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连锁经营模式下的决策者需要确定的总部管理的各项内容求大神帮助
连锁总部向加盟商销售的是一个复杂知识系统,实现低成本高速度地业务扩张和无形资产对大量有形资产的控制,如果连锁总部提供的知识缺乏价值性、容易复制和模仿,那么,高速扩张是不可能的。连锁企业要实现知识资产的高收益,三个知识运营系统缺一不可: 知识创新系统。连锁企业如果在知识上没有创新性,那么,连锁扩张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因此,连锁总部必须具有持续的知识创新系统,这个系统不仅需要提供最初连锁机构的商业模式和工作流程等基本知识,而且要能在竞争对手模仿的情况下,不断进行知识创新,拉大与对手的距离。连锁总部知识创新活动必须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许多连锁企业管理表现出高度刚性,对基层门店的操作确实应严格控制,但是总部必须有学习和创新的能力,创新活动由总部专家团队有计划地进行,一部分创新是专家团队内部研发的成果,研发成功,再向各基层门店复制,而更多的创新应当是学习的结果。在创新问题上应当放弃集权思想,并非总部才能发现和推广好的工作方法,各基层门店员工以及竞争对手时常有一些更富有效率的工作方法,总部专家团队更为重要的任务是最佳实践方法的采集、评估、优化与标准化,只有这样,才能集思广益提升知识质量。 知识复制系统。好的知识被创新出来后不一定在整个连锁系统中能够得到运用,尤其当许多知识以隐性状态存在或多种知识互为因果、相互交织时,总部向门店复制知识的难度就更大了。蕴含在设备、服务设施、标识、门面等硬件中的知识的复制可能最为简单,由总部负责生产并安装,许多操作手册、规章制度等显性知识只需要拷贝和复制即可,而许多涉及机密或体验性质的知识往往是隐性知识,它们的复制是复杂的。连锁总部可以通过样板店实习、参观、座谈、培训、非正式组织交往等形式进行隐性知识复制。 知识保护系统。欧美许多连锁企业有完善的知识复制系统,但他们更加注意对知识的保护。知识是根据一定的重要程度被确定传播范围的,即使加盟店也不能得到所有知识。日常运营知识对加盟店是必须的,而选址、谈判、开店、培训、评估等知识只需要总部掌握,否则加盟商很容易转变为直接的竞争对手。在利用专利、商标等法律方法进行知识保护的同时,对不受法律保护的各类知识也需保护。许多连锁企业已经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重要知识的培训无书面材料;针对各类操作手册有保密制度、保密协议;将重要知识蕴含在机器、软件、布局等等之中,使用者掌握使用方法但不掌握其知识原理;公布需要隐性知识作支撑的显性知识,通过多种方法维护创新性知识的独占使用,使连锁总部和加盟者获得高额收益。 补充: 许多连锁总部一旦开发了一种 新产品 、服务或 商业模式 ,便匆忙拓展 加盟连锁 业务,实际上,如果连锁总部不能形成一个难以复制的复杂知识系统,纯粹的服务流程、商业模式等知识本身无法 申请专利 保护,那么, 加盟商 在加盟期满立即独立成为 竞争对手 就经常会发生,其他企业也会通过模仿、人才挖掘等方式迅速模仿并展开竞争, 许多有潜质的连锁总部在发展前期都会遭遇这些问题,进入发展 成熟期 的连锁总部可以凭借品牌号召力和 规模经济 阻止模仿者的攻击,但是如何在发展前期防止模仿是一个很大的难题。某些连锁总部可以独占某些 生产要素 (如某项必需设备的技术 专利 )或得到政府授权,这种连锁在早期拓展中可以一定程度防范复制,但多数不具备这种进入壁垒的企业如何保证对手难以复制而自己又能成功复制呢?连锁总部的知识必须是一个复杂知识系统,是一个持续进化的知识系统: 连锁总部必须拥有一个跨职能、跨组织的被有效整合过的复杂知识系统。一般对手可以轻易地进行某个领域的知识复制,然而面对如此的复杂知识系统,模仿难度极大。有时对某一单一的“知识碎片”进行模仿,该知识在缺乏其他相关知识支持的 企业环境 中,是无效的知识,例如单纯对 肯德基 食品技术进行模仿,而未获取其 作业管理 方法及 信息管理系统 ,食 物质量 是无法保证的。另一方面,一旦连锁总部拥有的是一群知识,即使对手可以一一模仿,显然,模仿所需的时间和成本都加大。因此, 连锁企业 必须是多种相关知识有效整合后的一个复杂知识系统,只有总部自己拥有这些知识及 自我复制 的能力。 连锁总部拥有隐 性知识 与 显性知识 交织的复杂知识系统。许多连锁总部认识到连锁发展就是自我知识复制的过程,最近几年,国内许多连锁机构加强了对门店运营手册、选址手册、开店手册、CIS系统手册等显形知识的整理和编写,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是对隐性知识重视不够,在连锁总部积累的知识中,有许多知识属于存在于员 工头 脑之中、并且 只可意会 、不可言传,这些知识由于无法或难以以书面形式出现,传播范围与质量大打折扣。连锁总部对企业内部尤其是样板店的隐性知识需要进行有效管理,分析企业内部存在何种隐性知识,由哪些员工掌握?通过何种路径向 加盟店 传递这些知识?这些都是加盟店对连锁总部样板店进行无知识损失地完全 克隆 的关键问题,关系到连锁成败。 补充: 连锁总部拥有专家知识 支持系统 。优秀的连锁机构往往拥有庞大的专家知识支持系统, 加盟店 对某些知识的需 求是 偶然出现或 随机性 质的,但是掌握这类知识往往对人的专业要求很高,总部可以拥有一个专家团队,各基层门店有该类知识需求时可以向总部求援,这种做法有两种好处:一是代价高昂的专家团队费用由总部直接承担其费用,而各门店间接分摊,降低运营费用;二是专家团队处于总部之中,对防止企业的核心知识扩散起到 积极作用 。 连锁总部拥有知识进化的能力。许多连锁机构具有不断自我完善的知识进化能力,连锁总部开始形成最核心的企业 商业模式 、技术诀窍等知识,随着业务拓展和竞争对抗,连锁总部 在业 务发展的同时也将企业知识的创新引向各业务细节, 框架 性知识 、核心知识有了细节知识的补充,连锁系统才开始日益成熟,因此,许多连锁机构非常注重进行组织内部的 知识创新 、挖掘和对外部企业 标杆 行为的学习。
② 加盟经营的对加盟总部的好处
当然,特许经营连锁对加盟总部也是有好处的。首先,加盟总部可以迅速扩张规模。
总部指在加盟经营活动中,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它营业标志授予加盟商使用的事业者。
加盟经营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之间,无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达成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合同或协议,据此:
(a)总部授予加盟商在总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双方确定的加盟经营体系开展经营的权利;
(b)总部授予加盟商使用总部所拥有的或与其有关的标识、商业秘密、机密信息资料或知识产权的权利,包括总部作为任何知识产权的登记使用者或经他人许可的使用者,将其拥有的该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授予加盟商;
(c),总部有权在加盟连锁经营协议期限内,按照经营体系的要求保持对加盟商业务活动的管理;
(d)总部有义务协助加盟商开展经营,包括提供资料、服务、培训以及销售、业务或技术上的支持;
(e)总部可要求加盟商支付一定费用或用其它形式对价,作为对授予权利的回报。
加盟总部看重的是加盟者在自己的区域内有一定的优势,如销售渠道及网络资源优势,人际关系及公共关系等优势。总部,作为一个外来者去开拓一个市场,很难在上述优势上有本质的超越。因而,加盟连锁总部可以在短时间内可以迅速扩张规模。
其次加盟总部在确保全国销售网络的同时,集中精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改善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开发新产品,挖掘新货源,作好后勤工作,加快畅销产品的培养;总部可以研究改进店铺设计,广告策划,商品陈列,操作规程,技术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使各分店保持统一形象,形成新特色,更好地吸引消费者。
综上所述,特许经营连锁模式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作为一个小资本的创业者,选择特许经营连锁组织不失为是一个明智之举!
③ 加盟酒店可否只分红,全部由总部代为管理
酒店加盟有三种合作方式,半托管模式,全托管模式还有投资回扣模式。半托管模式:无需行业经验,总部全程指导,拥有财务自主权,拥有管理自住权,享受总部各项资源,总部提供办证指导。全托管模式:无需行业经验,无需操心管理,坐享盈利,有参与财务管理权,总部提供办证指导。投资回扣模式:无需前期投资,承担最低风险。上述楼主所说的属于全托管模式,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的加盟模式。我朋友加盟的青年都市迷你就是采用的半托管模式,经营状况也不错。
④ 如何管理加盟店
但是,如果说VI的统一使得加盟店极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么对大品牌的规范化运作和管理流程的学习,则是他们迫切的愿望。对加盟店的管理不仅仅是统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应该是对总部运作理念的逐步渗透和对内部经营管理操作上的统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规范的经营管理体系,他们更多体现出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土办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积极-全球品牌网-寻求更为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来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后,继续沿用原有的土办法,这样,营业额和销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会对总部的营销策略持有戒心,担心总部对他们在指导的同时坑害他们,要么是想套牢他们永远做下线,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时也是对总部商业道德的体现和考验。 2、 总部自身原因分析 (1) 总部与加盟店合作的基础不稳定 现在许多品牌连锁加盟体系本身就是一种比较脆弱的合作关系。双方既没有股份的约束,又没有共同发展的远景,完全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加盟店仅仅希望借助总部发展壮大,没有长期合作的意愿,而总部又贪图市场份额,在自身体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发展。因此,这种加盟连锁是极不稳定的合作关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总部的营销策略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总部没有经过详尽的市场调查制定的营销策略往往只适合用于部分区域,这样一来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触情绪,或者营销方案根本不适合在当地推广。我国的区域性差异很大,各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消费观念不同,因此总部在制定营销方案时不应一概而论,要顾全大局。 (3) 企业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总部给予加盟店太大的权利,同样会导致总部的营销策略难以执行,总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权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机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寻、有制可依。 (4) 总部与加盟店的管理架构和沟通体系有问题 1、统一VI形象仅仅是解决了治标的问题,而总部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帮助加盟店进行市场培育,在进行经营方法的正确引导和扶持,然后进行经营思想的渗透,最终实现共同双赢,这才是治本的关键所在。 2、总部在进行营销策划时,要根据每个加盟店不同的实际状况制定详细的营销方针,并且要多征求加盟商的意见,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营销方案。
⑤ 连锁店的经营模式跟直营店的经营模式有什么区别
直营店是公司直接经营的也可以是一家店;加盟店是授权给他方特许经营必须至少是第三家店;连锁店包括直营和加盟但必须是多店。其实直营店和加盟店是属性,连锁是业态。
⑥ 向前辈跪求一篇关于连锁加盟的管理文件和详细合同!
连锁加盟经营方式大同小异,
可以参考以下:
连锁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NB
甲方(总 部):久久激情网
乙方(加盟商):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久久激情保健品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久久激情保健品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久久激情保健品(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使用有“久久激情保健品”标记。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和区域保护
1、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2____年,合同期满后按二十一条实行。
3、加盟金。每个加盟店为______元,在签定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4、本商店作为总部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广告统一样式;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总部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5、区域保护:在已有的加盟店周边半径一千米以内不得再做久久激情保健品加盟店,加盟店不得私自加盟总部加盟店,(除地区总代理以外)如有要求,需提交总部审核和通过.
第三条 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总部”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总部”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总部”旗下代理品牌商品,才能使用“总部”的商标进行活动:
(3)在商店的摆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统一化,标准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总部”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总部”徽记;
2、有关“总部”徽记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总部”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必须是经营总部旗下产品。
2、加盟店在经营总部旗下所有代理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的承认,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给总部审核。
3、加盟店不得向其它渠道进得总部旗下所代理的品牌产品,加盟店要经营总部旗下的代理品牌产品相同产品,必须向总部进货。
4、总部可定时监督加盟店的产品是否属于总部进得货品,总部有权查看加盟商的进货表进行审核。
5、至本合同签定日起,加盟商须在10天内完成首批进货的总货款支付,未按要求时间内支付货款费用的,须向总部交纳伍千元违约金。
第六条 货款结算.
进货商品货款结算:以先付款后发货原则,订好进货清单,支付进货总货款,总部按排货物,由总部进行配送.
第七条 标准,统一化门面广告展示
加盟店必须使用总部提供的统一广告样式,可按实际店面结构,进行局部改动,改动后的样式,必须经得总部同意不得在合同期内私自改动广告样式.
第八条 商品退换货原则
向总部(支部)所进的货,加盟店可以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包装必须完成,而保质期在半年以内,可以调换,但不可退货,不可以现金方式进行,在调换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加盟商承担.
第九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条 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一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二条 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停止营业前还清所有债务。
第十三条 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 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四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总部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及处理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违规第五条、第七条需向总部交纳违约金伍千元。总部发出交纳违约金通告日起3天内需交纳完费用.
(6)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六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七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八条 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不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如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在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申请。需征得总部同意才可解除合同有限期。
第十九条 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7)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8)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第二十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总部”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总部”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总部不利的言行,文字。
第二十一条 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二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签定合同日起二个月内需完成开店一切准备,租房,装修,进货,开业.如二个月内未完成需向总部交纳已伍千元违约金,交纳时间在总部发出违约金通知时三个工作日要完成违约金交纳。
附件一:《久久激情特许陆面经营加盟-全国统一加盟供货价》电子文档
附件二:《久久激情特许陆面经营加盟-配套设备表》
附件三: 《久久激情特许陆面经营加盟-证书》
总部:(甲):久久激情网 加盟者:(乙):
代表人: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河北泊头市裕华东路检察院东行100米 加盟店地址:
⑦ 开加盟店是不只能按照总店的规定卖东西 自己进的货能卖吗
开加盟店只能按照总店的规定卖东西,自己进的货不能卖。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
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7)加盟店遵照总部管理模式扩展阅读:
加盟店的特征:
1、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种发展改变了这些专业商店的性质,使之成为以食品为主的综合经营的商店的一部分。
2、向规模化大店发展。这些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3、通过对一类或一种商品进行升级换代,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提高商品适合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专有程度,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加盟店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发展潜力。
⑧ 连锁企业如何做管理
其管理模式为:
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方式:
连锁经营企业是一种新型企业形式,在目前还外于初级发展阶段,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方式,目前基本上分为子公司经营方式、分公司经营方式和加盟店经营方式。在中国加入WTO后,为提高市场竞争力与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上一些知名连锁企业抗衡,又产生了自由连锁经营方式。
1、子公司经营方式
子公司经营方式是指总部通过投资关系,对子公司的资产和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开展相对独立的经营活动,总部通过对子公司下达各项经营指标并对此进行绩效考核来进行管理。总部集中对商品进行采购,根据子公司需要进行统一配送,按照内部价格进行商品结算,总部集中对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进行汇总核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按投资比例全部或部分享有子公司的净利润。子公司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在经营所在地纳税、编制个别会计报表。
2、分公司经营方式
分公司经营方式是指总部通过投资关系,对分公司的资产进行控制和人员的管理,总部对分公司进行内部会计核算,并对确定的经营指标进行考核,以确定各分公司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总部集中对商品进行采购,并根据分公司经营需要进行统一配送,总部统一对分公司的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进行会计核算,统一纳税、编制个别会计报表,全部享有净利润。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安排开展经营活动,不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取得的销售收入全部上缴总部,劳动报酬由总部根据经营指标考核情况直接发放。
3、加盟店经营方式
加盟店经营方式是指总部以商誉做投资,以收取加盟费的形式吸收加盟店,以达到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经营方式。总部集中对商品进行采购,根据加盟店经营需要进行统一配送,按照较为优惠的价格进行结算,总部和各加盟店各为独立法人,各自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总部在业务上对各加盟店进行管理、指导。
4、自由连锁经营方式
自由连锁经营方式是指由若干个完全独立的零售企业为增加其知名度,增强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在经营完全独立的情况下,结成连锁体系,统一使用企业品牌、统一进行渠道的一种经营方式。
⑨ 我是加盟商,加盟模式和经营宣传模式工商局不认可,我已按照公司的要求装修妥,不允许经营,我该怎么办
修改呗,那怎么办?必须按照当地的政策来走,实在不行,你可以找佳梦总部,你说给的什么设计方案?工商这边都通不过
⑩ 连锁超市的管理模式
连锁经营的三S原则:
1.简单化(Simplification)
2.专业化(Specialization)
3.标准化(Standardization)。
连锁经营包含: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简称RC)、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简称VC)、连锁加盟(Franchise Chain简称FC)三种类型。
“连锁加盟”是指加盟总公司和加盟者缔结契约,加盟总公司将商标、商品、经营技术授权于加盟者。而加盟者在得到上述权利之时,相对必须支付一定金额给加盟总公司,并根据加盟总公司的指导、培训及协助,使用相同商标,全部或部份使用相同商品、服务和经营技术,行使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经营团队。同时,加盟店设立,所需资金大部份(或全部)由加盟者负责,加盟店所需人员原则上由加盟者负责。他具备“十个统一”的特征:即统一领导、统一商号、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服饰装饰、统一广告宣传、统一经营形式、统一仓储运输、统一售后服务、统一管理体系。
“连锁加盟”的魅力
1、对加盟店而言:总部提供一整套经营模式、人员培训、商标和商誉、广告及商品供应,降低时间与资金成本并迅速提高和扩大了知名度。消费趋势的掌握和新产品的研发都由总部负责,快捷地掌握行业信息和销售信息,降低了风险,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创业成功率。
2、对总部而言:帮助年轻的创业家实践事业理想,在减少资金和人力开拓市场的同时,有更多更快的机会扩展其业务。
3、对消费者而言:提供品质标准化、价格大众化的商品及服务。
加盟连锁经营是指授权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加盟者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授权者支付费用。
授权者是指提供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者。加盟者也称为受许者,是指获得授权者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使用权者。
加盟连锁经营和单一独自经营相比有很多优势:
1、高成功率
连锁经营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证明行之有效,超过90%以上的客户在加入连锁体系后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由于连锁经营在降低采购成本、销售成本、管理成本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信誉,降低了竞争风险,因此也取得了较高的成功率。
2、较短的学习曲线
成功的经营模式。加盟者可以用很短的时间,很少的代价学习到成功的经营管理经验与知识,可以让自己少走很多弯路。
3、品牌优势
加盟者可以用较小的代价分享授权者经过长期经营努力形成的著名品牌和信誉从而有力地促进销售,并极大地扩展自己的业务范围。
4、规模采购优势
统一采购可以使连锁经营企业享受大批量购买的优惠,增强与供应商合作的力度,扩大采购规模,提高支付和销售的速度,降低采购成本,可以大大节约采购费用。
5、共同的广告、促销
连锁经营企业可以集中资源用于广告促销,降低广告促销平均成本,有利于连锁企业树立品牌形象。
6、专业的管理改进
授权者通过输出自己成功的行业经营经验和管理模式,可以帮助加盟者改进管理。
7、培训
加盟者将经常得到来自授权者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自己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8、服务支持
加盟者可以用很小的成本享受授权者提供的综合服务,如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而连锁经营体系则通过规模效应使服务更加专业化。
我的建议:看了上面的定义,我想你该对加盟连锁有一个概念了吧。具体到实际操作上。首先你要先定义你所要成立的加盟连锁店是什么形式: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简称RC)、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简称VC)、连锁加盟(Franchise Chain简称FC),这三种模式决定了你对下面的加盟店管理的松紧。其中直营连锁关系最紧密,自愿连锁最松散;对资金的自我投入方面,直营连锁投入最多,自愿连锁和连锁加盟投入较少。
决定了加盟形式,才能决定你要增加的相应投入。以你开酒楼连锁为例,如果是直营连锁,就需要对下属店的人员、采购、菜品制作都要进行培训和统一管理;如果是连锁加盟,可减少人员这块的投入;如果是自愿连锁,你只用提供统一的标识,统一的服装,统一的菜品制作即可。
在设备上,直营连锁要设立人员培训基地、配送中心、采购基地、设备安装等相应部门,连锁加盟可对人员培训这块减少投入。
在操作上,直营连锁就完全是你现有店的复制,从人员于是采购到制作都要操心,但这种连锁店的风格不会和总店差得太多。加盟连锁就差一些,而自愿连锁甚至和总店的风格背道而驰。
所以呢,你还是根据自己的实力和习惯的操作手法先进行连锁形式的选择,然后再进行实际的操作。而办理相应的工商手续,反而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咨询一下当地相应的会计公司都可办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