有义务向分支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文化产业项目,并给予分支公司一定的经济及其他优惠政策(具体按项目规定执行);
3、 甲方负责分支公司文化产业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
4、 甲方负责监督分支公司各项目的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税费由分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承担);
5、 甲方有权监督分支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 甲方对分支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7、 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中,甲方不得无故撤消乙方的“世纪百艺”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
8、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世纪百艺”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二、 乙方的权益与义务:
1、 如乙方以“世纪百艺”分支公司名义加盟,须向集团公司提供乙方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个人名义加盟,须有两名担保人(提供担保证明),并提供分支公司负责人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保证证件的真实性;
2、 在签此协议时,乙方应向公司交纳加盟费10万元人民币(省级),及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对乙方的约束,在协议终止时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3、 分支公司办公场地、设备、员工工资和福利,以及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和经营项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负责(以上各项投入必须有发票及员工工资表,交由集团公司入帐及备案);
4、 分支公司必须每月按时给集团公司上报分支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 分支公司签订合同,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6、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
7、 分支公司属加盟制,由分支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分支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及时与公司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8、 分支公司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集团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
9、 分支公司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 分支公司必须维护“世纪百艺”品牌和集团公司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负责的分支公司对公司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11、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经营,但乙方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
12、 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分支公司的“世纪百艺”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 分支公司成立和投入:
1、 分支公司成立,须到乙方所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及一切相关手续(具体按国家工商注册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 甲方以“世纪百艺”品牌和提供经营项目、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占分支公司股份的20%。
3、 乙方负责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支公司股份的80%。
4、 甲乙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四、 分支公司管理与分成方式:
1、 各地分支公司隶属于集团公司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总公司统一监督管理。
2、 各地分公司严格按照总公司统一管理章程管理。
3、 分支公司财务由集团公司统一监管,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并进行项目投入,以及费用统一申报和审批制度。
4、 集团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5、 因文化传媒项目运营的特殊性,集团公司按不同项目统一分配给分支公司一定的利润,并纳入分支公司财务帐目。
6、 集团公司与分支公司年底按股份比例实行利润分成,分成比例为:集团公司占股份的20%,分支公司经营者(负责人)占股份的80 %,每年12月1日-15日进行分红。
五、 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
3、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有权撤消分支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4、 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支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集团公司核对、清查乙方在分支公司承包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支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5、 乙方对分支公司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分支公司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2、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双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世纪百艺国际传媒集团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法人:(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⑺ 分公司向总公司交纳管理费,要怎么入帐
分公司向总公司交纳管理费,计入管理费用。
分公司:
借:管理费用——上交上级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
上级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下级上交管理费用 (负数填列)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7)分公司管理费和加盟费扩展阅读: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⑻ 企业做大了开分公司收管理费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且是对外发生的经营业务行为,总分公司并不是对外的,故不需要开具发票。直接签订协议入账即可。
签订协议,以协议入账,分公司作为费用、总公司作为收入,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不会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及所得税释义的规定,企业无论是接受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服务而发生的管理费,不得扣除。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既有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也有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等集团之间提供的管理费。由于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
⑼ 请问直营和加盟的区别 收入怎么分配
简单理解就是:直营是公司总部自己直接投资的,收入完全由公司总部掌握;加盟是加盟商自己投资的,扣除加盟相关的费用后收入归加盟投资者自己。
1、加盟: 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特许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被特许者)有偿使用其名称、标志、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经营模式。
2、直营: 指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此连锁形态并无加盟店的存在。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掌管所有的零售点,零售点也毫无疑问地必须完全接受总部的指挥。
直营连锁的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产业”。
(9)分公司管理费和加盟费扩展阅读:
1、加盟的优点在于:特许者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提升。被特许者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等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特许者的帮助和支持,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
缺点是自负盈亏,公司提供协助,主要经营者是自己。说白了经营好坏,是赚是亏看自己怎么经营了。
2、直营的优点在于: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能够使品牌影响力最大化,同时能够使信息及管理资源等共享化。
缺点是资金投入更大,成本更高,而且灵活性差,营销调整速度慢,很难做到因地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