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开一家土地房地产评估公司要具备哪些条件
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4)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土地估价的机构除具备这些条件外,还应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和专业人员。有二名以上土地估价师和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估价机构,可在其住所所在地市、县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工作;有四名以上土地估价师和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土地估价机构,可在其住所所在地省级行政区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工作;有七名以上土地估价师和50万元注册资金的土地估价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工作。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应到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凡独立从事土地估价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和资质审查,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后,方能在一家土地估价机构中从事土地估价业务和签署土地估价报告。
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分为a、b、c三级。
a级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2.有7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及8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员;
3.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3年以上;
4.以房地产评估为主营业务。
b级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有4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及6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员;
3.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3年以上。
c级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2.有2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及4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员;
3.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1年以上。
❷ 四川有房产评估咨询公司可以加盟的吗
四川仁信房地产土地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人 廖兵 12 四川恒中地产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人 赵峰 13 四川标准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❸ 成立一个房地产评估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注册资金多少
一、 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条件为(新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字样。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3、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2名以上(含两名)的股东或者合伙人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6、机构股份或者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出资总额不低于60%。
7、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8、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
二、申请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报条件及程序
1、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新办企业名称。
2、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和复审。
3、向省建设厅申请资质审批,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
4、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办理纳税登记。
6、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报和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须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2、营业执照;
3、验资证明复印件及验资报告(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4、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5、申报机构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员名单(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6、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与申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7、申报机构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8、兼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9、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有效的证明。
10、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主要的企业内部管理
制度、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11、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时,还须随机抽查最近年内申报机构所做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3)土地房地产评估公司加盟扩展阅读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二章 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第八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资质许可条件,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资质许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许可中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
第十一条 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如实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五)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六)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七)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八)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❹ 现有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能在营业执照上加资产评估吗
可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可以向当地的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