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帆餐饮加盟需要的流程是什么
首帆餐饮加盟需要的流程是什么?你这个东西只要交钱,他就可以免掉所有的流程。
2. 贵阳顶正餐饮培训学校怎么样加盟费多少
觉得可以,有宽敞明亮的培训基地,经验丰富的教学厨师,真心是不错
3. 开餐饮加盟店需要注意什么主要是在签合同之前,需要注意什么,越详细越好!懂的人进,不要复制的。
开加盟店注意事项,以防被骗 1,先选择有兴趣的投资项目,回来好把店面找好,去到当场的工商税务进行有关的登记事项! 2,到有兴趣的合作公司进行多方面的考查,也可在网上输入这家公司的名称后加上骗子两字进行调查,看看有没有多少人受过骗! 3,选择好后,进行协定有关方面的协议! 4,招人,要求总部工作人员过来开业前的培训! 5,要求总部给到开业前的策划活动方案及运营支持! 给你这些方面的建议,选择一家公司合作还要看到这家公司以后续能够给到你有那些方面的支持,是些什么样的支持等! 开业前要思考的问题 1消费者的特点:比如本企业所做的产品和服务适合那种人群,其他人群有那些需要,他们现在消费谁的产品,享受谁的服务。 2产品的特征。了解自身的产品技术情况(1)产品在每个期间的预计销售(2)产品的销售风险比例(3)每件产品的定价多少(4)每件产品的成本费用多少(5)使用什么分销渠道所预期的成本和利润多少(6)需要雇佣那几种类型的人员(7)雇佣何时开始,工资预算多少 3企业自身的状况:人员组织结构,有了产品之后要做的就是组织一支有战斗力的领导队伍,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良好的组织结构则是管理好企业的重要保证。管理人员应该是互补型的而且具有负责开发,市场营销设计,生产作业的管理。 4市场定位:重要一点我们先明确我们能做什么,如何去做我们的产品如何去收费,在做市场调查时这一点首要明白
4. 加盟餐饮店前期咨询需要注意询问哪些问题跟事项呢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你自己首先要去加盟店打工学习一下再决定,问她消费人群,运营策略,材料费用,还有厨师方面与公司怎么协商分配,有新菜品应该怎么推行,建议你先去打工
5. 关于加盟餐饮店,在和总店面谈的时候我需要注意些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 最好要想清楚点 我也是准备开个饮食店 不过不是加盟 开始也想加盟的 不过通过很多调查询问 加盟一般都很不可靠 前期你是爷他是孙 一旦你交了钱 那他就是爷了。当然 我是说大部分 不是指你加盟的店。。。。我的建议是,总店固然要求考察,不过不应该马上加盟,主要的是考察他的加盟店,多去问问加盟他这个点的加盟者,而且是自己去问,不要让他带着去,其中原委你自然知道了。。。。。好了 不多啰嗦了 考察的内容就看你觉得什么不足
6. 餐饮加盟培训时需注意那些
如今,随着各种餐饮洋品牌的陆续进入中国,国内很多自主品牌的餐饮公司也走上了特许加盟的扩张之路,那么特许加盟合同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笔者总结了自己所参与过的特许加盟的起草、谈判直至最终签字的过程心得,同大家分享和讨论。
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
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
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
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第1款约定经营场所的租赁事宜。经营场所既可以由特许人向出租人租赁后再转租给受许人,也可以由受许人直接从出租人处租赁。如采用前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特许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与房主无关,在受许人严格履行转租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与特许人发生任何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致使受许人遭受损失,受许人可向特许人要求赔偿;而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房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受许人违反租赁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诉涉及特许人的品牌而使特许人遭受损失,则特许人可向受许人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2款约定受许人的经营活动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并承担费用;遵守操作手册要求和建议的规格、标准和步骤,并随操作手册的更新和改进而作适时调整和修改,符合特许人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复制操作手册的内容。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4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此项规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第6款约定受许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特许人报告销售情况,并按规定的方式在受许人的系统中记录销售和经营情况。
第7款约定特许人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即可到受许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并检查、审核复印受许人的各种记录。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广告费在特许经营中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不愿意承担广告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广告费,而受许人众多,是否每个受许人都能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而不影响广告宣传还很难说,况且广告费数额十分巨大,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势必存在困难;而如果让受许人来承担广告费,宣传的是特许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资,能否起到促销的效果、获得回报还很难说,有时甚至还会因特许人自己品牌的价值不高而使得广告投资成为一种浪费,因此如果让受许人承担广告费,他们也会心存疑虑。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帐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帐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帐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帐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帐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许人返还广告基金帐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第10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将特许人的品牌标志与“出售”字样一起使用。该款约定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误认为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响到特许人的商誉,从而给特许人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
第11款约定受许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须及时。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受许人因欠款而陷入债务纠纷或因欠税行为受到处罚从而损害特许人的商誉。
第12款是关于受许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册中的规定来进行经营管理的约定。
第13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仅为经营餐馆的目的使用特许人的品牌,而不得为其他任何与经营餐馆无6、第六条是关于经营场所变更的约定。主要是要求受许人在变更经营场所之前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
7、第七条是关于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延期的约定。
8、第八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及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共6款,内容分别规定如下:
第1款与第2款都是具体约定特许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各种情形(例如受许人不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手续、低报销售额、拖欠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等)。
第3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在其餐馆中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第4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1年内,或者在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后的1年内,受许人在一定区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特许人的其他餐馆的经营活动。
第5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密。
关的目的使用特许人品牌。 第6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9、第九条是关于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的约定。
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对于拥有高价值品牌的特许人来说,之所以当初愿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大都是对受许人的资质经过了审查与考虑的,他们不会仅仅为了获得一笔短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因为一旦不合格的受许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给广大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则特许人所遭受的无形资产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因此,特许人往往会事先与受许人就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作出约定,如约定受许人必须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符合资质要求并能够立即代替自己经营管理餐馆的人,或者是受许人应当要求受让人必须参加特许人的培训并经特许人评价同意后才能受让合同权利义务。但是,有一种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内,作为受许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发精神病,应当如何处理?实践中,特许人并不愿意将上述情形约定为合同终止的情形,因为连锁店数量的减少在某种程度上会对特许人的商誉产生不良影响。
从理论上说,如果受许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其权利义务;如果是突发精神病,则为了保护受许人本人的权益起见,其监护人应当享有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的优先权。但是,特许人无疑会担心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能否胜任经营活动,为此,可以由特许人与受许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表示不放弃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特许人就应当对其提供指导与培训,所需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摊。 10、第十条是关于解决争议的详细约定。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比较倾向于将协商、调解和仲裁约定为解决争议的方式,而不愿选择诉讼。因为许多特许人都拥有知名的品牌,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其一举一动很容易被人们宣传。如果发生诉讼,特别是多个受许人联合起诉特许人,不管具体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们关注。如果在法院未判决之前就造成误传,就有可能会给一部分公众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协商、调解和仲裁这三种方式当中,特许人又比较强调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争议,因为特许人是基于格式文本与受许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如果是个别受许人违约倒也罢了,只需特许人单独与该受许人解决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许人违反某一条款而被多个受许人提起仲裁,特许人就极容易陷入困境。不过,特许人如果过于强调协商或调解,有时候又容易使受许人要求过高而保持强硬态度。因此,既然不愿意选择诉讼,那么仲裁条款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才能从根本上排除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点的选择对谁有利不可一概而论。例如,某一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是外国人,受许人是中国人,如果选择在特许人所在地仲裁,则在特许人违约时,受许人难究其责,从而处于不利地位;但在受许人违约时,即使特许人在其本国提起仲裁并作出受许人缺席的裁决,就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来,在执行时也会困难重重,因而又对特许人不利。那么选择在受许人所在地进行仲裁呢?其实,这也得视特许人是否常驻受许人所在地而定,不过,只要特许人是知名的连锁企业集团,大都会在其受许人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这样一来,解决起争议来就方便多了。
12、第十二条是关于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约定。
13、第十三条是关于适用法律的约定
7. 首帆餐饮加盟流程是什么
如果想加盟,查看其官网找到电话,打个电话就可以了,他们会把具体流程告诉你。说一下一般流程,首先是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给总部,然后总部会派人去你那里实地考察,后签合同和交钱,最后总部会派人协助筹备开业等。
8. 加盟餐饮行业需要问什么问题
兴趣
首先,创业前一定要确定,这个事业自己是否感兴趣,如果不感兴趣,最好慎重考虑一下,因为兴趣是创业者克服困难的最好动力,也是成功的必备要素。餐饮业是一个起早贪黑的事业,如果自己还没做好这个吃苦耐劳的准备,最好也先考虑一下。自古餐饮业被俗做“勤行”,因此懒人是做不了的。
行业经验
其次,开店前要积极积累行业经验。所谓隔行如隔山,同行不同利,就是由于熟悉与否造成的。行业经验对于一个餐饮加盟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门必修课。些行业经验很难从一本或几本书中得来,许多东西只能亲身体验才能获得。因此,餐饮加盟者应处处留心,多多积累。加盟者积累的渠道,包括多看一些餐饮类的行业杂志、及行业新闻,多认识一些餐饮界的同行人士,多与他们交流一些餐饮的市场状况,以培养自己独特的时尚理念和敏锐的时尚感觉,以从中寻找到市场的需求点及赢利点。
分辨
第三,目前,餐饮加盟连锁店的种类较多,加盟者在面对众多连锁经营品牌的时候,如何分辨优劣就显得非常重要。首先,要找到同行业中品牌的差异性在哪里,在市场上有没有竞争力。其次,现在是“服务为王”的时代,企业在服务方面有没有独到的地方。再次,要注意考察工作人员是否专业和诚恳,这会影响到以后合作的气氛。最后,不要贪便宜,要尽量在同类产品中选择性价比较高的餐饮店做加盟,这样对长久经营有利。
考察
除了以上这些考虑因素之外,加盟者还应对加盟商承诺的各种条件要深入地进行了解和考察。比如加盟商是否正规、合法,其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是否确认,加盟商的信誉度,和你接触的员工素质如何,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合同,这些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加盟商的实力。
选址
第四,在选址上一定要看准确。很多餐饮加盟者在加盟后,经营状态不好,很多原因是因为选址的问题。由于选址不当,顾客看不到,自然没有光临。找对品牌很重要,找到适合该品牌的地址开店,也必不可少。一般来说,在选址时,首先要注意目标消费群的特征,包括做谁的生意?周围的固定居民有哪些?流动顾客群又有哪些?其次,要从消费群体的收入水平判断顾客的消费水平,并预测未来半年的消费走势。最后要考虑租金因素,应该综合考虑销售预测、毛利差、费用水平等,决定选点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