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情形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如何处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
(一)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
(三)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进行处罚。
『贰』 餐饮店,有营业执照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怎么处罚
未经许可经营餐饮服务的,属于违法行为。《监管办法》第37条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的处罚做了明确规定,即按照《食品安全发》第8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除了直接判明的无证经营行为外,下列情形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主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77条的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入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场所(与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食品加工处理和就餐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是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制作加工和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是查阅、复制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是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五是查封违法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
如果拒绝交罚款,会被警告1-3次.警告无效将会被查封
『叁』 新的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定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如何处罚
现餐饮服务许可证归属食品药品监管处办理(由工商和药监联合执法)。未办理属无证经营,由工商督办,限期办理,逾期者由工商处罚,如期间造成公共卫生事件,将严惩企业法人。
『肆』 餐饮业无证经营是怎么处罚的由哪几个部门执行
无证的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处罚金额取决于经营规模、社会危害等,具体参照下面内容: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4)餐饮无加盟许可处罚扩展阅读:
无照经营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无照经营有着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力等复杂的原因。
为建立公平竞争规则,维持市场秩序,相关部门会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经营者进行教育、罚款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伍』 怎样处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者
未经许可经营餐饮服务的,属于违法行为。《监管办法》第37条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的处罚做了明确规定,即按照《食品安全发》第8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除了直接判明的无证经营行为外,下列情形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主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77条的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入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场所(与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食品加工处理和就餐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是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制作加工和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是查阅、复制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是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五是查封违法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
『陆』 开饭店没有营业执照会受到什么处罚
暂停经营并在三天之内带齐相关材料到市场监管局办理相关证照,逾期未办理将依法取缔。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十条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6)餐饮无加盟许可处罚扩展阅读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
第十二条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柒』 开了一个月的餐馆无证经营,是怎么处罚,罚款多少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捌』 没有执照的小餐饮店被查会受到什么处罚
对于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被工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并查处的话,罚款是肯定的。
经营者以何种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执法部门所进行处罚的幅度以及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
1、工商部门负责查处餐饮店无照经营行为。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处理饭店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