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加盟了朋友的一家餐饮公司的连锁店,然后朋友让我入了股份,现在我想退出这家公司所以要进行股权转让,
问:我加盟了朋友的一家餐饮公司的连锁店,然后朋友让我入了股份,现在我想退出这家公司所以要进行股权转让,公司其他股东同意了,具体流程也办好了,转让后还需要加收什么税吗?税率怎么样?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B. 现在在大连做餐饮生意如何,望告知
在大连想做餐饮 其实很简单
不用有特色 不用味道好
只要是门面大 装修的好 大连人就敢进而且还是不断的进
很简单 觉得去 这样的地方有面子
C. 我开的一个餐饮加盟店,现在开业三天没一个人,投资十七八万,我现在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钱都投了,两条路:一是马上撤,有多快闪多块,让损失最小;二是努力干他娘一票,什么困难都别管,大不了就是个死嘛,反正人早晚都会死。从你的话里,我感觉你也是想拼一拼,不甘心;我也是个不甘心服输的人,如果一件事情做了是失败,不做也是失败,我宁愿做了再失败。我的建议是,找一个清静的没有杂音的地方,仔细想想前前后后一切,听听自己内心的想法!最后一句话,绝不要因为世俗的一些磕磕碰碰,条条框框,去做自己几十年之后会后悔的决定!祝你成功。
D. 现在我加盟了一家餐饮店,从去看8月到现在一直是亏损状态,现在想跟公司解除加盟合同,请朋友们出出主意
你开的是什么样的餐饮店?
连锁加盟,他们是应该参与推广、规划、促销等活动的
E. 我自己找店铺做餐饮,都有转让费的。而加盟商让我加盟他们,而后他们给我找店铺。说能找没有转让费的是吗
没有转让费,他赚你的是加盟费和设备钱,没有什么真技术而言,就是骗人的皮包公司,想做餐饮还是找做实体店的师傅学个手艺靠谱,谨慎一点吧!
F. 在大连开什么餐饮连锁合适自有资金50万,想开个餐饮连锁,但不知道加盟什么品牌!
开店,货源,营销手段。二者缺一不可。货源,物美价廉,性价比要高。营销手段,要实实在在,且可以吸引客户。你要考虑的加盟,我想是需要考虑到这些的。
G. 餐饮店老板转让了没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现在新老板是加盟的我是之前的老板签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能有赔偿
没有赔偿。
餐饮店转让,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没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赔偿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因餐饮店转让,在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H. 本人想在大连开家有规模的火锅店,是加盟好还是自营好,请行业的朋友给指点下,多谢了!
大连火锅店不是很多,特色的也不多,可以加盟下陈火锅,那个在沈阳很火,大连暂时还不知道有陈火锅,店面租金能贵点,大概20-80万之间,地点决定租金.装修也就10-20万之间,陈火锅加盟暂时不知道多少钱.不过还是很有前景的.祝你生意兴隆.
I. 本人加盟了一餐饮项目,合同己签加盟费己交,各种原因不想做了,店一直没开,请问加盟费还能退吗
看合同说话啊,看看违约会怎么样。看看那边是不是有违约情况,如果有肯定是能退的,没有怕是要双发协商吧,退的概率不大
J. 加盟餐饮项目时,公司收费包含了找门面等六项服务,半年时间,门面没找到,加盟商可以要求退还加盟费吗
主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
你加盟某个餐饮项目,
不管什么样的工程或者是其他的都是以合同办事情的,他们这是违约的,可以退加盟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