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盟连锁直销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连锁销售是说用一个公司名字在不同的区域开店销售,传销—那是犯法的,直销———是说一个公司的在下面开的店直销公司的商品
B. 连锁经营与传销的区别 – 网资是什么好做吗
区别:
是否有合法经营的手续。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连锁销售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头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连锁销售参与者不必通过缴纳高额的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传销参与者必须通过缴纳高额的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条件,鼓励参与者不择手段的骗人来加入以赚取高额利润。
是否设立店铺经营。连锁销售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而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连锁销售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却没有退货机制,参与者已购的产品不能退货。然而,很多传销团伙从来不肯承认他们是在搞传销,一直都强调说他们是连锁销售或直销,导致大多数人上当受骗.
C. 传销与连锁业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对传销所下的定义:“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传销表面上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为目的(相当于一般连锁店),但实际上不是。普通连锁店的资金来源方式是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所获得的盈利,源头是 消费者 。的传销最大的资金来源是参加者所缴纳的费用,以及购买商品的投入,源头是 参加者。正是因为传销表面上与普通连锁业是一致的,所以才会有很多人被骗。
D. 连锁经营跟传销有啥区别谢谢各位越详细越好。
1、模式不同。传销是从国外引进来的一种商业模式,由于“倍增式”的经营模式,迅速被企图分子利用,法律的滞后性,导致传销现在已经散布全国,不能产生经济价值。
连锁经营是在产品的基础上进行的商业活动,相当于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市场占有率。
2、意义不同。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3、制度不同。传销:1990年从国外引进的,当时由工商总局与美国雅芳公司为首的十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十年的合同,如安利、完美、玫琳凯等,允许以传销的模式在中国运行,其实在国外它不叫传销,它是叫多层次分销,国家领导人引进它肯定是有目的,是为了解决十年改革开放带来的下岗就业问题。
连锁经营: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由此可见,传销的前身是一种商业模式,多层次分销,显然这样有利于技术、资源的整合利用。
4、连锁经营为社会创造价值和就业,而传销只是一种非法聚集财富。
传销导致大多数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
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
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
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E. 传销与加盟店的区别
加盟店只是一种营销策略。而传销是直销行业衍生出来的一种另类产物也就是一种行业 它们之间没有可比性。 就好像石头与青菜一样,它们之间一样不存在可比性。我简单的说一下,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吧目前,传销组织普遍运用的模式:1.异地运作模式(大锅饭、集体宿舍、串体系等)。(不包括:远程教育、电子商务、电话卡、软件等传销组织,这类传销组织多在网上开发客户,也出现一些本地化运作模式)2.加盟费多以:2800.2900.3800.3900.4200金额不等(目前,远程教育,电子商务,电话卡等,也出现上百元的加盟费,而以政府工程、原始股票等为诱饵的非法传销组织的加盟费也高到6万或7万每单)3.制度多以五级三阶制(或称为等腰梯形)、双轨制度等为主。4.普遍宣扬所谓的“三商法”他们的运作模式还是非常相似的,但有不同之处以下提供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希望能够帮助您!简单的说一下1、正规的直销公司必须在公司所在地(中国大陆范围)的工商局注册,并且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和2000万的保证金。而非法传销组织则是不存在公司,或者是打着其他合法公司的旗号,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当然了,也有一些传销公司为了增加它的信誉度问题,也出现在当地的公司注册一家小的传统公司,或者虚构注册公司。2.产品:正规的直销公司产品属于多元化的,并且,大多数产品都属于其公司自己研发生产的,而只有少部分属于代理,或不代理其他公司产品。传销组织的产品,一般情况下比较单一,而且大多数产品都属于三无产品。也有很多非法传销组织会假借其他知名公司的产品(但,其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近年来出现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传销产品,比如:远程教育、集资、政府工程、网上店铺、原始股票等等3、教育系统正规的直销公司有完善的教育系统,以及教育专家讲师团队等而传销组织,则只有团队成员组织的培训。4.正规的直销公司的直销员必须在所从事直销活动的省市,有自己的服务网点(公司办事处、分公司或专卖店),而传销组织则没有。5.有无完善的退货和换货系统。以上是辨别直销与传销的方法,希望能够帮助您!如果您准备从事直销行业,建议您选择一家适合自己运作的直销公司,这样会增加成功的几率,也会更容易操作市场。还有什么问题不明白的,咱们继续交流!
F. 什么是传销和连锁业有什么区别
指的是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购买商品、服务或者是项目投资经营为名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在中国传销指的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通过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获得提成。
其行为危害方式表现为带有一定的欺诈性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一般具有三个特征如入门费、拉人头、计酬方式。
与连锁业不同之处主要为以下几点:
1、合法性不同。
传销在中国是非法组织,无工商、税务等相关登记许可;连锁是合法经营模式,符合工商、税务等准入登记许可。
2、获利模式不同。
传销是通过发展下线或者拉人头,通过收取费用获得收益;连锁是通过正规店铺和商品经营,获得营业收入和利润以及加盟费等方式获利。
3、经营手段不同。
传销主要是通过诱骗、洗脑、上课、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发展下线;连锁的经营手段主要是通过订立连锁或合作协议,开设实体店铺,销售产品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6)加盟店和传销有什么区别扩展阅读:
传销的特征:
1、入门费,加入者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成员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惯用名词:
1、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自愿连锁、民间互助理财;
2、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点击广告获利、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
3、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
G. 连锁经营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你可能只看到比较表面的,感觉好像都是在发展“下线”,传销和连锁经营是有很多共同点但,也有本质区别。
1、传销:1990年从国外引进的,当时由工商总局与美国雅芳公司为首的十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十年的合同,如安利、完美、玫琳凯等,允许以传销的模式在中国运行,其实在国外它不叫传销,它是叫多层次分销,国家领导人引进它肯定是有目的,是为了解决十年改革开放带来的下岗就业问题。
由此可见,传销的前身是一种商业模式,多层次分销,显然这样有利于技术、资源的整合利用。
2、连锁经营: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3、综述,传销是国外引进的一种商业模式,由于“倍增式”的经营模式,迅速被企图分子利用,法律的滞后性,导致传销现在已经散布全国,不能产生经济价值;而连锁经营是在产品的基础上,相当于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市场占有率,两者的本质区别就是在于,一个为社会创造价值和就业,一个只是一种非法聚集财富。
H. 连锁销售和传销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吗
传销在中国称为“传销”,在国外它不叫传销,而叫做“无店铺销售”,或者统称之为直销。它起源于德国,发展于美国,在美国此模式已经运作了130多年,已经给它立了法。直销顾名思义就是厂家直接面对消费者,而取消了传统销售模式里面的代理商、中间商、批发商及零售商、取消这一系列的环节之后的中间费用,就是直销行业里的推销员。
在中国,直销的模式和概念被传销份子歪曲并且用来骗取他人信任,从事赚取下线钱财并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非法活动。因为直销在我国有严格的规定,真正的直销企业需要获得国家颁发的直销牌照,目前我国只有少部分公司可以从事直销经营。我国也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传销是违法的,而所谓的连锁销售就是传销的模式之一。也就是说,连锁销售的本质就是传销,本质上跟传销是没有区别的。二者的区别在于,连锁销售只是传销的一种表现形式,传销还包括诸如阳光工程,消费投资等骗局。
I. 连锁经营业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你可能只看到比较表面的,感觉好像都是在发展“下线”,传销和连锁经营是有很多共同点但,也有本质区别。
1、传销:1990年从国外引进的,当时由工商总局与美国雅芳公司为首的十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十年的合同,如安利、完美、玫琳凯等,允许以传销的模式在中国运行,其实在国外它不叫传销,它是叫多层次分销,国家领导人引进它肯定是有目的,是为了解决十年改革开放带来的下岗就业问题。
由此可见,传销的前身是一种商业模式,多层次分销,显然这样有利于技术、资源的整合利用。
2、连锁经营: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3、综述,传销是国外引进的一种商业模式,由于“倍增式”的经营模式,迅速被企图分子利用,法律的滞后性,导致传销现在已经散布全国,不能产生经济价值;而连锁经营是在产品的基础上,相当于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市场占有率,两者的本质区别就是在于,一个为社会创造价值和就业,一个只是一种非法聚集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