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那些正规的餐饮加盟店的总部都有些什么收入
加盟费,管理费,供货利润留成,人员培训费
㈡ 加盟费应在哪个科目核算
按现在的会计准则来看,如果金额不大,可以一次摊销。如果金额大,先挂预付款,然后每个月冲减预付款,现在会计准则里没有待摊费用科目了,因为待摊费用不符合资产定义。
㈢ 餐饮业收取的加盟费 交增值税 还是 营业税
品牌持有企业对加盟自己品牌的企业按年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并按统一经营的模式进行管理。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转让单位名称(指有偿转让单位名称的行为)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转让单位利用自身的信誉为他人服务,属于转让特许权的行为,应按照“转让无形资产”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但是,如果你们在收取加盟费的同时,还向加盟企业提供原材料、食材等销售的,很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价外费用而要求与原材料、食材一起交纳增值税!
㈣ 餐饮业的收入如何确认
餐饮业的收入应该按实际收款数确认收入。
首先,要根据企业的规模以及核算要求,确定相关成本的核算方法:比如直接记入成本,月末盘点再冲成本;先入库记入原材料,领用记入成本,月末盘点再冲成本;等等。一般情况,如果你企业规模较小,核算要求不高,可先择第一种做法。
饮食业营业收入包括自制饮食品销售收入和外购商品销售收 入。为零售商店代销的外来商品,其销售额不作为营业收入,所得手续费,列作其他收入或附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是反映饮食业劳动成果的指标,在会计上以“营业收入”帐户核算。并按营业单位、业务类别、大类品种等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每月业务终了,收款员应根据当日各种收款单据及存根等有关凭证,汇总编制“营业收入日报表” (或称“销售日报表”) ,连同收入的现金,于当日或次日送交财务室,或将现金直接存入银行,凭银行的“收款凭证”向会计报帐。会计凭核对无误的“营业收入日报表”入帐。
㈤ 餐饮业加盟费
初壹食午重点发展“预煮鲜食”和“共享火锅”,一体化的产业闭环结构可以让商家在很大程度的节省了时间成本,不需要商家去协商货源、物流、生产,可以直接从工厂直达消费者手里,讲究的就是省时省力,同时总部也会负责商家一系列的前期工作,如:选址、装修、宣传等方面,帮助他们更快的落实。运营期间,因为是“互联网+零售”的方式,所以在人工成本方面也会低很多。
㈥ 餐饮管理费收入属于生活服务收入吗
个人看法是:提供餐饮管理服务而取得的收入,严格来说,应当界定为现代服务业-咨询服务收入,可能更准确一些。
㈦ 加盟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应进入无形资产科目,加盟别人的品牌就是利用别人品牌就是得到人别人商誉,所以应该是
借:无形资产
贷:现金/银行存款
在加盟期限内进行摊销,进入管理费用即:
借:管理费
贷: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