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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总公司给缴纳社保吗

发布时间:2021-05-06 16:58:57

『壹』 公司应该给缴纳社保吗

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咨询问题,公司里的一部分员工提出要求,称家里经济困难、小孩读书开销大等,希望公司不要给他们买社保,而把买社保的钱直接发给他们,而他们自愿写承诺书,承诺因自身原因不购买社保,保证以后不会因社保的问题找公司的麻烦,因未买社保的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大部分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这笔费用不会有什么问题,便同意了他们的请求。但现实中,如果社保局发现公司未给这批员工买社保,一般会责令公司限期补缴这批员工的社保费用,并且随着《社会保险法》的施行,用人单位将承担着更大的惩罚责任。针对这样的情形,公司便会想问,员工自己的承诺难道没有法律效力吗?是员工自己要求不买,不是公司不愿给员工买,员工不配合买社保,公司又能怎么办,以及公司以前发给劳动者的那笔社保费用又该如何处理?
现实类似这样的案例很多,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缴纳社保的费用作为员工的福利直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予以发放,他们实际上涉及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是否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的问题。我们知道意思自治、平等协商是合同法的一大基本原则,但这种自治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不管是签到劳动合同还是书面承诺书,双方虽然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是由于协议中有关社会保险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无效。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虽主动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作出书面承诺,但会有最终会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民法通则》也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故公司把相应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而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给公司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另《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也即意味着公司仍应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针对公司以前发给劳动者的那笔社保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公司在履行法定义务后可依法要求劳动者退还已实际支付的相应费用。也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无效合同所获取的利益应当予以返还。
另外,我们还应看到缴纳社会保险不光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劳动者也是责任的主体。我们知道,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法律不会干涉,即是说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无权放弃。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允许的。
社保的误解是导致员工不愿购买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经常碰到员工问单位这样一句话:你们单位要不要扣保险?很多人都用扣字来形容保险,是因为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他们直观地感觉到,他们的工资中被扣除了保险费用。所以个人觉得作为一名HR,应该跟员工宣传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的一些福利制度。保险费用不是公司扣掉你了,只是把这部分钱从你的工资账户转移到了社保账户,一样多的钱,只是放在了你名下的两个户头里。如果缴满了15年,以后你就可以享受养老金;缴不满也没关系,退休以后可以领出来的。让他们明白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一种福利,我想大多数劳动者在理解之后是不会拒绝缴纳社会保险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贰』 证书挂在总公司。可以交分公司的社保吗

目前部里已经很明确,你这种情况不属于挂靠。

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缴纳社保,虽然两个单位缴纳社保,确实不合规,但是由于总公司与分公司是从属关系,因此不能简单的认为是挂靠行为。起码你的两个社保是AA公司与AA公司**分公司,就算是现在有些也要这样子,两地交社保。有些地方保护主义,要求投标必须缴纳分公司社保,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有些人不想要当地的社保,就造成了两地缴纳社保。

『叁』 公司必须要给合伙人买社保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新设立的公司应该在30日内去当地社保机构登记开户建立社保帐户。并且在30日内给员工参保。

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如果企业、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社保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现场缴费。

(3)加盟店总公司给缴纳社保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各项社会保险都是强制实施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遵守,按法律规定缴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选择的自由。只要你是在正规公司工作,作为企业的员工,是需要购买的。

公司法人也是属于公司员工中一员,所以也要交社保,具体流程如下:

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肆』 加盟商应该给员工办社保吗

应该,社保是必须要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伍』 公司替别人代缴社保可以吗

代缴社保并没有违法,反而对企业有一定的好处

具体而言:

1、帮助人力资源部门从繁重的重复性事务中解脱,专注于核心的战略性工作,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

2、提供接触新管理技术的机会,提高响应的速度与效率;

3、规范操作,有效遏制随意性的薪资、员工管理,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起到促进作用;

4、降低成本,舒缓资金压力,克服企业很多的规模经济弱点,在国内由于劳工权利意识的提高、就业安全体系和劳动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间接费用及外围成本不断地增加,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外包可以降低企业风险,摆脱杂务干扰,最终引导企业专心经营核心资源,发展核心竞争优势;

5、避免大量投资于人才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6、简化流程,节省时间,提高员工满意度;

7、不会因社保专员的专业性不强操作不当引发纠纷。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方),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所以说“代缴社保”是未来企业用工和劳动者个人享受社保的方式之一,这个行业在中国也逐渐走向成熟。

服务对象

(1)外资企业和异地企业驻本地分支机构;

(2)各商业连锁加盟企业常驻经营网点;

(3)不设人事管理岗位的中小企业;

(4)没有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个体工商户;

(5)自由职业者;

(6)因工作变动,暂时没有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人员;

(7)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陆』 自己开公司交社保可以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公司买社保你一定要买,如果你离职,原公司会给你把社保关系办理转出手续的,你拿着这些社保转出手续到下一家公司,下一家的人事部自然会问你的社保关系的相关情况的。下家公司会给你办理有关续交社保关系的。
首先社保是唯一的,是和你的身份证绑定的,同时也和你的单位绑定,以前的单位会给你一个社保卡,去新单位了,新单位会给你办新的社保卡,旧的就自动停止缴纳了,你到新单位要问你们的财务有没有给你缴纳,没有缴纳就查不到你的社保,明白吧,社保是你工作地的所属市的社保局管理,可以打12580查一下,然后爆你的身份证号,让他帮你查一下,一般进单位6个月就能查到。
查到后要去领卡,旧的社保需要拿到新卡后办理转移,把你以前的转移到新卡里面。

『柒』 各门店员工社保怎么办 连锁店怎给员工交社保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捌』 加盟店不给员工交社保也不签合同如果去劳动局去告能告赢吗

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流水、出勤卡之类
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补交社保。如果入职不满一年,可以要求因为没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双倍工资补偿。如果入职超过一年,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玖』 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
因为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除了隶属关系外,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而社保的缴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由总公司变成分公司,已经不属于原公司了。因此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
《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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